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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数据跨境流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已成为国际经贸协定电子商务章节中的关键条款,其中的数据例外条款构成了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核心所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主要由发展中国家驱动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其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中的例外条款彰显了“发展与安全兼收并蓄,更侧重国家监管”的价值追求。但是,由于RCE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例外条款的设置存在适用条件较为宽松、关键概念表述模糊等问题,成员方在适用中必然存在不确定性和滥用的隐忧,且既有争端解决方式难以实现对例外条款的解释。对此问题的解决,WTO相关案例可提供适用原则和解释方法上的指引。中国作为RCEP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多边主义的维护者,应评估RCEP数据例外条款的可诉性,并以WTO案例为指引,恪守善意原则,遵循界定限制措施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解释进路,以期明确RCE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例外条款的适用,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随着大陆和台湾之间跨两岸民商事案件的增多,两岸法院在司法管辖权上也产生了积极的或消极的冲突。为解决这些冲突,要求两岸法院对对方法域法律的适用及两岸司法协助等问题达成共识。具体来说,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管辖权的冲突,应当坚持:一、相互协调原则;二、协议管辖原则;三、属地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案件管辖权冲突须通过国际协调途径合理鳃决。遵循合理合法、便利有效、国际合作等原则,电子商务案件管辖权的国际协调已初见成效。而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案件管辖权原则或标准的确立和发展呈以下趋势:协议管辖原则进一步获得国际普遍认同;有关消费者的保护性管辖原则继续受到重视;弹性管辖权原则或标准的适应性品质日显突出;传统属地性管辖权标准逐步得到适应性改造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中国区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协调问题 ,是一国两制下 ,内地、港、澳、台相互交往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 ,既关系到各法域对互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实际行使问题 ,也关系到维护各法域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问题。本文认为 ,我国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既有别于国际刑事管辖权冲突 ,亦有别于区域刑事管辖权冲突 ,而是发生在主权国家内部的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因此 ,在解决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时 ,应坚持属地原则为主 ,限定的属人原则和便利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以交易地作为跨境证券犯罪管辖地的“主场原则说”,忽视对于违反证券行政管理规范责任与证券欺诈行为责任的类型区分,对跨境证券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评价并不完整,同时混淆立法管辖权与司法管辖权的界分,故需要重新辨析其作为确定跨境证券犯罪管辖权的理论依据。新修订《证券法》的域外管辖权条款与刑法总则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是互补关系,而非排斥关系。对于我国跨境证券犯罪管辖制度的构建,应当在立法管辖权层面积极主张管辖权,在司法管辖权层面进行个案管辖便宜性的判断,在法律适用层面合理地采取实质解释方法,从而正确行使对跨境证券犯罪的管辖权,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声誉和竞争力。  相似文献   

6.
目前,网络技术在信息交换、电子商务领域显示了突出的优势功能,给传统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因此,在网络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领域,应实行网络实名制;在立法技术上,应实现传统管辖权标准的多样化;在管辖权的具体制度方面,应对协议管辖规则做适当调试;应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国际协作,减少各国管辖冲突。  相似文献   

7.
涉外婚姻管辖权的冲突和争端数量随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数量的增多而不断增加,文章从冲突的概念、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各国对于离婚管辖冲突的管辖原则以及我国现状中进行分析,以求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8.
域外管辖权在跨境数据流动中发挥着保障数据主权与规范数据流动的重要功能。然而,检视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域外管辖权实践,发现其面临着域外执法管辖权滥用威胁、域外司法管辖权地位边缘化和跨境数据企业合规风险重重的困境。其症结主要在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缺漏、“域”的理解分歧以及管辖权理念的国别差异。对此,可通过比较法经验的本土化予以因应。先抽象出以“合理性”“国际礼让原则”“多边主义”为内核的数据域外管辖权基本范式和基调转向。再结合我国数据法体系,从促进管辖权理念由“保守型”转向“进取型”,推动国内数据保护立法具化与扩张适用,加强国家间域外管辖权机制的协调与合作三个维度完善我国数据域外管辖权。  相似文献   

