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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近几年来,名誉权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原告一方依据保护名誉权的法律规定起诉,被告一方往往依正当的舆论监督来反驳。那么法律规定的个人和社会所必须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与对公民、法人名誉权的保护,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呢?我认为,并无这种冲突。从大量的审判实践看,一些人违反新闻规律,法制观念又淡薄,滥用新闻批评权利,侵害公民、法人名誉权是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另有一种情况则是被批评者抓住舆论批评的个别细节滥用起诉权利,意图逃避正当的舆论监督。  相似文献   

2.
舆论监督要把握好法律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舆论监督,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特别是要研究有关法律规定,弄清正当新闻批评与侵犯公民、法人名誉权的界限,在法律允许限度内开展监督工作,惟此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当前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新闻单位作被告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其中因新闻批评导致的官司又占绝大部分。这并不奇怪,因为舆论监督就是要把一些错误的行为公之于世。但由于这种曝光、批评是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公开进行的,若有失误,则必然损害对方名誉;即使是在报道的枝节问题上或具体措词上有不够准确之处,对方也会感到极度不满。在实…  相似文献   

3.
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权利 在现代法治社会,权利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舆论监督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法律支持并保护的公民和法人(包括新闻传媒)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汪伟 《今传媒》2005,(4):24-25
随着我国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企业法人成为舆论监督的重点对象,与此同时,新闻媒体被控侵害法人名誉权的案件也呈增多趋势。这些案件背后体现出的是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和企业法人名誉权的冲突。如何从深层次化解矛盾,从法律层面保护正当的舆论监督不受恶意干扰等问题已成为新闻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已经承认自然人可以作为“公众人物”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5.
孙旭培 《传媒》2003,(4):43-44
舆论监督的宪法 根据和主要对象 舆论监督到底应该怎样理解?这是很重要的问题。 从法律上说,舆论监督的行为主体是新闻媒介。新闻媒介的监督权利是以公民的三项权利为依据的,即言论出版自由权、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新闻舆论监督开展的阻力之一就是本属正当、合理的批评、劝戒性报道,被迫止于无可奈何的侵权纠纷调解甚或败诉。正常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不可替代的功能,关键在于从法律上对舆论监督对象的名誉权保护限制事项在已有的立法精神基础上作进一步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因新闻报道特别是批评报道引起的纠纷增多,有的还引起了法庭诉讼,比如:活“济公”为何走上法庭和陈佩斯正式向长沙市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都是因为名誉权的问题。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重要人格权。所谓名誉,就是社会上一般人对某个公民或法人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和公布他人隐私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牛津法律大辞典》把名誉定义为:“是对道德品质、能力和其他品质(名声、荣誉、信誉或身份)的一般评价。”名誉权,实际上是一种人格权,它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和维持其名誉的客观公正评价的一种权利。然而,在当今社会的新闻传媒上,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新闻报道中带有较为明显的歧视性语言,而且这些歧视性语言均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了对民事主体的名誉权的侵害。笔者经过考察…  相似文献   

9.
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受到伤害的行为。正因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又是与之密切相连的权利,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权的伤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呢?[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 ,围绕新闻报道引发的法人告新闻媒介侵犯名誉权诉讼的官司层出不穷。在众多的新闻官司中 ,新闻媒介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往往是 :这是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 ,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 ,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之外 ,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但是人们一般认为 ,舆论监督权利是以三项公民权利为依据的 ,即言论自由权、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宪法》第 35条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第 4 0条还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关于加强舆论监督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的许多法律、政策、规范性件,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利。同时,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使法律对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舆论监督中这两种权利的行使并不是静态的,必须要与其他社会现象、其他各项权益发生关系。因此,本将从权利冲突与平衡的角度探讨我国现有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并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受到伤害的行为。正因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又是与之密切相连的权利,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权的伤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呢?  相似文献   

13.
关于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发生1000多起,新闻界败诉率达30%.新闻官司在前些年突出表现为`名人告记者热',而近年围绕新闻报道引发的法人告新闻媒介侵犯名誉权诉讼也接连出现. 在众多的新闻官司中,新闻媒介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往往是:这是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人们一般认为,舆论监督权利是以三项公民权利为依据的,即言论自由权、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第四十条还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这些公民权利引伸到新…  相似文献   

