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对垄断企业的改革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进行垄断企业改革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分析我国现行的两种改革方式,一是垄断分拆,自负盈亏,国家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二是民营资本进入,和原有垄断企业进行竞争.研究将回答(1)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是有效的;(2)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是可行的;(3)不同改革方式之间的优劣.  相似文献   

2.
高新技术企业的垄断及对垄断规制的新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所产生的垄断问题,对传统的垄断理论和反垄断法构成了挑战。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垄断及其规制问题的思考。文章就高新技术企业垄断的成因、对传统垄断理论的挑战和对高新技术企业垄断的规制等问题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3.
当代产业组织关系的新变化与技术进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技术,产品商场垄断主导性的形成使垄断控制的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一方面使企业获得了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日趋加剧,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压力不断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垄断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也得到充分体现,技术和产品市场垄断主导性的形成成为西方国家科技进步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4.
通过建立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探讨了多元化垄断企业中事业部间研发活动的策略选择问题.多元化经营的垄断企业事业部问研发活动的开展应根据业务差异大小进行适当选择,而研发活动的效率高低也是集团是否进行多元化经营的参考依据之一.  相似文献   

5.
是否规制及如何规制行政垄断是我国反垄断立法过程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主要采用比较方法,深入剖析我国反垄断法视角中行政垄断的法律概念、构成要件及其规制。  相似文献   

6.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打破跨国公司的垄断就是自主创新。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相当多的国家课题经费投向了所谓的战略技术领域,以期打破跨国公司的垄断。提出了在市场经济和科技全球化的今天,技术变化层出不穷,打破跨国公司垄断并不等于自主创新,没有垄断的创新是真正的具有突破性的创新,在他人已经垄断技术的基础土可以进行大量改进性、结构性、工艺性的创新。没有一个公司可以垄断所有产业发展的技术。这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时代,因此,开发自己的技术,有效地利用他人的技术,是赢得创新竞争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于广丹 《今日科苑》2006,(10):95-95
本文主要论述了行政垄断的涵义和现有行政垄断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就反行政垄断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建立具有一定权威的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加大行政垄断查处力度,使行政垄断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黄路  曹洪 《软科学》2005,19(6):18-20
构建了一个上游企业垄断、下游两企业进行古诺竞争的模型,分析在浮动契约和固定契约下,下游企业R&D投入的效应。通过分析指出,政府应该保持自然垄断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以激励下游企业发挥主动性,降低成本。  相似文献   

9.
技术跨越的可能性与机会窗口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新技术并非总是最先在发达国家和先进企业出现,由于沉没成本的影响和先进企业存在的垄断倾向,以及垄断带来的“替代效应”,“效率效应”决定了这些企业在新技术创新中表现滞后。这为发展中国家和后进企业提供了技术超越的可能,任何新技术的形成都伴随着新的产品,技术经济体系的建立以及新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的完善,这为后进者留下超越的机会窗口。  相似文献   

10.
垄断结构下的企业通常比其他结构下的企业有实力创新,而是否有创新的动力则成为垄断与创新关系研究的焦点.综述垄断结构对创新的激励水平,通过不确定性创新模型证明垄断地位对创新存在激励,但激励水平不一定高于挑战者.在专利竞赛模型中引入学习竞赛概念,最终证明,垄断者不提高自己的学习速度,将有可能在创新竞赛中失败;单向溢出效应的存在使垄断者在学习途径上不如挑战者.以IBM在计算机产业中的兴衰为例,分析学习速度对创新以至于企业成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余东华  王青 《软科学》2009,23(8):74-81
在界定行政性垄断程度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利用各个省域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和三资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相关数据,分析了行政性垄断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发现行政性垄断阻碍了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并且行政性垄断对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别。在随后的实证研究中,分别使用随机效用模型和双因素固定效应模型对中国30个省区1998~2006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和测度了行政性垄断对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负向影响及其区域差别。  相似文献   

12.
在C.Freeman技术创新定义的基础上,创建了技术创新动因评价模型和判别标准。基于该判别标准,对企业在被威胁垄断状态下的技术创新模式选择偏好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在被威胁垄断状态下,企业对于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偏好随新进入企业的产品竞争力而定,进入者的创新产品竞争力强,企业将偏好于选择产品创新;反之,企业将偏好于选择生产创新。  相似文献   

13.
论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存在国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等多种性质不同的垄断形态,对不同的垄断形态应采取不同的法律调整手段,打破不便一的国家垄断需以法为先导,既先要完善各垄断行业法,明确界定国家垄断在垄断行业中的范围,建立新的国家垄断监督机制,规制经济垄断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但该法需要修改与完善,控制与排除行政垄断需建立独立的,有权威的反行政垄断机构,赋予行政垄断的受害人起诉政策及其所属部门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网络企业纵向并购的模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潘晓军  陈宏民 《预测》2002,21(1):66-69
本文主要以美国在线怀时代华纳的兼并案为例子,考虑双寡头垄断的上游企业和双寡头垄断的下游企业市场上发生的纵向兼并行为。这里考虑网络企业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然后对兼并前和兼并后企业的利润、产品的价格及网络外部性对兼并行为发生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得出相应的结论。本文的对於对目前国内网络企业的并购行为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5.
尚洁  张丽芳 《今日科苑》2010,(10):111-111,106
该文在分析网络经济的市场运行机制基础上,指出寡头垄断是网络经济下市场结构的必然趋势,网络经济的寡头垄断特征与厂商高度竞争并存,因此,有必要区分垄断和垄断行为,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市场结构与市场效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石智刚 《科技创业月刊》2009,22(12):136-138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制度变迁是由多元主体推动的,其中主要包括消费者、企业和国家.三者在变迁过程中的利益必然存在冲突,在变迁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消费者、企业和国家都能引发制度的需求,但只有国家才能最终实现管制制度变迁的供给,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新的制度均衡.而消费者、企业和国家三个变迁主体的力量对比及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有限理性又可能导致我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制度变迁不是一种充分博弈的结果,制度结果与其制度创新预期相背离.  相似文献   

17.
以平台上的企业用户为视角并运用演化博弈方法对政府、平台以及企业用户组成的经济系统进行数值模拟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补罚并举”即对受垄断行为侵害的企业用户采取适度补贴手段、对造成垄断行为的平台进行惩罚是达到目标策略组合的有效路径;“多罚多补”即同时加大惩罚与补贴力度是保证实现目标策略组合的关键;平台不同条件下的运营成本将影响平台决策,降低平台正常服务成本或提高垄断成本可促使其放弃垄断行为。因此,现有规制措施可以尝试从单一的仅对垄断平台的惩罚拓展为“补罚并举”,在“补”与“罚”的数量关系上应实现“多罚多补”,应同时考虑降低平台正常服务成本并提高垄断成本。  相似文献   

18.
石鹏 《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8X):122-122,37
我国经济中存在国家管制和行政垄断问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中,这导致了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竞争力不强,效率不高。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些行业的改革中存在一个“诺斯悖论”。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从根本上说,要在宪法层次上约束政府的权力、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责界限,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同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9.
对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垄断现象的几点思考李亚光垄断作为自由竞争的对立面,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垄断现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无论在所有制...  相似文献   

20.
近些年来,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出现了一种新动向,那就是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形成新的技术垄断联盟,借助于技术标准的特殊地位,强化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借助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称垄断性)去实现对某些技术标准事实上的垄断,以追求最大。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结合,给我们产业界,尤其是IT产业界提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给我们法学界,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学界提出一个新的课题,本文对这个值得我们共同去关注和研究的课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