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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具有整理争点、固定证据、促成和解等功能,在整个审判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并没有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本文通过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分析,提出了重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谢惠冕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4):56-59
充分发挥审前准备程序的特有功能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一大趋势。我国在司法中尚未有严格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简要分析主要国家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并结合我国实际以及借鉴吸收西方各国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对如何重构审前准备程序提出设想是十分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3.
孔令仙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8(1):76-78
就审前准备程序而言,世界各国的规定差异较大,但从西方各国民事诉讼的现状看,民事诉讼活动已从原来偏重开庭审理而转为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审前程序已成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阶段。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所以应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充会的分析和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重构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4.
审前准备程序的完善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结果。在此探讨了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应追求的价值目标,介绍了国外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做法,分析了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主要内容及弊端,进而提出了我国审前准备程序重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罗安成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1(4):92-93
针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弊端,并结合司法改革实践,提出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应从明确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义务、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建立法官主持下的证据交换制度和建立举证时效制度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通过建立证据交换制度、强制答辩制度、举证时效制度等来实行以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人民法院进行必要指导,充分体现诉讼民主的审前准备程序模式。 相似文献
7.
8.
宋新宇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7,9(3):82-83
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应依一定的目的并兼具一定的功能。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目的,应为开庭做好准备,并具有分流诉讼,同时兼顾效率和公正。功能应包括:整理争点,固定证据,促进和解,防止“先定后审”,等等。 相似文献
9.
简论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序的正当性是诉讼法的重要价值之一,学者们对程序的正当性研究多集中在开庭审理阶段。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一般被认为是为庭审服务的辅助性阶段,其研究也多来源于实践经验,而在现代的司法实践中,审前程序的地位日益提升,内容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实体问题。所以拟通过比较美国、德国和日本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从理论上对该程序的正当性问题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本文首先对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念作简要说明,然后详细介绍美、德等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念、内容及其特点,最后分析一下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11.
在改革我国审前准备程序中,基本思路是:从建立和完善当事人整理争点程序入手,扩大准备程序的功能。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美、法、德等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优势,既充分发挥当事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积极性,又注重法院的作用,使当事人的积极参与与法院的积极介入同时并存。 相似文献
12.
史瑾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1(1):59-61
审前程序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前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是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现代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重要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构建中国审前程序,应在比较中外民事审前程序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对民事诉讼失权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官释明权等,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方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文香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3)
本文分析了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及“一步到庭”审判方式的弊端,提出了其改革方向是:第一,确定审前准备程序对实现诉讼程序公正、效益的独立价值;第二,构建以当事人为主导,法院进行组织、指挥的审前准备程序。文章还进一步提出了实现此目标的具体措施:1、强化诉状功能,建立强制答辩制度;2、变随时提出主义为适时提出主义;3、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及法官在审前准备阶段的活动及权限;4、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的和解权及和解效力 相似文献
14.
董永辉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22(6):101-102
改革和完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应当成为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应从设置预审法官制度、合理配置审前各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强制被告答辩制度、设置审前会议制度等方面作为基本切入点完善我国的审前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因为附属于审判程序,因此存在着诸如:法官全程主导,当事人被动接受;诉答制度规定不完备,没有起到固定争点的作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不完善等缺陷。因此,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应该从建立审前法官制度和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完善审前调解程序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中设立“发现程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阐述了“发现程序”的由来,含义及其利弊,剖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论述了在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中设立发现程序的必要性和可恿生,并就如何设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发现程序提出了一些见解。笔认为:我国在立法上可以直接采用“证据交换程序”、“确立争点程序”等提法,是否时入上述程序,采用当事人申请和法官依职权决定两种方式;当事人双方在法官主持下交换证据;法官也可应当事人申请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同时必须举证时限制度,原则上当事人应在庭审前举证。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诉法关于审前准备程序的规定,无论在诉讼理论上和实践中均存在许多弊端,因而在以“强化庭审功能,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许多地方采取了“一步到庭”的作法,但其效果却事与愿违。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不在于取消审前准备程序,而是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法官和当事人良性互动的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18.
世界上多数国家面临司法资源不足,为解决诉讼"爆炸"的压力,多数国家都对民事审前程序做了完善,并将ADR即非诉讼解决机制引入审前程序中。在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中也可引入ADR制度,在ADR制度引入时要结合我国现有诉讼制度特色,需要从坚持法院调解原则、完善和解制度、建立法院委托调解制度、督促程序纳入审前程序四个方面进行实施,从而完善我国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9.
梁卫华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11(4):71-74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直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平、高效,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应针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不足之处,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王红岩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2(3):70-75
笔者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立法及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修改审前准备程序应正确处理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的关系问题、正确确立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取向问题、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问题、正确选择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与适时提出主义问题、正确处理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身份二重性问题。就修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提出几点建议:修改答辩和反诉制度;增设审前专职准备法官制度;增设证据交换制度;修改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增设审前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