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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不同的国家对财产权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现行法律以所有制为标准将财产权分为公有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社会日益发展,财产的形式也与日俱增,由此就使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日渐突显出来,公有财产权与私有财产权之间的冲突也愈演愈烈,急需一套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公有财产权的主体在我国是单一的,即国家或集体组织,全民公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公有的财产则属于  相似文献   

2.
第四次宪法修改对财产权的保护和限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为我国的财产征收理论的发展指引了方向。但是这些规定还存在着很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的克服将是完善财产征收理论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休谟认为,正义不是自然之德,而是一种人为之德;出于物质财富的有限和人性的局限,所以人类需要正义.在正义与财产权的关系问题上,休谟指出正义起源于人类的约定,是人类出于尊重和维护财产权而设计的人为美德,并提出了经济正义的“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即财产的稳定占有法则、依据同意而进行的财产转移法则和许诺的约束力法则.  相似文献   

4.
禹晗 《教师》2010,(19)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5.
将传统的国有企业逐步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用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进一步明确出资人权利和义务。公司制可以最好的体现公有制形式多样化,因为国家财产权最终仍在公司制里完整的依法享有最终权益。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靠法定财产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完善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明确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种类、成立、效力等,以避免夫妻财产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7.
狭义的民办教育产权就是围绕民办学校财产而形成的一束独立而完整的权利及由此而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目前民办学校财产权不明晰均源自对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权能的不明晰,因此要解决民办学校财产权问题,其基础是必须要彻底明晰民办学校财产权法律关系主体即投资人、举办者的产权主体地位与权能所包括的所有权、交易权、收益权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方阳 《华章》2010,(30)
英国法学家霍布斯说过:"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在和平、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安全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最低权利,也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安全权是人们享有生命、财产、平等和自由等其他权利的前提,社会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每一个成员享有这一基本人权.安全保障义务就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的安全所创设,并贯穿于诸多社会生活领域的制度.本文从四个方面对铁路运营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为深入地研究铁路运营的安全保障义务提供基础.  相似文献   

9.
禹晗 《教师》2010,(22):111-112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0.
灵活多样的德国成人职业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华 《成人教育》2000,(6):47-47
德国是成人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现在 ,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德国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 ,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 ,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因此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德国现代人学会生存的重要标志 ;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的自我完善 ;是每个德国公民的义不容辞的终身义务和权利。目前 ,德国的成人职业教育已有法律作保证 ,德国先后已发布了30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 ,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 ,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 ;《联邦职业教育法》对…  相似文献   

11.
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适应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对宪法的修改,我国应制定一部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法。在公益征收、征用的对象上,应包括无形资产和集体所有财产,现阶段原则上不宜把国家对个人和集体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在公益征收范围之内;在公共利益的定位上,应反对把各级政府的财政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采用列举式立法例界定公共利益,防止政府对其恣意扩大;在正当程序上,对公益征收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应在司法裁判之后,国家在公益征收、征用中的角色不能错位;在补偿上,不宜把精神损失列入补偿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2.
一、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对于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我国许多学者已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分析。鉴于此,本文拟从法人财产权的角度对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进行分析。(一)有关法人财产权理论何谓法人财产权?许多学者认为法人财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不包含其他的权利,即法人对其自身的各种财产所拥有的所有权,包括对厂房、设备、资金等有形的和无形的财产所拥有的排他的权利。也有学者提出,法人财产权不仅包含财产的所有权,它还有更丰富的内容,如财产的使用权。通说认为: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束,不仅仅指财产所有权,它是包含财产所有…  相似文献   

13.
德国是成人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现在,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德国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因此,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德国现代人学会生存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的自我完善;是每个德国公民义不容辞的、终身的义务和权利。目前,德国的成人职业教育已有法律作保证,德国先后已发布了周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联邦职业教育法》对…  相似文献   

14.
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19世纪后期以降,为私有财产辩护的西方自由主义财产权思想遭到批判,社会连带主义和社会法学为私有财产权限制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法学界对于财产权限制的研究集中体现在法理学、法史学对于财产权限制的理论基础研究,以及宪法和行政法从公法角度、民商法从私法角度对财产权限制的制度研究,这些成果在量和质上的研究基础相当可观,但也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15.
应该允许股东以知识产权使用权向公司出资。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形式,应不局限于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4条所规定的五种形式。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作为出资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也能够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作为出资并无不可。以普通实施许可使用权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应失去向第三方许可的权利;知识产权有效期短于公司经营的出资者没有后续改进技术的反馈义务;当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后,出资人负有向公司补充出资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行政许可制度是我国微观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关系到转型期财产权利的配置与运行.以财产权为视角,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性质主要有三:一是财产经营权转移;二是财产权行使能力或资格成就;三是基于保护公共利益而管制财产行为与自由.其功能由性质决定并予以展现.  相似文献   

17.
德国基本法人格价值在私法中的转换通过基本权第三人效力实现.基本权第三人效力学说包括直接第三人效力、间接第三人效力和通过国家保护义务证立的第三人效力.德国经验表明,将宪法的基本价值实现于一般法中的最佳手段是国家的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18.
物权与债权被认为是对私法上财产权进行的非常重要的划分,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物权是债权发生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债权运动的目的和结果,在近现代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定上,物权与债权作为反映不同财产关系的两类财产权,相伴而存、相离而立,这既是客观经济生活中不同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必然反映,也是法观念与法技术发展和完善的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也越来越弱,出现了物权债权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宜宾学院学报》2020,(2):16-24
现行《侵权责任法》受其立法范本DMCA的影响,未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我国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源于德国的交往安全义务,但传统理论却认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仅适用于物理空间,而在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的确立只基于"开启、参与社会交往"和"给他人权益带来潜在危险"两项事实,适用介质并不限于物理空间。第三人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使得网络空间中也存在对智力财产、人格利益的侵害危险,甚至存在对人身及有形财产的潜在危险。因此,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不应再受介质的局限,理应扩展侵权类型的适用:修改《侵权责任法》条文或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在侵权法上确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适当兼顾网络侵权的特殊性,让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第三人实施网络侵权致害时承担一种特殊的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20.
财产征收补偿行为本质上是解决物权关系变动问题,属于私法(民法)主要调控的领域。财产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适当、全额、按法定程序补偿的法律原则。财产补偿标准是补偿原则的具体化,是补偿原则的实现形式。在确定被征收财产的补偿标准时,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当尽量规定得明确、具体、公平和合理,依法理及我国财产征收的多年实践经验,以市场评估价加适当上浮比例予以补偿是一个刚性标准;而不因征收而致被征收人财产利益受损、丧失或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下降、致贫则应是柔性标准。对财产征收补偿标准进行法律调控,必须置于整个财产法体系内予以观照,审慎地寻求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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