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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明初司法监察制度由独立监察机构的监察、中央行政的监察以及司法体系内部监察三道监察网构成。其对合理司法、提高效率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观其具体实施则弊端重重:司法职能和其他监察职能相混;行政对司法的监察使得司法监察沦为行政的奴婢;宦官、厂卫特务组织干预司法,造成人人自危的社会气氛。而这一切最终症结在于封建专制,它使监察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相似文献   

2.
民国初年革命者主要是吸收了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原则,初步建立了议会监察体制的雏形。袁世凯夺取民国政权后,破坏了议会监察制度,重新建立了一套具有专制性质的监察体系。总的来讲,民国初年由于社会混乱,政治不稳定和袁世凯集权制度的建立,使民国初年的监察制度运行效能低下,作用甚微。  相似文献   

3.
《宜宾学院学报》2015,(10):10-18
过去对新疆现代文学的研究往往把文学与政治(或意识形态)相剥离,以达到保持文学主体性和独立性的目的。然而在梳理新疆文学史的过程中发现:新疆现代文学产生发展的环境十分特殊,文学与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很多情形下政权更迭对文学起着不可缺少的促进作用,传统研究方法已不再适用。引入"民国机制"所主张的研究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还原历史现场,廓清新疆政治与现代文学的互动机制,拉近与文学、历史真相的距离。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描述民国前新疆古代居民对石油的认知和利用的同时,重点描述清朝末期新疆石油的开发和利用,并分析清末新疆石油的用途及开发特点。  相似文献   

5.
本文针对边政学与边域研究中汉人主体②的缺失,以清末民国新疆汉人研究,补缺边政研究和汉人社会研究;论述近代新疆汉人源流和其文化认同,以及汉人主体社会的生成;抽绎此研究的历史与学理意义。  相似文献   

6.
明代监察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监察制度发展到这一时期,不仅颇具特色,而且极其完备。本文试从其形成原因及内容特色等方面做一分析。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强化而发展的,而汉朝是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阶段.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  相似文献   

8.
在新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广大农村地区,习惯作为人们长期生活中自发生成的社会秩序,是乡土社会中的“活法”或“行动中的法”,对于社会矛盾或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基于新疆少数民族民事习惯在民事立法上的非一般法源地位,我们不得不诉求于诉讼法上其进入民事审判路径的寻找和突破.我们认为,诉讼调解制度、诉讼调解社会化制度、“大调解”下“诉调衔接”机制为新疆少数民族民事习惯进入司法提供了可能适用的广阔空间.  相似文献   

9.
宋朝的监察立法非常广泛,主要见于《庆元条法事类》与《宋大诏令集》等文献中,常见的监察立法形式是皇帝的诏、敕、令等。宋朝监察立法内容主要涉及监察官的地位与作用、监察官的职权范围及违纪处罚、经济监察和监司互察的规定等。宋朝的监察制度是承上启下的,标志着我国的监察制度由健全走向成熟。  相似文献   

10.
民国年间新疆维吾尔族早婚习俗,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种种因素的制约,未能从根本上得以铲除,但随着整个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毕竟向文明社会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相似文献   

11.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分析和阐述了国外体育仲裁司法监督的现状以及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中国体育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建构设想.  相似文献   

12.
民国初年的司法体制在制定法律法规以确保法院法官独立审判、严禁司法党化、重视法官队伍建设、律师制度的实行及大理院造法确保司法统一等方面,有促进司法独立的进步性,同时也存在兼理司法法院、特别法院等对司法独立的反动性,但民国初年仍进一步发展了清末已经开创的司法独立体制,其进步性是值得肯定的。  相似文献   

13.
正确处理司法审判与新闻报道之间的矛盾会更好的体现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这两个基本原则,也是正确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4.
司法监督作为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司法监督制度起步较晚,尚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扩大人民法院的监督范围、调整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成为完善司法监督制度的关健。  相似文献   

15.
审判不作为在审判实务中较为常见,其不仅大大降低了司法效率,造成当事人难以获得及时的司法救济,而且也严重伤害了公民对司法和法治的信仰。通过对审判不作为现象的消极违法性和程序违法性的本质,以及由于相关救济制度的欠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的分析,探讨了由检察机关监督审判不作为的制度优势和现实必要性及实施办法,并且指出了检察机关在进行审判不作为监督时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6.
仲裁的司法性和本身的特点客观上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实践中,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以《仲裁法》为中心的监督体系,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司法监督虽然是辅助的一环但必不可少,我国现在的司法监督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范围不一致;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的一审终局制;司法审查的参与者不完整;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过长等等。  相似文献   

17.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引入司法托管方式,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突破性地将监管职能委托给律师事务所。这一执行方式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执行目的,达到多方利益的平衡,并给予律师群体一个崭新的发展空间,从而为提升律师群体在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实现律师的独立价值带来了契机。  相似文献   

18.
司法公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实现司法公正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同时也应加强新闻监督力度,新闻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很有成效也很有必要,但新闻监督也有损害司法公正的表现,因而对新闻自由应有一定的法律限制,保证新闻监督对司法公正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9.
司法权力必须受到监督与制约。司法权力的外部监督 ,包括以“权力”监督司法权力和以权利监督司法权力。其内部制约则包括内部规章、纪律的约束和严格的责任约束。这种内外结合、监督与制约并举的机制 ,将对公正司法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0.
能动司法检察监督具有深厚的理论、实践、政策和法律基础。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监督权,可以充分发挥其防止能动司法权滥用功能和保障能动司法过程中权利实现及其受侵犯时得到有效救济的功能。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客观上要求通过检察监督,保证能动司法依法进行,防范能动司法偏离司法属性、背离法治轨道等情况的发生。能动司法检察监督是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也是能动司法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必然选择。凭借权力实现对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监督和制约是世界通行做法。鉴于当前我国法院和法官的能力状况、能动司法中存在的错误风险,有效规制能动司法需要检察监督的介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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