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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简称,它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因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也分为两类:一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方面,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1.本质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权利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强调一种资格或可能性。比如,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关于确认和保护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规定,说明法…  相似文献   

2.
本主要从责任类型、归责原则、责任主体和责任构成要件四方面对海峡两岸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两岸在这方面规定的差异与原因,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3.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有价值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应从受害主体、加害主体、伤害时间、伤害空间、受害权利的内容等五个方面界定.过错责任原则是高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4.
试论禁治产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又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资格。”^T P82而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尚有欠缺。即对虽已成年但由于神智丧失或精神耗弱或浪费的人,没有限制其行为能力,致使他本人、他人和社会经济秩序处于不安定状态。  相似文献   

5.
我国目前的法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能力及缔约责任规定比较笼统,没有考虑其特殊性。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6.
本文探讨的校园伤害案件仅指民法范畴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一般是3岁至18岁的学生,主体看似单一,但跨越了三个民事主体年龄段,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已成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责任人通常有幼儿园或学校、监护人、学生自身、第三人,正因主体的特殊性,加之我国民法通则对此类案件并未有特别规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棘手的往往不是学生方与学校的对立,而是适用法律上的疑惑。现以本文就校园伤害案件的性质、类型、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为建立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较完善的民事主体制度,需要对法人的民事能力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过去我们在对法人民事能力的认识上,存在着体系混乱、认识简单和表面化等问题。事实上,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存在范围限制总理2,也不是指法人可以享受权利的范围,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自然人一样,也存在完全民事特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民事能力宣告制度。  相似文献   

8.
最近报纸上状告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和上大学费用的案例不少,社会上反响很大。法院在判决中对子女的年龄满18周岁与未满18周岁的区别很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条法律规定了18周岁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它的特殊意义在于年满18周岁就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从积极来讲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从消极来讲就可以完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不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一般是无民事行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  相似文献   

9.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系指自然人以自身理解力和财产状况对其一切不法行为负损害赔偿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包括自然人的社会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在诸多方面存有差异。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将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等易混淆制度严格区分,并作独立规定。  相似文献   

10.
最近,报刊上刊登了不少子女状告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和学费的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法院在判决此类诉讼时,对子女年满18周岁与未满18周岁,判决结果差异很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条法律规定了18周岁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它的特殊意义在于公民年满18周岁就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完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公民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  相似文献   

11.
监护是对特殊民事主体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督与保护。监护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它通过不同法律部门的规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补充,监督、保护其人身、财产利益及其他合法权益。我国的监护立法采取的是广义的监护立法方式,即不区分亲权和监护,统一用监护称呼之,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我国立法将监护责任的归责原则由单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引向多元的区别主义的归责原则体系,即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冯婷艳 《华章》2007,(12):112-112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源于过失责任原则,民事责任能力不同于民事行为能力,其更多地取决于个体在具体行为时识别方面的差异,但用识别能力来界定责任能力过于抽象.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资格.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禁治产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中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保护禁治产人本人、交易相对人及禁治产人家庭的利益,有重要意义。故世界上许多著名民法典对其均有规定。然而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却没有这种制度。本文拟就这一制度的内容、立法例以及在我国民法上设立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及有关规定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科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不仅对正常自然人的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对特殊自然人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受法律界人士的关注。通过对特殊自然人进行种类的划分,将特殊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及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的定位及归属进行分析,并浅述定位及归属的理由。  相似文献   

15.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16.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17.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由于其在资金筹措、责任承担等制度设计上具有天然的优越性,所以其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远远大于自然人。但与自然人不同,自然人是天生的,在一个社会当中,自然人是一个实然、实在的人。而公司作为一个法律拟制的实体,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与法律规定紧密相关,相关法律规定了公司法人的成立、变更、消亡程序。但是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的工商管理机关存在着重公司成立、轻公司消亡的普遍现象。  相似文献   

18.
维护商标权益,丰富、发展我国商标法律制度,需要对我国《商标法》调整范围加以突破与完善。第一,需要放开对商标权利主体的限制。应当承认我国自然人商标权利主体地位,规定共有人享有商标权利,放宽对商标权主体行使权利的限制。第二,增加有关受保护商标的品种。包括扩大商标构成要素的范围,增加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规定,增加驰名商标保护的条款,完善地理标记及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并给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利益以适当关注。  相似文献   

19.
自然人的性别并非个人隐私,性别是区分自然人的基本依据,在自然人的性征与染色体不一致时,应以染色体确定其性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选择自己的性别。但父母对胎儿的性别没有选择权。自然人的性别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功用:性别对自然人的行为有影响。性别平等(男女平等)是文明社会的表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0.
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发生的人身损害问题的责任归责第一次明确地作出了法律规定。根据该法,过错责任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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