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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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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有偿家教的治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当今我国教育领域存在争议的热门话题.作为教师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机关,个别地区对此推行了适度开禁的措施,例如南京市教育局出台了<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规范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  相似文献   

2.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3.
《河南教育》2005,(9):16-16
今后南京市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将被取消职称评定资格。  相似文献   

4.
8月12日,南京市61名特级教师联名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出"倾情奉献教育,拒绝有偿家教"的倡议.倡议书说:"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5.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制止和打击有偿家教的红头文件,公布了举报和监督有偿家教的热线电话,开展了整治和清理有偿家教的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和遏制了有偿家教的扩散蔓延,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遏制有偿家教仍然任重道远. 有偿家教愈演愈烈,务必高度警觉和瞀醒 有偿家教不是新生事物,也非某地特产,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赘生之物,是部分教师借提升教学质量之名、图有偿家教之利的衍生之招.目前,各地有偿家教的发展规模、升级速度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相似文献   

7.
教师有偿家教一直是为社会所诟病的教育界的不正之风气。虽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有偿家教问题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采取了相关的举措,然而有偿家教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有偿家教对于教育会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有偿家教又反映了当前存在的  相似文献   

8.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偿家教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有偿家教该禁还是该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9.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某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另一个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再次将有偿家教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有偿家教,是“堵”还是“放”?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这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为有偿家教亮出“红灯”。  相似文献   

10.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11.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有偿家教”现象的存在并不完全是教育本身“问题”所致,“家教”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能够因材施教提供比较优质的教育。教师在日常工作之外从事“有偿”服务是无可厚非的,需理性看待“有偿家教”的现象。处理“有偿家教”问题的方式,不能无条件侵犯公民的私生活领域,需理性实施对“有偿家教”的管理。  相似文献   

13.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4.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青年教师》2009,(11):6-13
10月26日,教育部明令反对有偿家教,而此前山东省、浙江省也纷纷出台法规规范有偿家教。“有偿家教”这一问题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相似文献   

16.
【事件】南京市教育局近日着手在部分区县、学校进行有偿家教试点,并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守;仅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此外,从教育公正的要求出发,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2003年2月14日《江南时报》  相似文献   

17.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着存在的必然性,依靠单纯的道德建设难以奏效。面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争歧,一方面应该从制度入手对在职教师私自进行有偿家教明令禁止;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向课堂要效益、引入家教服务中心、提供志愿家教服务等路径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辅导需要。  相似文献   

18.
《宁夏教育》2008,(11):42-42
山东省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各中小学校要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相似文献   

19.
《内蒙古教育》2007,(11S):25-26
家教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针对的是那些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而如今,家教不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更有一种产业化的倾向。旺盛的家教市场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促使很多在校老师纷纷做起了有偿家教。尽管各大教育媒体对有偿家教口诛笔伐,教育部门严令禁止,在一些地方和学校,有偿家教现象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有偿家教现在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相似文献   

20.
有偿家教的历史与现状——基于文献研究的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偿家教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共同关注,文章就有偿家教的定义界定、历史研究、现状、形成原因、利弊及管理等方面对文献进行梳理,并作相关评述,以期对我国有偿家教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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