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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刑法将交通肇事罪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这种立法上的粗糙导致了刑法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和困惑."逃逸"和"选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后果加重情节.研究交通肇事罪有其重大现实意义,而完善立法则是减少交通肇事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
詹国文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7(4):18-20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3.
张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8,25(11):72-74
根据我国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的通说理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无论哪种情况,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以及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都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的通说理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无论哪种情况,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以及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都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5.
杨阿荣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Z1)
交通肇事罪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逃逸行为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构成的不确定性和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对现有刑法中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不确定性进行论述,分析了立法上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刑独立化的建议。同时对交通肇事罪基本法定刑与加罪法定刑的设立也予以了阐述。最后予以总结,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犯罪独立化,有利于解决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中的诸多争议,也对司法实践有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清明 《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0(2):29-30,74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7.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5,(9)
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进行定性和界定,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已经认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了人"的情况下,才能谈逃逸。在尤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反映的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已经肇事而离开现场的,或者离开现场后意识到肇事在短时间内又返回现场的,与事故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连接性,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完全符合逃逸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8.
杨世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8(4)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认定在现实司法实践中面临困境。本文通过对“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通过该证明标准的明确达到指引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为了便于司法认定和正确追究责任,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证明标准应当为:若肇事者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便有可能使被害人免除死亡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10.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11.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7,(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我国对交通肇事的规定以《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争议。本文主要从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方面,研究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2.
试析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蒋小燕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5(2):16-18
交通肇事罪是实践中的多发犯罪。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进行了重要修改。从而引发了理论上对其主观方面认定的颇多争议。本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主要借鉴日本刑法中有关理论,将“逃逸”行为单独评价,对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后段所体现的主观方面的心理作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孔令歆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64-66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交通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私人汽车已从以往的奢侈品成为一种普通生活用品进入大众家庭。然而,在人们享受私家车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交通肇事及其逃逸案件的增多也使得社会及交通主管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虽然学者们对于交通肇事及其逃逸行为存在的立法缺陷和司法困惑进行了颇多探讨,但从各界呼声和实践需求来看,进一步细化交通肇事罪,完善我国相应刑事立法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48-51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关于交通肇事罪指使逃逸共犯问题非议频出。文章在阐释交通肇事罪指使逃逸共犯问题相关概念后,通过对其条件简析、辩证解读,科学指出争论背后的症结,最后提出了交通肇事罪指使逃逸共犯问题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5.
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有待于进一步具体规范的应用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但有助于促进自首理论的提高,而且也有助于在司法实务中对交通肇事罪自首进行科学的确定。对下列交通肇事者未逃逸的情形,如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而忘了报警的,但向有关部门如实讲述事发经过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确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而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之后主动归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等应依法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16.
张新民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4(4):54-56
就目前刑法理论界在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的分岐进行了分析,从立法目的、法律条、司法实践三方面综合论证,提出了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更为易于理解和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魏海岩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4):130-132
随着现代交通业的繁荣,交通肇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交通肇事罪的责任认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司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是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书面形式出具,但这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属于行政上的责任认定,不能等同于从司法理论上认定司机的交通肇事责任。本文基于具体的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的司机责任认定进行分析,借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罪立法利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交通肇事犯罪是一种多发性犯罪,为了有效制止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发生,1997年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犯罪立法规定进行了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也为实践中正确认定及处理该类犯罪提供了依据.然而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应进一步完善以避免理论认识上的分歧,正确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7,(3)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的界定,但是司法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所涉及,结合其规定,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做出总体概括,并对几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是否具有交通肇事罪主体资格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杨扬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2):40-44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还较为笼统,交通肇事逃逸及“因逃逸致人死亡”只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发生作用,依据我国刑法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和罪过形式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