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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印刷术发明以来,出版就是图书得以广泛而久远传播的最佳方式。所以,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向来在保护作者权益的同时,也非常注意保护图书出版者的权益。而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图书出版者的诸项权利中,最重要的便是专有出版权。 所谓专有出版权,就是作者授予图书出版者在约定或法定期间内独家享有复制、发行其作品的权利。 专有出版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作者在授权给图书出版者期间,不得自行出版其已授权的作品,更不能再授权给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1991年实施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将作品交给图书出版社出版的,必须授予图书出版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专有出版权,没有协商的余地。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出于加大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需要,对此作了修改,规定图书出版者对于出版的图书是否享有专有出版权,应与著作权人进行约定;合同约定授予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才能享有专有出版权。一、专有出版权的权利性质及图书出版者的法律地位专有出版权即享有资质的图书出版者独家复制、发…  相似文献   

3.
利益平衡是著作权制度的基石,然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期刊社利益的保护力度却远远不够,期刊社不享有专有出版权就是这种状况的一种具体表现。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对某作品出版的独占权,排除包括作者在内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出版的方式,使用该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条第1款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该条第2款规定:“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这种把专有出版权赋予图书出版者的做法,对保护图书出版者  相似文献   

4.
图书出版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图书出版者依据国家出版法规享有的出版物生产经营的行业性的出版权和依据国家著作权法规,通过签订著作权合同而取得的使用作品的出版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项。前者主要指出版者享有的署名权;后者主要有专有出版权、对版式的专有使用权、对装帧设计的专有使用权、修改删节权、重印再版权。除《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有关权利以外,图书出版者还应享有《著作权法》尚未规定的以下权利:一、出版专营权专营权也称特许经营权、特许专营权…  相似文献   

5.
专有出版权利弊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有出版权,是法律赋予我国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有别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特征。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在国内法中,对国内的图书出版者授给了这种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专有权利包含有下列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专有出版权的属性界定及修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阐述出版、出版权和专有出版权的含义的基础上,澄清了专有出版权的性质,它既不属于著作权,也不属于出版者的法定权利,而是一项合同权利。以此为基点,分析了我国《著作权法》有关专有出版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修改著作权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专有出版权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间 ,出版者享有独家出版某一作品的权利。出版社通过对图书的出版 ,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享有著作权人授予的图书专有出版权 ,即由于图书专有出版权的行使带来的经济利益。这是对出版社在传播图书时进行投入的回报 ,是图书形成商品产生利益在一定时间、地域内 ,在著作权人和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平衡。他人要经过出版者和著作权人双方的同意才能出版这类版本。E book诞生以后 ,其版权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讨论最多的是有关e book的版权保护问题 ;而实际上 ,e book出现以后 ,对专有出版权的内…  相似文献   

8.
葛声波 《出版广角》2016,(17):46-48
专有出版权对出版者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现行版权制度没有明确期刊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法律地位,但是期刊出版者可以通过与权利人约定享有并行使专有出版权。期刊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应在期刊的显著位置发布声明或者加注版权标注,以宣示权利。对于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期刊出版者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为充分保护作者的权利和鼓励创作,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作者和出版者之间的关系作了新的调整,明确规定专有出版权的授予和取得需签订出版合同。  相似文献   

10.
浅谈专有出版权及其侵权法律责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刘文一、专有出版权的概念及其取得方式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它是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和约定地区以同种文字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专有权...  相似文献   

11.
对专有出版权、作品内容侵害第三者著作权等问题认识不足,是出版者与作者引起合同纠纷的症结所在。笔者在此想谈谈出版社怎样利用出版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合同中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出版社因作者在出版合同中的约定授?..  相似文献   

12.
出版者权指出版者在出版过程中对其资金投入和风险承担所应获得的"相邻著作"的权利。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出版需要的投资越来越大,资金回收周期越来越长,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为了保护出版者的权利,相应的法律规定也逐渐向出版者倾斜,核心则是保护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应该包括数字化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者权的保护主要有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途径。  相似文献   

13.
重视保护利用图书附属版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自多我国实施著作权法,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组织以来,著作者、出版者的版权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以来国内各类版权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国际版权贸易日趋繁荣,使人们更进一步认识到保护和利用版权的重要。但著作者、出版者对版权保护和利用一般仍然停留在作品的原始版权,即:作品的著作权、专有出版权上,而对附属版权的保护和利用上即显得非常不够。  相似文献   

14.
专有出版权的设置具有保护出版商正当权益、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实现公共利益平衡等价值功能,但司法实践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对于专有出版权的规定过于抽象,导致其价值未能有效实现.其价值失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专有出版权的保护范围过于抽象、专有出版权是否必须以约定为前提、专有出版权的保护期限缺乏明确规定等.因此,需要从坚持将不具备独创性作为专有出版权保护范围的标准、规定专有出版权为法定权利、明确专有出版权保护期限不得超过著作权本身期限等向度,对专有出版权的司法适用规则进行完善与构建.  相似文献   

15.
我国著作权法对图书出版者的保护沈仁干《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于今已有两年多了。但目前仍有不少出版界的朋友还在抱怨;著作权法对作者权利保护过多,而对图书出版者的权利保护甚少。笔者认为此言差矣。.我国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16.
专有出版权是出版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域范围内享有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再次出版该作品的权利。出版社基于最大化利益的追求,往往在与作者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中就专有出版权的归属进行约定,据此独占性地享有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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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者和作者的权利、义务需要通过订立出版合同予以明确;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需要通过订立出版合同才能获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书稿情况不同,稿酬标准、付酬方式等也不相同。为使编辑把握签订合同的诸要素,有必要制定《出版合同实施细则》,依据《细则》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以避免合同条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出版社的情况不同,《出版合同实施细则》可以各有特色,但下列内容是必不可少的。1-签订合同的前提是选题已获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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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资源是出版社的宝贵财富,在出版业激烈的竞争中,谁占有丰富的版权资源,谁就占有优势。出版社的版权管理主要指版权贸易管理。版权贸易分国外和国内两种,此外,在一个中国的范围内,也存在与台、港、澳地区的版权贸易问题。 我国于1992年加入世界两个多边公约——《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出版行业开始与世界接轨。根据两项公约的规定,参加国际版权公约的国家政府要向其他任何缔约国作者的有版权的作品提供与本国作品同样的保护。我国199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就是本着“政府管理原则”颁布的版权保护方面的法律。版权既包括作者的著作权,也包括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而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又包括出版者拥有的由作者授予的某一作品(著作、译作)的专有出版权和发行经营权。因此,获得国外优秀图书的出版权和发行权,是出版社优化出版结构、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9.
取得专有出版权,是出版者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的主要目的,也是出版者经营文化产业的重要权利保障和资源保障。本文试就专有出版权的法律性质、归属及侵犯专有出版权行为的认定等问题与出版界同仁作一些交流。一、专有出版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归属[案例]2001年9月1日,原告王××  相似文献   

20.
专有出版权经济价值巨大,易受侵犯,对其进行刑法保护是必要的。侵犯专有出版权的犯罪客体是专有出版权和国家对专有出版权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是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且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在司法认定中,应注意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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