14.
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因新闻报道涉及公民、法人名誉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与日俱增,对此有些人称它为“新闻官司”,并认为是我国民主与法制不断完善的结果。从某市法院统计的数字分析,这类诉讼中新闻单位和记者构成侵权的占65%。数字本身就足以说明当前应强调保护公民法人的名誉权。也有人称之为“告记者热”,并认为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对此表示不安和焦虑。起码那35%的权利应如何去认识、支持和保护。众说纷纭,笔者在此不加评论。首先笔者赞同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不仅要求败诉的新闻单位和记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还要求他们承担原告为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但是应该看到在这类诉讼中确有一些以保护公民法人的名誉权为借口而抵制新闻批评或舆论监督的情况。据报载一位与新闻记者打官司而败诉者却自鸣得意地说:“大不了丢几十  相似文献   

15.
吴献举 《新闻窗》2006,(5):25-26
新闻媒体与报道对象之间的侵权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媒体报道与公民、法人人格权之间的纠纷;另一类是媒体批评报道与国家机关所谓的名誉权之间的冲突。法院在审理这两类案件时,除少数涉及刑法的之外,适用的都是民法,特别是后一类案件,由于媒体在举证方面的不利地位,绝大部分以败诉告终。这不仅挫伤了媒体对国家机关监督的积极性,而且助长了一些公共权力机关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应重新审视媒体批评报道与国家机关名誉权冲突的性质及法律适用.通过积极推进宪法司法化,保护媒体对国家机关的批评报道权,促进国家机关的清正、廉洁。  相似文献   

16.
赖斌 《声屏世界》2002,(9):17-19
这是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我们需要强化我们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力量。但我们不能因为对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的挚爱,而放松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法律赋予新闻工作者以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利。但是,法律同时也维护被采访报道的公民(法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姓名、肖像、名誉和隐私等不受侵犯的权利。言论、出版自由与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权利是平等的,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不侵犯。新闻报道经常涉及特定的人和事,它如果不能准确真实或含有侮辱性语言,则极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新闻采访报道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冲…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新闻机构已成为了人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承担了传播新闻以实现公民的新闻自由的神圣使命。其中新闻监督是我国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随着权利意识的日益加强,新闻侵权也日益增加,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与新闻媒体的社会使命冲突有时不可避免。  相似文献   

18.
陈堂发 《新闻界》2003,(1):27-28
在处理批评报道难以避免的细节失实所引发的公民名誉权纠纷方面,我国司法实践对名誉权显然采取了全面、严格保护措施。对法律真实的苛求使批评监督性质报道的开展承受额外压力。一般地讨论优先保护名誉权还是言论表达权已意义不大,但必须肯定的是,社会制度(自然包括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在于正义。任何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显示效率和效力,都应该将道德理念作为基点,包容正义精神。诸多被判侵权事实成立的案例表明,媒体对事件真实性负有核实责任的能力和允许核实的空间是相当有限的。就新闻职业能被提供的条件而言,媒体核查义务…  相似文献   

19.
新闻舆论监督是个多面体,它可以从几个方面去定性,但最具决定性意义而且最重要的定性是法律层面的定性。如果不去认识它的法律属性,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法律地位,新闻舆论监督就会失去法律上的属性,而随意遭人抵制,甚至被权力废黜。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尚没有直接界定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只是以相关的法律依据间接地确认其各项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的权利;公民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受到损失时,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利。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建议权。这些权利实现平台不是单一的,但新闻舆论监督是其中最方便、最直接、最重要的。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耳目”具体体现在监督职能上,“喉舌”就是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影响社会舆论。任何抵制、反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言行都是错误和违法的,如果新闻媒介放弃这种权利,不仅会弱化新闻媒介的其它功能,也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宪法权利,是履行新闻舆论...  相似文献   

20.
新闻媒介是党.国家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它一方面要传播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要反映人民的呼声,体现人民的监督权利。它是党.国家和人民之间准确、及时地传递信息的舆论工具。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传播媒体对国家.社会公共生活进行评论.批评以表达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而新闻自由正体现了这种权利的范围.广度和深度。如何避免对公民名誉权的侵害,圆满完成新闻报道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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