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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入美国高校、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持J-1签证,该种类签证在美可以停留3年左右,按规定,研修期满回国满2年后才可以重新申请来美签证。因此,希望在美停留时间超过3年的J-1签证持有者,需要通过驻美使馆教育处审核批准免除回国服务义务后,方可持续停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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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拥挤的F-1申请大军中,你是否设想过以J-1身份赴美? 为增加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科技、教育、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机会、增加彼此了解、巩固和加强国家间的关系,美国移民法设立了J类签证。此类签证专门签发给赴美进行科技、教育、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或训练的外国人士。 根据美国国务院1998年2月份颁布的规定,J-1签证的申请人可以是如下各类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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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签证即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系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赴美进修、从事合作研究的签证种类之一,属非移民签证.持J—1签证者是由双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提供资助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及根据两国政府的相应协议或双方校际(单位)交流协议互换赴美学者和学生.办理J—1签证须提供美方接收单位的IAP—66表原件.IAP-66表即交换学者或访问学者“资格证明书”.此表有效期为一年,注有在美方留学期限、费用数额、来源和其它相关事宜.F—1签证即学生签证,是由美国使馆向赴美学习人员签发的一种非移民签证.申请此种签证应提供I—20表格.I—20表格即留学生“资格证书”.此表格由计划前往就读的美国院校填好寄发本人.I—20表上有校方注明的学校注册日期、费用来源等.若校方在I—20表格内没有说明校方将为你提供经济资助(如奖学金、校内兼职工作等),那么你必须提供证据表明你本人有足够经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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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1990年修正通过了跨国企业人员签证(又称L-1签证)的法律。凡是中国有规模的企业(国营、集体、个体)如因业务需要,准备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可派遣一位或两位经理人员,或其它人员,前往美国负责分支机构的业务。这些人员可向美国移民局申请L-1签证,其配偶及子女可申请L-2签证。取得L类签证的人员可以在美国停留居住。L-1签证可一次签发一至七年,可在美国延期。到美国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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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留学签证种类及所需材料美国的签证一直不太容易,反映在签证种类上就是种类繁多。一般签证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大类,其中非移民签证有50多种,和留学有关的有三种,即F-1、M-1和J-1签证,中国留学生主要申请的是前两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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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赴荷公派留学人员申办人境签证一直是个难题,签证从申请到批准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还有相当一部分签证即使折腾两年仍得不到批准,最终不得不改派他国或放弃派出计划,耽误了留学人员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国家和个人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中国驻荷兰使馆教育处和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多次分别与有关方面联系,调查了解申办签证情况,探讨解决公派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时间过长的问题.据了解,荷兰处理外国人申请长期签证(三个月以上)的程序有三种:1.申请者本人填写申请材料→荷兰驻华使馆→荷兰司法部门(地区移民局,下同)→居住地警察局→保证人→警察局→司法部门→荷兰驻华使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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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学人》1995,(11)
一、J—I签证与 其他种类签证有何区别? J—I签证系美国移民局给外国人赴美进修、从事研究工作的签证种类之一。持J—I签证者一般应系根据两国政府的相应协议或双方校际(单位)交流协议互换赴美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他们的资助来自双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根据美国移民法的有关规定,此类人员在美停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须返回派出国履行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这是J—I签证与其它签证的重要区别。特殊情况下,若持J—I签证的人员在美停留期满后希望继续在美国停留,则须由美国有关部门审批。申请人可向派出国驻美大使馆提出申请,使馆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美方出具不反对豁免其回国服务两年义务的信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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