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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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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题目中的两个判断见于太史公《报任安书》。“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两个判断,一引据《礼记》称“刑不上大夫”——《教参》的解释是。“对大夫不能用刑”;一针对事实.称“施刑于大夫”——《教参》的解释是。“对大夫施刑”。一曰“不能用刑”,一曰“施用刑罚”,两种说法.似乎自相矛盾。[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 对于“刑不上大夫”这句话,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没有注释,教学参考书上的翻译为:“《礼记》中说:‘对大夫不能用刑。’这是说士人不可不保持自己的节操。”  相似文献   

3.
前不久再次拜读了选自苏教版必修五的《报任安书》,在为太史公不屈的斗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折服的同时,也因其中的一句翻译而感到困惑。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在课文的右边对此句话的翻译是这样的:“书上记载说‘刑法不能用于士大夫。’这是说作为士人不可不磨砺他的气节。”此处把“勉励”翻译成“磨砺”似乎不是太妥当。  相似文献   

4.
《报任安书》,文章瑰丽奇伟,汪洋恣肆。然而,学生要切实掌握还有一定的难度。首要解决的是许多疑难字词句,在客观上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相似文献   

5.
《报任安书》是一篇书信,是司马迁饱含血泪之作。字里行间感情复杂,志气盘桓,悲痛之中有决心,耻辱之下有激愤。这对于相隔两千年的当代高中学生来说,字义和内容的理解上都有难度,阅读时易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惑。  相似文献   

6.
《报任安书》:“然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更张弓眷,冒白刃,北向争死敌者。”句中的“劳军”不好理解,各家有分歧。大致有三说:一说以“慰劳军队”释之。  相似文献   

7.
人教版高语第六册《报任安书》一课两处言及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所受之刑:一处是"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一处是"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膑脚"和"断足"尽管文字有  相似文献   

8.
司马迁《报任安书》一·文提到“膑脚”和“断足”,对此各家有不同的理解。邓明、沈官撰文《“膑脚”不是“断足”》(《文史知识》2001年第4期,以下简称“邓文”)认为“膑脚”并不是“断足”,指刖去下肢。孙云《“膑脚”“断足”语焉不详》  相似文献   

9.
人教版《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第三单元《商鞅变法》第3课《富国强兵的秦国》讲述商鞅推行新法、严厉打击贵族保守势力时说:“商鞅毫不退缩,动用严刑重法坚决打击。太子是君嗣,不好动刑,就严惩了太子的老师和一些违法的旧贵族,改变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狠狠打击了守旧贵族的气焰。从此树立了变法的权威.没人再敢公开反抗...  相似文献   

10.
司马迁《报任安书》有"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一句,有注解称",楚,荆木"。为何有此解释呢?许慎《说文解字》曰:"楚,丛木,亦名荆也,从林,疋声。"《诗经·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说文解字》释:"荆,楚木也,从刑声。"唐代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说:"荆、楚一木二名,故以为国号,亦得二名。"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杂志二》:"荆或为楚,楚亦荆木之别名也。"  相似文献   

11.
李瑞河 《学语文》2004,(4):5-45
阅读中国的古籍不可不对避讳有所了解。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讳。”“卒然不可讳”是什么意思呢?原来是司马迁担心他的朋友任安会突然被处死,但又不好直白地说出“死”这个不吉利的字眼,于是就用了一个避讳语“不可讳”来代替。阿Q,因为他是瘌痢头,所以对于“光”“亮”一类的字都不能当他的面说,后来连类而及,扩大到灯、烛等发光的东西也都不能说。  相似文献   

12.
对于司马迁遭遇李陵之祸一事,历来论者多偏重于汉武帝的褊狭和武断,却忽略了其对李陵认识上的某些失误。文章认为司马迁为李陵的辩护固然体现了其瘩诚、正直、勇敢的品质,然而他在为李陵的辩护中对李陵的认识也存在着某些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13.
司马迁《报任安书》中的"无所短长之效"这六个字中,有三处存在异议:其一是"所",经过分析,"所"应为代词,作定语;其二是"短长";应为偏义复词,重在"长",也作定语;其三是"效",应为名词中心语。  相似文献   

14.
“国语”一词最早使用于战国初期.是一部国别体史书的名字,主要用于记言,为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国家大事言论的记录。在《报任安书》里,司马迁认为,《国语》是左丘明写的。其实该书作于战国初年.作不详。[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报任安书》是司马迁晚年答复任安的一封书信。由信大致可见司马迁生死观的特色;承认生死是客观自然的现象,不反对全身避祸,自我维护,强调人格的独立和人的自身尊严;肯定有价值的从容赴死;歌颂“虽被万戮”而无悔的人格精神。  相似文献   

16.
吴凯 《成才之路》2012,(2):13-I0008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前者见于《史记》;后者见于《汉书》,全日制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第六册有《报任安书》节选)中提出了著名的"发愤著书"的观点,其文云:盖文王拘而演《周易》;孔子厄而作《春秋》;  相似文献   

17.
我在教授鲁教版《报任安书》一课时遇到几处课本和教参都解释不准或不详的地方,现提出来与各位方家商榷。  相似文献   

18.
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乃一古文名篇,被《古文观止》及多家《古代汉语》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教材选入。其中"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一处的标点,向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文章从词语搭配关系和惯用表达法入手,提出了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19.
结合有关文献资料对司马迁《报任安书》进行深入分析,"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并非指死的意义,而是指对死的态度."重于泰山"的精确原义应是把死看得很难,不轻易赴死;"轻于鸿毛"的精确原义则是把死看得很容易,欣然赴死."重于泰山"并非说的是死,而是说的"不去赴死";"轻于鸿毛"所指才是"赴死",并且是"视死如归".作为对古...  相似文献   

20.
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一文,感情真挚,如泣如诉,表达了自己因李陵之祸所受的奇耻大辱,倾吐了内心郁积已久的情感,道出了自己苟活于世的原因--完成《史记》的著述,实现自己"究无人际,通古今之变"的人生抱负.文章情真意切,使读者无不为之感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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