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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守法,是法律的主体化和对象化,是个体化的主体价值与法律化的社会价值的磨合与融合。其程度取决于对这两方面价值的评价、选择和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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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坤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5,26(4):24-27
《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和《醒世姻缘传》中的龙氏两个人都处在妾的地位,有着非常相似的家庭地位、亲情关系、社会地位和处境。由于妾的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使得赵姨娘和龙氏在反抗的过程中做出过激的行为,使得两个人受侮辱和受损伤的实质被掩盖。这两个女性形象同时也揭露出妾制度本身的罪恶性和悲剧性。 相似文献
3.
守法是法律运行的关键环节,守法效益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法律运行效益的实现程度。从伦理学视角观测守法本身及其过程主要是为实现守法效益的最大化挖掘伦理化的资源,为守法本身及其过程的主体认知确立道德超越程式。在加强素质教育、强化法治化理念的宏观背景下,对大学生守法意识、守法行为的伦理化要求有一个从道德感知、认知、完善的体认过程,是从守法自在到守法自为,再到守法自由的升华过程,也是不断减少或杜绝守法的“非理性状态”,保持“感性自为状态”,达向“理性自觉状态”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张臻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5,(1):45-48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法制建设而言,法律的遵守都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它也是检验"法治"水平高低的最重要一环。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培养大学生正确的守法观念是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砝码,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5.
张楠 《语文学刊:高等教育版》2012,(20)
在充斥宗法等级观念的环境中,人的本性善恶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在追求更高地位、争求更大权力的过程中,本性中的美好注定会被抛弃.本文试从袭人和赵姨娘的角度切入,通过对如“宝珠”般的袭人和代表“鱼眼睛”的赵姨娘的形象分析,探寻二者悲剧的本质所在. 相似文献
6.
曾明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2,(7):119-124
守法教育学应当是法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是专门教育公民和组织守法的教育学。我国创立守法教育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守法教育学研究的对象是一切与守法教育相关的问题,需要综合采用哲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守法教育学的理论体系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交叉学科的某些内容,而且必须围绕其研究对象来展开研究。其理论体系应当是一个开放的学科体系,需要朝着日臻完善的法治方向不断探索与继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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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赵姨娘,是个"人见人嫌"的主,但她的所作所为,其最初动机皆是出于母性的本能——维护儿子贾环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儿子,进而使自己,能够得到他人的"平等相待"。但在专制等级社会里,追求平等、渴望幸福、希望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终归是梦幻而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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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分析了贾探春悲剧命运的来源,残酷的封建礼教下庶出的身份是探春"看似自尊,实则自卑"性格形成的根本来源。生母赵姨娘更是探春悲剧命运的重要推手。从探春的判词及诸多暗示来看,探春的命运也是像风筝一样"飞高跌重",远嫁他乡且夫家获罪,最终落得"红颜薄命"的结局。 相似文献
11.
张胜全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47-50
守法精神是法制运作的必要机制,是法治社会的灵魂和核心,是衡量法治环境优劣的基本尺度。守法精神包括服从法律、运用法律、信仰法律、批判法律四个方面的内涵。市场经济是守法精神生成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是守法精神生成的政治基础,市民社会是守法精神生成的社会基础,理性文化是守法精神生成的文化基础。守法精神是创制良法的思想源泉、依法行政的思想保障、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自觉守法的思想动力。 相似文献
12.
赵姨娘,《红楼梦》中描写的荣府二老爷贾政的妾。她身份低微,生有一子一女,言行无状,常惹是生非。贾探春,荣府贾政的庶出女儿,生母赵姨娘。本文以《红楼梦》第五十五回中赵姨娘和探春的言语行为为语料,分析她与探春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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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崔云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4,(3):72-72
《红楼梦》中赵姨娘的形象是悲剧、弱势、有扭曲人格母亲的典型,但她的母爱却有着不同,赵姨娘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她的低下地位和当时分明的阶级思想而导致他的思想越渐偏激和极端,并妄图利用和采取一系列手段和方式达道上位的目的,所以赵姨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女人",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女性悲剧的典型。 相似文献
15.
赵姨娘是《红楼梦》中塑造的一个“阴微鄙贱”的人,是一个具有畸形人格的反面人物。该文试从焦虑的维度对赵姨娘病态人格形成的原因、内涵以及消除焦虑的方式进行探讨。同时指出她是在焦虑的困境中不断追寻自我。 相似文献
16.
沈新林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4,(2):63-70
赵姨娘是《红楼梦》中一个亮色不多的女性形象,但她每次出场都有精彩表演.她身上集中了封建社会下层妇女的种种恶德;其言行既推进了小说情节的发展,制造了情节波澜;又为探春和贾环的人物性格设置了典型环境.这一形象的刻画,不仅曲折地表现出小说主要人物贾政的性格侧面,流露出作者的感情倾向;而且还给读者提供了曹雪芹不是《红楼梦》原作者的微妙信息,为研究小说的原作者提供了有力的旁证. 相似文献
17.
石李锋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7,23(4):80-84
《红楼梦》诸多妾形象中,唯有赵姨娘每每生事,致使贾府上下无人不厌,最后悲惨死去。其实,赵姨娘是贾府诸多小妾中唯一意识到自我权力并努力争取的女性。她的死,既是社会历史悲剧,也是个人悲剧。 相似文献
18.
李长城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6,5(3):65-66
法律的无条件遵守需要法律具备相应的精神和社会必须给予的教育,这两点缺一不可。法律并不是具备了所谓的“法律”名称就需要得到遵守。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法律的遵守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本之木,法制社会的建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现代法律需要社会成员无条件地遵守,也只有在遵守法律之中,社会成员才能形成完善的人格。惟有两者的互动,才有法制社会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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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庶之制,就是在多妻的情况下区分作为法定配偶的正妻和众妻妾身份上的尊卑,并从而规定正妻所生的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因受欺凌压抑、捉弄、轻蔑,满腹愤懑,无以发泄形成了心理变态扭曲性格的贾环母子,是压在底层的姨娘和庶子悲剧形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