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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度转会操作细则①中国足协按照有关现定核实申请转会队员的条件。②中国足协每隔周的星期一公布一次符合转会条件的队员名单。③转会名单公布后,各俱乐部即可用规定的要人表格向中国足协申请希望转入的队员。④中国足协首先核查该俱乐部是否有转出队员(已转出或已列入转会名单)。⑤在有转出队员的前提下,中国足协按照原俱乐部优先和甲乙级联赛名次列前的俱乐部优先选择的办法,在公布转会名单后的下周一(留给各俱乐部一周时间考虑和申报)开始确定运动员转入的俱乐部。⑤各俱乐部对中国足协确定转入的队员必须在下一次公布转会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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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转会细则的最大特点就是中国足协关于转会程序的规定: 1.运动员或俱乐部上报转会名单; 2.需要转入的俱乐部,根据中国足协公布的转会名单,上报要人名单; 3.足协根据要人名单,确定运动员转入俱乐部:如运动员不愿转入该俱乐部,则失去当年转会资格; 4.如果同一运动员有两个以上俱乐部需要,别按当年有运动员转出的俱乐部的联赛名次,名次列前的俱乐部优先……这简直是现代的“拉郎配”。该细则实际剥夺了运动员的权利,球员不能选择自己想去的俱乐部,像郝海东倾慕万达投身而来的事就不会再发生了。所有的结合都要由中国足协来完成,这不是封建家长包办代替式的婚姻吗?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权,那么,谁又给了足协权利、让它可以剥夺球员转会自主权,并且,“凡是不听话的,不愿意我包办的,今年就别想嫁出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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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转会是不是还是一个热点话题? 今年的转会截止日期12月20日,21日公布转会名单,29日是甲A甲B俱乐部摘牌,30日是乙级俱乐部摘牌。但是大家不要忘记了,对于中国的俱乐部来说更为重要的外员转会不在这个日期之限,而且时间拖得更长,不确定性、变化更大。因为今年开始实行的经纪人制度使外员的引进更为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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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中英文版)》2003,(2)
1 足球转会495万封顶2002年最后一天,中国足协公布了2003年度运动员转会申报名单,在总共506人的名单中,江津和吴承瑛同以495万元并列转会费之首,这个数字与上年度祁宏950万元的标价相差甚远。在本次转会名单中,身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有10人,除江津、吴承瑛外,张玉宁(490万元)、李明(北京国安,480万元)、杨光(480万元)、李尧(480万元)、陈刚(470万元)、曲东(460万元)、姚夏(450万元)、高健斌(420万元)分列3至10位。据悉,这次中国足协严格按照1998年11月制订的限薪令的规定,通过计算球员的工资、出场费及训练津贴等收入,再乘以每个球员的转会系数,最后算出球员的转会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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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自由转会是欧美足球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是职业足球的一大特点。然而,翻翻中国足协今年出台的转会规则,和去年的规定“大同小异”,也就是说,今年球员的转会依然是不自由的。为什么中国足协非要和欧美足球转会方式“反其道而行之”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今年转会规则的制定者之一、中国足协职业部副主任杨一民,请他给个“说法”。新规则的新内容根据杨一民介绍,今年转会制度在去年的基础上虽没有重大变化,但也注入了几许“新意”。—球员申报转会、批复、公布和俱乐部“摘牌”一次性完成,而不再是去年那样分好几批进行;—外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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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3日上午,中国足协在北京中国棋院二楼的大会议厅举行“1999年国内球员转会洽谈会”,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摘牌”大会。按中国足协今年的转会制度,所有申请转会的国内球员经中国足协审查合格后,立刻被编号“上”,并且向各俱乐部公布。26友A和甲B俱乐部的代表以联赛名次先后为序,依次对上榜球员进行五个轮次的“摘牌”。一名上榜球员只有被某俱乐部“摘牌”之后,才能够从原俱乐部转会到该俱乐部。否则,该球员将面临在新赛季“下岗”的危险。尽管球员和俱乐部私下早有联络和商谈,尽管球队与球队之间也有过多方协商,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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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是中国DOTA2转会期的截止日期,就在当晚,D.ACE及联盟内的各支队伍都公布了自己的最新名单。许多传言中的人员变动都变成了现实,最大手笔的转会是NewBee以80万元价格从LGD购入在TI4上大放异彩的Rabbit。尘埃落定后, LGD囤积了8名队员,DK则空无一人,两队下一步动向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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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中英文版)》2003,(12)
中国足协最近出台了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球员转会制度。根据这一新制度,每家中超俱乐部可自由引进3名球员,而拥有4名或者4名以上国脚的俱乐部则不能再引进国家队选手。2004年1月20曰将举行中超联赛启动前的球员摘牌大会。而大会举行之前,所有中超俱乐部都可从中国足协公布的球员转会名单中自由引进3名球员。每家俱乐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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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法律性质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法律性质问题,有违约金说、赔偿金说、训练培养费说、所有权转让金说和优先权转让费说等。转会费的数额一般远高于运动员的收入,这不符合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赔偿金说未注意违约者被明文排除出转会名单,单方违约是运动员禁止转会的理由;所有权转让金说忽视了转会的人身属性;训练培养费说被国际足联肯定;优先权转让费说符合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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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足球实行甲A职业化联赛以来,具有国际时尚的球员转会应运而生。可是,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细则》这份法规性文件却囿于旧的计划体制模式的思想束缚,缺乏对尤其是优秀运动员转会认同的勇气,使得名义上的“转会热”,其实成了“转会难”,人才流动不畅,优化组合难成。 《转会细则》本应为球员自由、顺利转会,希图更大发展,以期形成更多的“梦幻组合”,使联赛、杯赛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成就整个国家足球运动水平的飞跃而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但其中的诸多条款却为各地方俱乐部“限制球员转会”开了绿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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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中旬,中国足球协会在成都召开当年度全国足球甲级 A 组联赛总结大会,期间正式出台了后来被人们称为“转会法”的两个文件——《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细则》和《关于运动员转会制度的通知》。此“法”一立,正值寒冬的神州足坛顿时“温度”骤增。从“转会法”出台迄今为止,被诸家足球舆论媒体大炒特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