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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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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客链接http://blog.sina.com.cn/xiaotao8411教育部最新公开征求意见,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实上,让学生更有尊严的主体不是老师,而应该是教育权力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
声音     
《山东教育》2012,(8):61
"中小学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近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就《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强调教师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此举表明了教育部要跟这种反教育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自主招生没有必要只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大学不应拒绝和歧视复读生。"——对于复读生来说,自主招生并非和他们完全无关的事了,他们"看  相似文献   

3.
刘军 《教育文汇》2012,(5):23-24
近日研读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其中第7条印象特别深刻。第7条内容是:"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小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小学生。"教师是否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为教师,任何体罚、训斥、辱骂、讽刺和挖苦或嫌弃都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  相似文献   

4.
部委     
《教育》2012,(1):12
教育部:就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教育部近期在其网站发布了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着眼于当前幼儿园及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性教育缺失、变相体罚、教育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对教师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教师专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  相似文献   

5.
“国标”要求,中学教师保护中学学生生命安全,小学和幼儿教师则必须把保护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学生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强调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是以学生为本的体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授朱旭东说。禁止教师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被写入三份教师“国标”中。“标准”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参与“标准”制定的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表示,孩子也有尊严,也有权利,要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教师是教育孩子的使者,爱孩子是教师的天职。但是,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却经常发现某些教师对一些学生进行讽刺、挖苦,损伤学生的自尊心,打击学生的自信心,伤害学生的感情。这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和歧视,是对学生的另一种惩罚行为——心罚。  相似文献   

7.
齐美利 《教书育人》2007,(10):11-12
时下,在我们教育界“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成了教师一切教学行为的最高宗旨。事实上,在教师队伍中,确有部分教师业务素质差,教学水平低,面对犯错误的学生,动辄就讽刺挖苦,声色俱厉地批评,甚至拳脚相加,对学生的心灵、肉体造成巨大的伤害。在这种背景下,“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就成了学生的防护墙。  相似文献   

8.
话语     
《天津教育》2012,(2):3
不讽刺,不歧视,请尊重。——教育部于2011年12月12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试行版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出  相似文献   

9.
时下,在我们教育界"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成了教师一切教学行为的最高宗旨。事实上,在教师队伍中,确有部分教师业务素质差,教学水平低,面对犯错误的学生,动辄就讽刺挖苦,声色俱厉地批评,甚至拳脚相加,对学生的心灵、肉体造成巨大的伤害。在这种背景下,"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就成了学生的防护墙。  相似文献   

10.
《山东教育》2010,(1):31-33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相似文献   

11.
<正>当下,学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教师体罚学生等暴力现象越来越少。而另一种以写检讨、罚抄写、语言讥讽等为方式的校园"软暴力"的现象却又有抬头的迹象。对成绩差的学生,教师冷眼相待;对表现不好的学生,教师讽刺挖苦。"哀莫大于心死",教师用尖刻的语言奚落、讽刺、挖苦孩子,表面上看比体罚"文明",但它带给孩子的伤害绝不比体罚小。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其给学生自尊、人格和灵魂造成的危害远甚于形体摧  相似文献   

12.
一是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习落后的学生。二是侮辱学生,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是在家长会上责怪或训斥学生家长,借家长的力量向学生施加压力。  相似文献   

13.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除了休息天,学生每天有三分之一(有的是24小时)的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教师是学生生活中的重要人物,教师的一个手势、一句话、一个眼神,都有可能对学生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4.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除了休息天,学生每天有三分之一(有的是24小时)的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教师是学生生活中的重要人物,教师的一个手势、一句话、一个眼神,都有可能对学生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5.
吴萱 《班主任》2001,(6):39-40
自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实施以来,学校体罚学生的现象确实少了。但另外一种现象并没引起人们的注意,那就是对学生的讽刺、挖苦、歧视。这实际上是对学生心灵的惩罚,是对学生心灵的施暴,因此,值得大家关注。“心灵施暴”’一词比起“体罚”一词来,人们对它可能会陌生得多,不过,这种现象在校园里却是普遍存在的,请看:教师对一位学习成绩较差、反应较慢的同学说:“给你讲这么多遍还不懂,怎么这么笨,转不过弯来。自己看去吧!”教师讽刺挖苦,态度粗暴。  相似文献   

16.
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热爱学生。因为,爱是教育的桥梁;爱是教育的钥匙;爱是教育成功的种子。尊重学生人格,是热爱学生的突出表现。但特别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即建立人格平等的师生关系;用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努力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尤其要尊重学生的创造性;任何情况下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不受侵犯。热爱学生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严格要求”是重要内容。古语说:“教不严,师之惰。”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包括:严而有格———要有一个合理的标准。严是在一…  相似文献   

17.
张丽芬 《江苏教育》2006,(1A):34-34
1.启发教师的生命关怀和生命智慧,实施生命化的教育 教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实施生命教育.必须培养教师的生命情怀,让其在教学实践中实施生命化的教育方式。从已经发生的中小学生的生命问题看,不少是由教师反生命的教育方式所导致,如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语言的讽刺挖苦;  相似文献   

18.
体罚是最古老的教育手段之一。听长辈说,他们读私塾时,先生布置的课文背不来便要挨戒尺。自己上学时,也亲眼目睹过老师让迟到的学生罚站,对调皮的学生讽刺、挖苦,甚至打骂,等我本人为人师时,我吃惊地发现体罚好像是部分中小学教师情有独钟的管理学生的方式。  相似文献   

19.
常见的惩罚一类是以学生的身体为接受部位的,是谓“体罚”,也可称“显性惩罚”;另一类是教师用语言、眼神等对犯错误的学生严加斥责甚至讽刺挖苦,学生受罚的部位是内心,是谓“心罚”,也可称“隐性惩罚”。惩罚,是教育评价过程中衍  相似文献   

20.
新闻时空     
《中国德育》2008,(10):88-88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新修订的《规范》有6条,分别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规范》提出了教师要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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