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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声明     
<正>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数据库,许可这些数据库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  相似文献   

2.
致作者     
正为适应我国期刊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下列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作者如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以上数据库,请在来稿中予以说明,以便本编辑部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3.
声明     
一、凡在本刊发表之作品,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一经发表,则自动视为作者已将该作品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二、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全文收录。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4.
征稿启事     
《三明学院学报》2005,22(1):F0003-F0003
1、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所刊文章全文通过中国期刊网(CNKI)和万方数据期刊网入网。来稿不同意入编光盘及上网的请事先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5.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6.
重要启事     
为了扩大本刊及作者的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同意《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CAJ-CD)、台湾地区中文电子期刊服务———思博网(CEPS)和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所刊载的论文。故凡在本刊上刊出的稿件,均视为作者同意被上述数据库收录、转载并上网发行;其作者论文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付清,本刊不再另付其他报酬。若作者不同意本人的论文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重要启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相似文献   

7.
特别提示     
本刊已被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博看网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作品被以上数据库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相似文献   

8.
一、作者给本刊投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规。二、本刊只收首发稿,论文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并无一稿多投、泄密情况,无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性或敏感性内容。因抄袭、一稿多投、泄密等情况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应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刊概不负责。三、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华艺线上图书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多个期刊网、数据库收录,投稿一经刊用,均视为作者同意录入,凡不愿意者请在来稿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四、来稿请发送电子邮件给本刊:ybxyxb@163.com,并打电话(0831)3545010核实。本刊原则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三个月未收到刊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五、稿件应符合本刊的写作要求,编辑部有权对稿件作删改,不同意删改者请注明。来稿一经发表,按规定赠送该期学报二册。(注:来稿请附上稿件联系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宜宾学院学报》编辑部2 0 1 0年3月2 6日《宜宾学院学报》声明$《宜宾学院学报》编辑部  相似文献   

9.
本刊启事     
<正><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台湾华艺CEPS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以上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0.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  相似文献   

11.
一、作者给本刊投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规。二、本刊只收首发稿,论文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并无一稿多投、泄密情况,无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性或敏感性内容。因抄袭、一稿多投、泄密等情况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应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刊概不负责。三、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华艺线上图书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多个期刊网、数据库收录,投稿一经刊用,均视为作者同意录入,凡不愿意者请在来稿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四、来稿请发送电子邮件给本刊:ybxyxb@163.com,并打电话(0831)3545010核实。本刊原则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三个月未收到刊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五、稿件应符合本刊的写作要求,编辑部有权对稿件作删改,不同意删改者请注明。来稿一经发表,按规定赠送该期学报二册。(注:来稿请附上稿件联系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宜宾学院学报》编辑部2 0 1 0年3月2 6日《宜宾学院学报》声明$《宜宾学院学报》编辑部  相似文献   

12.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3.
声明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结付,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4.
声明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提高办刊质量,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数据库和“中国期刊网”。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和“中国期刊网”,请在来稿时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声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相似文献   

15.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6.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7.
敬告读者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实现期刊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的电子化,推进信息交流的网络化进程,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台湾中文期刊服务——思博网(CEPS)、教育阅读网全文收录期刊。向本刊投稿并录用的稿件,编辑部将统一纳入上述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数据库,请勿投稿。●欢迎来稿,来稿自寄出之  相似文献   

18.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异议,请作者在来稿时向编辑部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9.
版权声明     
我刊已入网“万方数据—数学化期刊群”、“中国知网”、“超星城出版”和“维普资讯网”,并许可上述平台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所有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之行为视为同意上述声明。若有异议,请在来稿中注明或向我刊编辑部咨询。  相似文献   

20.
本刊声明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学术交流的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上述数据库及期刊群收录,请另投它刊或特别声明另作处理。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特此声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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