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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精神护理》或《精神科护理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被纳入规划教材仅有几年的时间。从目前国内现有的规划教材的编写体例上看,基本上是本着"以类统病,按类护理"的原则[1]。而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精神护理》的教材编写体例则很灵活,有的在  相似文献   

2.
《商君书》的《徕民》篇有这样一段意思,即本篇的作者向秦王献策说,只要秦国用免租免役和给以田宅的办法招徕韩、赵、魏的人民,那末,“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在看到的一些《商君书》注释本中,对于这个“山东”的注释,都欠妥当。一般的注释,都认为这里的“山东”是指殽山以东或华山以东。这两种注释,前一种,从地理位置上说是对的,但没有说明其政治意义,后一种,不管从哪方面说都是不正确的。战国时期的“山东”,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指殽山以东的地方;其二,是对主张  相似文献   

3.
更正     
正我刊2010年第1期刊登了刘毓庆和郭万金先生的《汉代三家诗的命运变迁》一文,由于工作疏忽,导致该文的参考文献与文中的序号出现部分错位,特此更正如下:注释①对应文中[5],参考文献[5]对应文中  相似文献   

4.
大大的靴子     
李蓓 《阅读》2014,(43):34-36
<正>阅读提示艾米和丹尼尔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旅行,他们正要去参观一座农场。农场里都有哪些动物?为什么要穿靴子呢?赶快和我一起来读读这个故事吧!注释:1.be on a school trip进行一次学校组织的旅行2.farm[fa:m]名词,农场;farmer[’fa:ma]名词,农夫3.put on穿上4.boot[bu:t]名词,靴子5.run off to...跑开去……  相似文献   

5.
初中语文课本第三册选编了柳宗元的《童区寄传》。课本中对一句话是这样逗断的:“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关于这句话,课本上有一个注释:“[虚所]集市。虚,同‘墟’。”还有一个练习题:“解释下边加点的词”——“之虚所卖之”。 根据课本对这句话的句读和练习题的要求,《教学参考书》作了相应的处理: 首先是“解释下边加点的词”:“之虚所卖之(前一个‘之’,动词,相当于‘往’、‘去’。后一个‘之’,代词,指区寄,相当于‘他’。‘所’,名词,相当于‘处所’、‘地方’。) 其次是“补充注释”:“[去逾四十里]去,离开(不应解成为‘来去’的去)。”  相似文献   

6.
成县《西狭颂》是汉代三大摩崖石刻中保存最完整的东汉时期颂赞碑铭,其内容记载了东汉时期武都郡太守李翕的生平事迹及为民造福的功绩。《西狭颂》不仅在书法史上有极高的价值,在文学艺术上也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  相似文献   

7.
《史记》在流传过程中形成多种版本,其中有优劣之分。清程余庆著《史记集说》是《史记》诸版本中的一个鲜为人知的善本。不管是在校勘、断句,还是在注释、点评上,它都具有精确凝炼,文字优美的特点。将其同中华书局本对照,更能显示其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8.
由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选文严格,解题精当,注释简明。作为高等学校古典文学教材,自1962年出版以来,深受高校广大师生的欢迎,一版再版,其功甚巨。但无庸讳言,在众多的作品注释中,也偶有几处不甚严密。笔者在阅读这部教材的过程中,发现注释中有不够妥当者,随手记之,凡得数条。不揆梼昧,为之辨正,以求教于前辈、识者。  相似文献   

9.
陈澧的今音学研究影响很大,其今音学研究的方法、结论主要体现在《切韵考》一书中.陈澧考证《广韵》反切的方法为“系联法”,通过对历代反切以及《广韵》反切的了解把握,确定了其研究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利于陈澧对声类、韵类的归纳分析,然而在《广韵》中,也还有很多与其原则方法相龃龉的情况.陈澧使用反切系联法将《广韵》切语上字分为40类,反切下字分为311类,得出既不同于中古36字母,又不同于平水韵206韵的声韵类系统,使人们对《广韵》的声韵类系统有了新的认识,对于进一步认识切韵性质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陈澧在《切韵考》一书中,也提出了许多关于音韵学及音韵研究的重要观点和看法,对于全面深入了解古代音韵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一 《蒙古秘史》结语,即282节写道: 也客 忽邻勒塔 忽里周 忽(?)合纳 只勒 忽阑 撒刺答 客鲁洌讷 阔迭额 阿刺仑 朵罗安 孛勒答合 失勒斤扯克 豁牙兜 扎兀剌 斡兜朵思 保兀周 不厌突兜 必赤周 倒兀畏罢。 关于此段的译文,按不同版本,逐一抄录如下: 明初《元朝秘史》总译为:“此书大聚会著,鼠兒年七月,于客鲁连河阔迭额阿剌勒地面处下时,写毕了。” 美国札奇欺钦教授新译并注释《蒙古秘史》译为:“大聚会正在聚会,鼠兜年七月,各宫帐在客鲁涟河,阔迭额——阿剌勒[地方],朵罗安——孛勒答黑[与]失勒斤扯克两[山]之间留驻之时,写毕。”  相似文献   