9.
内地与香港法律冲突的解决已经通过一系列双边安排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范围仍然十分有限。两大法系的差别是两地法律冲突解决的最大障碍,因而可以从其他多法域国家或超国家组织(欧盟)协调分属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的实践中借鉴经验。在总体思路上应着重以编写《香港冲突法重述》和《大陆地区冲突法重述》来推进示范法的制定;在具体规则的协调方面,以“黑色清单”、不方便法院原则和“先受理法院管辖原则”解决管辖权冲突问题,以双边安排确立共通的法律适用规则并保留一定的例外,并继续通过双边安排完善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10.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犯罪的管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刑事法院按照<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规定,有权对非缔约国国民在缔约国境内所犯的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国际犯罪行使管辖,这并不违反紊约相对效力原则.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属地性.<规约>规定的国际犯罪,由于其严重性质而被王于各国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之下,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的国际犯罪实施管辖有先倒可循,同时,也是有效打击国际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纠纷也越来越多,但是我国用于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却相对匮乏,尤其是关于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的规定。目前我国专门涉及电子商务管辖权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很显然,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所以应当重新构建我国的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制度。构建时应当既要考虑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同时应当避免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为此我国应当建立以协议管辖为主,以长臂管辖和不方便法院管辖为辅的电子商务管辖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证券市场国际化带来了复杂的涉外证券法律关系。涉外证券基于各国证券法的属地管辖权和域外效力引发了涉外证券的法律冲突。发达国家涉外证券的法律适用规则,集中体现为证券的股权关系、证券的合同关系以及证券的涉外侵权关系三个方面。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于涉外证券法律适用规则的规定明显滞后,因此,我国涉外证券的法律适用也可以从这三个方面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13.
在许多情况下,一国法院对案件实施管辖而作出的判决需要其他国家的协助(即获得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法院的司法权威才能实现。但是,由于各国实施管辖的标准不同,在民事责任竞合案件的管辖上各国容易产生间接管辖权的冲突从而影响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解决的方法包括两种,一是各国放弃对间接管辖的规定,二是通过条约的形式制定共同的管辖标准。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法律对普通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推定管辖等问题都进行了规定,较之过去虽有进步,但也存在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含有过分管辖依据、专属管辖范围较窄、协议管辖限制较多以及管辖权冲突协调措施欠缺等问题.文章认为应从限制过分管辖依据、增加专属管辖的事项、扩大协议管辖的应用以及增补协调管辖权冲突的原则入手,借鉴其他国家和相关国际条约的合理规定,完善我国的涉外民事管辖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登记以属地登记为基本原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管辖;不动产的登记机构是其所在地域的登记机构,而不是所在地点的登记机构;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为唯一的登记机构。其法理依据是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定位要求、不动产的本质属性、不动产登记的技术。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的具体规则包括:不动产登记机关按地域设立;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管辖,无级别管辖;不动产登记簿实行物的编成主义。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体现了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但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德国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协议管辖是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是避免和减少管辖权冲突的重要方法。本全面论述了德国国际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则、结合案仍详尽分析了协议管辖的有效性、形式要件、效力及其限制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总结了德国协议管辖制度的特色。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对传统以物理时空为理论基点的冲突法理论和规则的冲击,透过技术或制度层面,实际上可以归结为网络社会对管辖权的挑战,也可以说是网络所带来的时空转换导致各国争夺网络管辖权的竞争。晚近提出的诸多网络管辖权理论及理论基础,如"新主权论"、"管辖相对论"和"网址论"等都是为本国在新的国际空间中扩张提供理论基础。合理的互联网规制有待于各国在这一"虚拟空间"领域不断有效地合作。  相似文献   

18.
各国关于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通行做法,各国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根据,各国对国际民事管辖权的限制,我国在涉外民事管辖的理论与实践上应该借鉴。  相似文献   

19.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应该由哪一国法院来管辖.由于国际民商事案件必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相联系,它总是面临着由具体的哪国法院管辖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时其国民和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发生的行为拥有管辖权,对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调整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际民事诉讼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不解决案件应该由哪国法院审理的问题,其他一切问题就无从谈起.案件应该由哪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是很大的.世界各国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各不相同,在不同的国家进行诉讼必然要适用不同的程序规则,根据不同国家的冲突规范可能导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进而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与发展,电子交易成为一种快捷、便利的交易手段,网络合同越来越多地为全世界交易所采取的一种订立合同的方式。但是网络合同与传统合同有着很多的不同之处,而且由于网络本身的跨国性,即时性、虚拟性和全球开放性,由此产生的网络合同管辖亦呈现出与传统合同管辖不同的特征,并使得传统的国际民事管辖规则变得不完全适用于网络合同管辖。对于网络合同管辖应如何适用管辖规则问题出现许多种新的理论,各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有着不同的做法。本文试通过对网络合同管辖协调与传统合同管辖协调的比较及对几种有代表性的理论和各国实践的评论,论述网络合同管辖对传统国际民事管辖规则包括管辖依据和管辖冲突协调的挑战,兼谈如何积极预防网络合同管辖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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