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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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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实质上是侵权行为能力,是自然人对其侵权行为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的资格。过错责任制度是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制度基础,责任能力制度也只适用于过错归责侵权责任。我国现行法以行为能力判断责任能力,导致规定原理模糊、制度设计存在矛盾,因此我国的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必须重构。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自己过错行为负责的法律资格,要以行为人具体的识别能力为责任能力判断标准,同时对责任能力实行一定的推定。  相似文献   

2.
传统观点认为只有部分自然人有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相冲突。自然人有无民事责任能力是考虑自然人有无行为能力的前提,有无行为能力是考虑自然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无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基于衡平事由承担结果责任说明无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传统观点中所界定的“民事责任能力”其实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责任的条件,在自然人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下才讨论传统观点中所界定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比民事责任能力低一个层次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冯婷艳 《华章》2007,(12):112-112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源于过失责任原则,民事责任能力不同于民事行为能力,其更多地取决于个体在具体行为时识别方面的差异,但用识别能力来界定责任能力过于抽象.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资格.  相似文献   

4.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系指自然人以自身理解力和财产状况对其一切不法行为负损害赔偿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包括自然人的社会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在诸多方面存有差异。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将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等易混淆制度严格区分,并作独立规定。  相似文献   

5.
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过错的判断基础,只存在于过错责任之中;无责任能力人不负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适用的结果。《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有判断标准不合理、归责原则混乱的缺陷。重构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应借鉴台湾"民法典"、《澳门民法典》以及徐国栋教授的《绿色民法典草案》的合理规定,妥善解决责任能力的性质、概念、判断标准以及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及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6.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应以基于意思能力而确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为一般标准,以财产状况作为确定欠缺行为能力人责任能力的例外标准。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有限制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平责任的适用与责任能力的确定无关;亲权人与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的顺序应有差别。  相似文献   

7.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一直以来争议不断。其适用范围问题居于核心地位。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是,选取债务不履行责任与侵权责任这一类型体系作为分析框架,探讨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在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以及不履行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责任的认定中的作用和形式,确定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范围。通过对每一类民事责任进行细致入微的的考察,揭示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从而深刻地昭示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8.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是对民法典债篇关于未成年人或精神耗弱者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的概括。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其着眼点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性质是过错的认定基础,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逻辑要求;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是识别能力,是意思归责的当然结果。  相似文献   

9.
自然人有无民事责任能力是民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与制度设计,还影响到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确定。传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在很大程度上受刑法研究成果和国外民事立法例的影响,因而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理解应受制于民事责任的特质,不应只考虑识别控制的年龄标准。我国众多学者对国外立法例中有关过错的描述解读为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事实上,西方各国立法从未否认过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者的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强调的是一种期待可能性,它决定主体人格的完整性,与"用不用"承担责任、"能不能"承担责任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承认一切自然人均有民事责任能力,不仅是民事权利能力理论的要求,也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相契合,更有利于解决民事诉讼的困惑。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应当确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0.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实质就是侵权行为能力,至于其判断标准历来众说纷纭,本文在探讨了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的含义的前提下,进一步分析其判断标准,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责任由责任情感、责任能力和责任行为三个方面构成。"负责任的教育"就是要办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对社会、对未来负责任的教育,其根本宗旨是造就人的责任情怀、担当精神,以及履行责任的本领;其目标就是要让"说负责任的话、做负责任的事、当负责任的人"成为每个人的立人之本。学校坚守"责任教育"理念,将爱与责任融入教学与管理之中,努力为学生的成才精心营造负责任的教育环境,着力推进以"责任教育"为显著标志的特色高中建设,努力将"责任教育"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孔子、卢梭两位教育家的教育观比较,阐述社会本位、个人本位、愉快教育与自然人教育之间的融合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3.
国际法应以国际社会为重心。国际法国际社会本位是国际法存在之基础、解决全球问题、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际法理论创新的必然要求。国际法国际社会本位观有利于国际法的理论创新,有利于推进全球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国家间利益的协调、有利于国际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14.
针对90后一代大学生的行为特点,应用社会学视野下的角色冲突理论来进行大学生责任教育分析,尝试使用具体的责任教育模式,探索一条理性的、追求实效的责任能力培养途径,借助于强调由角色冲突引起的道德困境来鼓励并系统地培养责任能力,提高学生应对社会的能力。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不具有“识别能力”就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传统观点是有缺陷的;作为自然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地位或资格的民事责任能力,其有无的判断应采“出生主义”标准,因此未成年人都是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认未成年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从实质公平、社会本位的经济法理念看,食品安全法第96条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积弊日久,要更好解决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经济法理念,在现有基础上借鉴美国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经验,使"十倍赔偿"制度得以进一步的完善,促进民众的社会监督,提升消费者权利意识,或许才是有效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7.
主要是关于对自然人相关问题的思考。这些问题包括自然人制度的体例编排,禁治产制度与我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度的比较,以及关于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与德国法上的不法行为能力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高校学生从年龄上看,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其没有经济收入,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不能完全剥夺自然人的财产,则这类自然人若作为一类单纯的责任自负民事责任主体对受害人明显不公平。目前我国民法对该类人的侵权行为之后果规定为由抚养人垫付,然则垫付之意思表示为何和抚养人之范围并无明文规定,需对这类情况进行说明解释。结合代理与监护制度,分析法律规定之高校学生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普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说明此类入侵权后的责任主体范围以及承担责任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论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不具有“识别能力”就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传统观点是有缺陷的;作为自然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地位或资格的民事责任能力,其有无的判断应采“出生主义”标准,因此未成年人都是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认未成年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以“糖尿病防治”为项目主题,基于驱动性问题“如何有效预防和治疗糖尿病呢”,通过创设真实情境、开展学习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等环节,从唤醒社会责任意识到提升社会责任能力再到外化社会责任行为,层层推进,实现对社会责任素养的“三阶式”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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