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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建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2)
<正> 《尚书·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汉代今文、古文两家对于“九族”的说法完全二样: (一)欧阳·夏侯的今文说,“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尚书正义》引)① (二)马融·郑玄的古文说:“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凡九族。”(《经典释文》及《尚书正义》引)《诗·葛(?)序》:“周道衰,弃其九族。”《毛传》:“九族者,据己上至高祖,下及元孙。”《毛传》讲法也属于古文派,跟马融、郑玄的古文说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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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夫人周峻及其周氏家族的其他成员,在蔡元培的民主革命和科技文教事业以及人生旅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蔡元培妻族两种家谱手稿等珍贵资料尘封多年后同时被发现,结合蔡元培与周峻的女儿蔡盎生前的口述,依此对周氏族脉递传及有关成员行状进行考索,是从侧面观照族婿蔡元培生前身后、推进蔡元培妻族研究的另一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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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家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细胞形态和基层构件。家族和家庭是两个有密切联系但却不同的概念。家族是在家庭基础上形成的一群有亲属关系的人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和文化系统。它是传统家庭结构的典型和理想形态。家族中既包括血缘的父族,又包括以姻缘为主的母族和妻族。作为一种文化系统,家族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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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芳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0):109-110
汉字字族的研究,是汉字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本文依据汉字字族理论,分析考释了《说文解字》中20个以"夋"为声符的形声字与"夋"的声义关系,从而分析得出它们在字形上有共同的发生源,读音上相同或相近,并且所记录的词义都同出一源,即是一组以"夋"为母文的同族字。本文在证实"母文表义"的同时,为汉字字族理论提供一组例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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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是契丹族建立的政权,建国以后国家政权主要由皇族耶律氏和后族萧氏掌控,后族萧氏在辽代社会占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地位。阜新发掘的辽代萧和家族墓,不仅为研究萧和家族成员及其相互关系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也为进一步探讨辽代后族,尤其是萧和家族在辽代社会的地位与影响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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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字族"是汉字在孳乳分化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同族词而且必须具有共同文字发生源的一组或若干组形成系列的汉字。同一字族的汉字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与母文之间关系的亲疏使其内部形成了不同层次。本文将以"丩"字作为母文,对其同族字进行归类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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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杭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8(5)
宗族的建构,是按照父系单系世系的原则,从全部亲属中认定一部分亲属为宗亲的结果.在"知其母不知其父",即尚无父系世系观念的时代,不仅存在家庭,也会存在作为人群聚合形式的"族",但却不会产生宗族.即便当"族"确实具有"亲属团体的意义时",也不一定就是"父方亲属集团的专有的称呼"."族"可以用来反映"前宗族时代"."宗族"概念是一个"宗"、"族"各有前提条件、各有发展过程、各有历史特征的二元结构."族"是"宗"整合与统领的对象,在逻辑上,"族"应先于"宗"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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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存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2007,(9):48-48
1.六亲不认中的"六亲".当今"六亲"泛指亲属.其实,历史上"六亲"有特定的内容,其代表性的说法有三种:一据《左传》说,父子、兄弟、姑姐(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二据《老子》说,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三据《汉书》说,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后人比较赞同第三种说法,因为此说在血缘和婚姻关系中是最亲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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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民立 《中学语文园地(初中版)》2005,(12)