11.
元稹诗集注释错误例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元稹集编年笺注》(诗歌卷)中的注释,时有错误或不确者存在.针对"人物"类、"物象"类两种类型的注释错误,择其具有代表性者,进行逐一考辨与订正,并就导致其错误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有利参考.  相似文献   

12.
《柳敬亭传》自选入高中语文课本(原五年制课本第三册,今必读课本第五册)以来,注释即有可商榷之处,而至今未作改动。现仅就其中三个词语的注释,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分述于下:[加礼]课本注云:“礼遇有加,以恭敬之和接待。”试问,以礼接待还有不恭敬的么?在这里“加”字应是解词的关键。《左传·隐公五年》所谓“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之“加”就是典型例证。杜预注云:“加命服之等”,也就是说葬礼规格要增加一个等级。“加”就是“增加”之意。自古“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杜甫秦州诗研究领域成果不断。已出版的专著,就有李济阻等的《杜甫陇右诗注析》、[1]高天佑的《杜甫陇蜀纪行诗注析》、[2]卜进善的《杜甫在陇右》、[3]天水杜甫研究会编的《杜甫陇右诗注译与评析》、[4]刘雁翔的《杜甫秦州诗别解》[5]等几部。而在这些研究成果之中,刘雁翔教授煌煌五十万言,详注详解杜甫首秦州诗的《杜甫秦州诗  相似文献   

14.
节选自《史记·项羽本纪》的《鸿门宴》,形象地为我们描绘了项羽、刘邦的一次交锋。《鸿门宴》,表面上看是项羽、刘邦的一次欢宴,实际上是一次军事谋略的交锋。酒宴上,座位的安排,极能体现人物性格;[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三支决策是一种三分而治的思想策略已经被证明是处理信息系统中不确定性的有效工具。由于多重集能够呈现更加全面完整的信息,通过将单值信息系统推广到多重集值信息系统,建立了基于多重集值信息系统的三支决策模型。首先,将基于多重集距离的相似性测度作为评价函数,建立了[0,1]多重集值信息系统上的三支决策模型。其次,指出[0,1]多重集值信息系统可以用模糊多重集代替,以此可以建立模糊多重集上的三支决策模型。最后,基于模糊多重集的交、并、以及差运算,提出了三种新的相似性测度,以弥补基于多重集距离的相似性测度在某些应用中的缺陷。  相似文献   

16.
明人马中锡《中山狼传》一文,曾是高中语文课本的传统教材,近年来因听了某些专家的意见而撤掉了。但这篇名文仍被许多古代文学作品选本收入而广为流传,如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即收有此篇。朱先生的选本绝大部分注释准确而精当,这是有口皆碑的,但有些地方却还有值得商榷之处,今试举几例如下。 (一)关于中山国的位置 多数选本均注为“中山,古国名(或古地名),今河北省定县一带”。 查《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华地图学社出版)第一集第37—38图,战国时期的中山国曾  相似文献   

17.
亦文 《阅读》2023,(25):12-17
<正>旧时长安,今日西安。西安是我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的都城,作为华夏文明的代表之一,这座古都远比你想象之中的更为丰富多彩,唐诗宋词也道不尽它的繁华。[唐]韩愈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注释】1.呈:恭敬地送给。2.水部张十八员外:指唐代诗人张籍。他在同族兄弟中排行第十八,曾任水部员外郎。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古代的文学流派,其中一部分是以总集命名的,如花间词派、西昆派、江湖诗派。而《花间集》《西昆酬唱集》和《江湖集》,正好代表了文学流派与总集的三种关系。就总集编者是否有意开创流派而言,江湖诗派界于花间派和西昆派之间:花间派的盟主、谱系和风格,基本上是由总集编者和后世的研究者根据实际的状况概括出来的;西昆派的盟主、谱系和风格,基本上是由西昆作家自己确立的;而江湖诗派的情形则既不同于花间派,也不同于西昆派。  相似文献   

19.
《诗经·秦风·蒹葭》是历来备受赞赏的一首抒情诗,准确地理解诗中的一些重要字词至关紧要。而正是在对这些字词的注释上,国家教委高教司组编的全日制高校通用教材《大学语文》和其他一些权威性高校文科专业教材皆有值得商榷之处,故此试作辨正。《蒹葭》有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萋萋,……蒹葭采采,…… ”其中,“苍苍”、“萋萋”、“采采”何义?国家教委组编的《大学语文》注释为:“苍苍:繁盛的样子。后两章‘萋萋’、‘采采’义同”。王力先生主编《古代汉语》注释为:“苍苍,茂盛的样子”;“萋萋,茂盛的样子”;…  相似文献   

20.
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它不同于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也不同于衡平。公平责任原则不应作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它不宜作为原则;它有悖于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定义中分担的应是损失,而不是责任;它威胁法律安全。建议:在保留类似特别条款规定的同时,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分担损失加以规定,以保证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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