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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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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广泛性,效力的反复适用性,因而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危害性更严重,行政相对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到抽象行政行为侵害时,却跨不进诉讼的门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国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人大和行政机关,但监督不力,有名无实,在实践中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还是较严重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实为必要,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都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司法审查,我国法律需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应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
如果说当前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关键在于提高行政机关履行作为义务的能力,那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重点也应关注司法权对不履行作为义务行为的审查。本文旨在行政审判实践对不履行法定职责审查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不作为理论研究之共识,提出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之行政行为的内涵、特征和构成要件,以促进行政诉讼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怎样运用国家司法权监督、制约国家行政权力,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原则对行政审判提出的重大命题,也是法治进程中行政审判的使命之所在。为此,应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内部行政行为等列为司法审查对象,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放宽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限制,拓展行政诉讼的被告,减少对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定。进而,使行政审判为法治社会的达成、法治国家的实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施和发挥效力的前提和依据,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着重探讨了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学理基础,提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鉴别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一项多方面、多层次的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即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否合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足;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是否准确,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结果是否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的行政程序.笔者就上述六个方面合法性的审查谈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6.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就行政行为而言,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其重要的判断标准,行政合理性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的形成。对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司法审查,其中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尤为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裁决行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从性质上而言,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理应允许对其提起诉讼;从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两种方式的效果上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更具有形式和实质的合理性。所以对行政裁决行为,应当改变立法上的模糊规定,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提起对其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9.
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都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这种侵害可不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造成,且构成相对人的特别损失。如果考虑到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构成违法抽象行政行为赔偿障碍的话,那么对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补偿则没有这种阻力。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1.
现行行政判决书样式由于其制度、法律层面的缺陷,已经不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行政判决书改革应该遵循判决书的固有规律,以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从立法上对行政判决书进行必要规范,从制度层面重构行政判决书的结构模式,并注意借鉴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改革的成功经验,在文书结构、诉辩内容、证据写作、判决理由等方面提出完整而具体的制作要求,以体现行政判决书的基本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2.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精神。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方式,使其实际上拥有了对除行政法规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要以附带性审查为主要模式;赋予人民法院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后,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作相应处理;确立有效的诉讼管辖。  相似文献   

13.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随着行政规范纳入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也将失去原有的意义。行政规范纳入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必然要进行重新建构。本文就行政诉讼的起诉和管辖制度、裁判和执行制度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建构方案。  相似文献   

15.
行政强制执行权由执行裁断权、执行决定权和执行实施权三个下位阶的权力组成,同时,考虑到现代分权理论和行政管理对公正与效率的追求,行政强制执行权应当在协调人权保障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关系中重新进行分配:即一般情况下,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全部权能;对公民、组织影响较大的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对作为执行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具体实施则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  相似文献   

16.
曾洁雯 《韶关大学学报》1995,16(3):105-109,84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争议对象,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行政诉讼的中心任务和最终结果,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WTO司法审查制度的意图在于对成员目的政府行政行为予以限制,从而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公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商事审判与司法审查分属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因而,在WTO之后,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制度与WTO规则的同步以及与其他诉讼制度的协调就成为问题。本认为,建立以司法审查为核心的专门性经济行政审判制度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18.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体系的构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泛滥的状况,其审查体系的不完善,公民的权利往往其侵害而得不到救济的现状,通过审视我国当前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应建立行政与司法审查制度,进而探讨了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全面设想构建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是WTO司法审查的一种重要形式,WTO协定要求司法审查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我国行政审判体制在形式上独立于行政机关,但实际上仍受到行政权的严重干预。要真正实现行政审判的司法独立,就应当在现行行政审判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根据。通过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分析,提出区分事实与法律,采用多元化的审查标准;发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作用,使司法审查标准具体化;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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