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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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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法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诚信原则不仅贯穿于私法领域,其在行政法上也逐渐得到认可。我国在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信赖保护原则,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也将诚信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在本文中,笔者为我国诚信行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对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有权机关保护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因信赖行政行为而期望得到的合法或合理利益,所应遵循的行政法原则。作为当前我国行政法理论与制度中的重要原则,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在诉讼活动中适用信赖保护原则,是实现其价值和作用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法院提升自身地位,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行为。  相似文献   

3.
信赖保护原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得到确认或体现,我国新制定的《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了这一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有其特定的涵义、适用范围和方式,信赖保护原则的法理依据存在于法律价值与法的本质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对于促使政府的诚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等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而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诚信也因此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道义要求,更是一种具体的法律义务.<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标志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对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具有深远意义,但我国对信赖利益保护制度尚缺乏足够法律构建,诚信政府的法制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的发展起步较晚,并强调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强调行政主体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对于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不够重视。我国法学界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研究不多,立法中也少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运用得更少。分析我国适用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此原则的建议,以助其发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塑造诚信政府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信赖保护原则最先由德国行政法学者提出,现已成为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上一项基本原则,它对完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律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至今在立法上还未正式确立该原则,且与其相关的制度也极不完善。本文从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大陆法系国家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现状及相应的制度设计,同时对该原则在我国行政法领域的确立与适用也提出了新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可撤销行政行为之信赖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上的—般原则 ,其集中体现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适用问题上 ,具体适用于对行政相对方与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上。同时行政法治的健全完善需要对可撤销行政行为之信赖保护制度进行创新 ,包括行政法自身研究路径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有关于人权保障和诚信政府的建立,因此意义不凡。追溯历史,大陆法系国家的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制度出现较早,在行政程序法中比较完善,与之对仿的是英美国家中有"合法期待"原则和"正当程序"的要求,它们也都强调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保障,因此有异曲同工之处;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体现了现代行政法对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价值追求,有益于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权,有利于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互动、合作关系的形成;我国立法中正逐步确立该原则,但还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对信赖保护原则的把握和适用仍显得不足;我国应明确界定信赖保护原则适用的条件并通过完善立法,建立起相关制度,从而对信赖保护原则提供制度性的有力支持。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领域中的一项基础原则,对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其适用范围也相当广泛——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主体的其他一些行为中都渗透着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对于约束行政主体的行为、平衡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信赖保护原则适用于撤销、撤回或变更授益行政行为的情形中,以解决依法行政原则与行政行为效力安定性之间存在的冲突。它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在具体个案中衡量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并以维持原授益行政行为为原则,以撤回补偿、变更补偿或撤销赔偿为例外;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强权下的弱者,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对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正当信赖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目标和任务,法治政府引领和谐社会建构。和谐社会的原则之一就是实现民主法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依法行政是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与必然选择,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是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关键。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和基础,必须加强行政立法的规范化和民主化,完善行政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方式的多样化、非权力化、法治化和公开化,克服权力本位观念,健全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公共利益是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却经常容易发生混淆,导致了法律实践中的诸多困境。公共利益法律化的可能性在于:不确定概念并非绝对不能确定;其他国家已有立法先例可以借鉴;行政和司法能够提供制度保证。在我国立法至上体制下,公共利益法律化的现实路径在于构建以立法为中心的多元主体界定模式。  相似文献   

13.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一项制度创新,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责任政府论和行政职权本位论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重要的法理基础。纵观我国行政执法的实践,制度的缺失、程序的紊乱、权责的模糊、监督的缺位等是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贯彻执行,必须从思想认识、行政立法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自德国现代行政法学奠基人奥托.迈耶首先提出法律保留原则之后,法律保留原则就一直适用于规制行政,随着行政国家和福斯多夫提出"生存照顾"服务理念的兴起,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也拓展到给付行政领域;德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侵害保留、全面保留到重要事项保留,虽中国相关法规范确立了法律保留原则,但对中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性质等方面学者们普遍认识不一致,从中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法律保留原则的条款入手,通过采取法教义学的解读方式,从而得出中国法律保留的原则所采用的是"阶层化保留"体系。  相似文献   

15.
私人反垄断执行是当代西方国家经济法制中反垄断制度的重要手段。我国2008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虽然填补了我国反垄断法制长期空白的缺憾,但在制度建构上仍存诸多不足,特别是在反垄断机制设计上仅凸显了反垄断的行政执法路径,未明确勾勒我国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作者以期通过对垄断成因的简析,指出垄断的类型化差异。通过比较私人反垄断执行与国家反垄断执行的绩效,强调建构我国私人反垄断执行制度的必要性,以期能引起广大经济学者、法学者对这个问题的持续关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公益诉讼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水平也已经成为衡量国家行政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然而,我国在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也直接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因此,我们必须在立足我国法律传统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和借鉴域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步伐。  相似文献   

17.
"起诉不停止执行"既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一项重要制度。但随着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这一原则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立法和实践之间的不协调越来越明显。事实上,起诉是否导致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取决于法官对相对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衡量。基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状况,我国宜采用"起诉停止执行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已初具规模,但现行法律保障制度存在不足,要完备教育法律体系,严格教育行政执法,加强司法救济,将教育立法行为、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及受教育权的救济纳入法治轨道,使教育法制化。  相似文献   

19.
〕行政执法程序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加快实现行政执法程序法治化会对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行政程序的法治化,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快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对行政程序的法律监督体制等等  相似文献   

20.
职业教育法律是促进职业教育有序发展、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规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职业教育法治化的重要保证。民国时期职业教育立法具有内容比较全面、主体相对明确、技术较为规范等特点,形成了完整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不仅构成了近代教育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近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而且对于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法治建设中职业教育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可操作性、适时修法、确保统一性、完善体系、强化执法等方面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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