[原文]殷①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②以为重,问之仲尼③。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④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⑤;斗必三族相残⑥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其所易而无离⑦其恶,此治之道也。”——《韩非子·内储说》〔注释〕①殷:商代。②子贡:孔子学生。③仲尼:即孔子。④掩:遮蔽。⑤斗:指打架。⑥三族相残:指家族(父族,母族,妻族)中的许多人参与群斗,互相残杀。⑦离:同“罹”,遭到。〔译文〕商代的法律规定,对在街上倒灰的人处以刑罚。子贡认为这种处分太重,就向老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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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庆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4):1-4
柳氏民居作为单姓庄园,以最初一人之身,而后经历600余年,家族23代同族聚居,为考察中国乡村家族文化构建模式提供了最好的范本。一个家族在风雨飘摇的历史中,能够稳定发展,首先是家族血缘关系的聚合力与家训、家规的规范相结合的内在文化构建方式保证了家族内在联系的稳定性;同时族员信仰(祀神信仰)推动了家族共同意识的形成。从柳氏民居家族研究中,可以窥见影响中国家族文化的一些文化因素,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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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磊 《语文学刊:高等教育版》2010,(4):79-80,82
文章以蔡永贵先生的同族字理论为指导,系联了爰族的二十个字,从同族字的角度对爰的本义系援引、牵引作了补证,从爰得声的爰族字有援引义,有引起义,有拉、长、大义,而这三个分类引申义均与爰的本义援引、牵引有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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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父亲是不亲自教育子女的,父教的施行更多的是假母氏或母族之手,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母系氏族社会遗存;二是与中国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有关。母教与父教的侧重点不同,一般来说,母重身教,父重言教,母教偏慈,父教偏严,但无论母教还是父教始终不离义方二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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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4)
顷读黎锦熙先生撰《钱玄同先生传》称:钱玄同说:“三纲者,三条麻绳也。缠在我们的头上,祖缠父,父缠子,子缠孙,代代相缠,缠了两千年。‘新文化’运动起,大呼‘解放’。解放这头上的三条麻绳!我们以后绝对不得再把这三条麻绳在孩子们的头上!孩子们也永远不得再缠在下一辈孩子们的头上!” 案:三纲之所以为世疾痛、诟病者,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误将“为”字训解作“是”。易言之,即误解为“君是臣之纲,父是子之纲,夫是妻之纲”。俗乃申其义曰:“只许君不君,不许臣不臣;只许父不父,不许子不子,只许夫不夫,不许妻不妻。”于是三条麻绳,紧紧地缠在“臣、子、妻”的头上,永世不得翻身,亦何怪其切齿痛恨,视若毒蛇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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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父(男)权制社会性别制度.按照规定,周代妇女已经不能直接介入男子占据的家庭(族)之外的"公事",也谈不上在社会上的地位;而在家庭内部的"私"领域,女性也处于附从于男子的女、妻、母的角色.尽管如此,从历史记载看,部分贵族妇女通过婚姻、生育和家庭亲密关系途径,还是能取得一定的关于"公""外"事务的"话语权"甚至"操控权"的.她们尽管通过各方面的优势获得了相对而言的"权贵"地位,但终究是父(男)权制社会性别制度下的陪衬角色,她们在这个制度中没有以主体身份发言的权力,只能在制度的空隙中寻找立足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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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逢山是《山海经》所记的中央第六列山系的最东端一山,位居洛水与谷水之间的夹峙地域;今洛阳市西部的秦阳岭与《山海经》第六列山系的地理位置吻合,故秦阳岭即《山海经》之第六列山系,秦阳岭东端的周山即上古之平逢山。《山海经》言平逢山居住着一个以"骄虫"为图腾神的人群,该人群即黄帝母族有虫乔氏族;周山一带考古所见的"王湾一期文化"遗存,当与黄帝母族有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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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史章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0,(4)
《乌桓传》对乌桓的记载有混乱之嫌,若不搞清,有碍于正确认识乌桓历史。如:“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无复报者故也。……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婿随妻归……为妻家仆役2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出妻家。故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父兄死,妻后母执嫂,若无执嫂者,则己子以亲之次妻伯叔焉,死则归其故夫”。看后让人觉得条理不清。以博深著称的马长寿和内田吟风二先生,也把这两个时期的情况混在一起。马先生说:“唯一的解释就是母方有氏族,而父方则只有家族没有氏族,所以父方没有‘族类’,自然就没有族属给他报仇了”(《乌桓与鲜卑》127页);内田先生说:“在乌桓母系社会时期,因为从其他氏族来的父亲和与父亲同来的异母兄弟是所谓外氏族者,故属于母亲氏族的儿子杀害了父兄也不会受到母系氏族的制栽”(《北亚史研究》)38页)。这里我们暂不去讨论家族和氏族有什么不同,但在母系社会,人们一般不会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谁是自己的异母兄弟。按照血族复仇的通则,“外氏族者”被“母系氏族”杀后,虽然不会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