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 毫秒
1.
厂卫是明代独有的机构,作为特务机关,他们具有一定的侦查权,同时在后期逐渐攫取部分司法审判权,对司法审判的结果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厂卫是代表皇帝行使特权的机构,逐渐扩张、膨胀,最后将司法权架空,使得司法成为摆设。  相似文献   

2.
厂卫是明代独有的机构,作为特务机关,他们具有一定的侦查权,同时在后期逐渐攫取部分司法审判权,对司法审判的结果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厂卫是代表皇帝行使特权的机构,逐渐扩张、膨胀,最后将司法权架空,使得司法成为摆设。  相似文献   

3.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停止了死刑的执行。我国死刑存废之争至今悬而未决。笔者将着力梳理出一条中国古代死刑制度演变的清晰脉络,而后深入探讨中国古代死刑制度对当代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傅丽 《兰台世界》2015,(6):74-75
明朝时期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双重监察体系,其中提刑按察使司是明朝地方监察的主体。本文探索了提刑按察使司制度的形成过程、职能及其监察运作方式,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明代的提刑按察使司制度进行了点评。  相似文献   

5.
王梅 《大观周刊》2012,(43):100-100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限制和废除死刑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成为各国刑事改革的重中之重。限制和废除死刑似乎是文明发展的趋势,且世界上已经过半数的国家废止了死刑是不争的事实。我国是一个死刑适用范围广泛的国家,学界对死刑的存废亦争论不一。本文旨在通过讨论死刑制度的存废问题,揭示我国死刑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提出改革与完善我国死刑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6.
夜不收军是明代侦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哨探敌情、传递情报、烧荒、奇袭、劫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明代夜不收军主要分布在北部边防一带,规模不大,主要以千户、百户管理为主。夜不收军的待遇略高于普通军士,但在赏罚规定不太健全,致使部分夜不收军情报失真,或为敌所用,泄漏军事机密,遗患边防。  相似文献   

7.
明朝特务机构的形成是我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以及中央集权发展的产物。特务机构中的厂卫是明朝东厂、西厂、内行厂、锦衣卫的合成,本文针对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进行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8.
唐代的法制是中国封建时代法律的最高峰,本文通过对唐律的分析,认为唐律的死刑适用在维护封建统治这一目的的基础上,规定了较为科学和严密的程序,许多地方对今天的司法实践都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尤其是死刑制度演变发展的重要阶段。数量繁多、种类多样,程序相对完善,成为此时期死刑制度的鲜明特征,且封建统治者为体现皇恩浩荡,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亦有数次减免死刑的改革举措。这一切都显得死刑制度在秦汉时期仍处于一个初步的成长阶段,但为魏晋时期死刑制度的快速发展与完善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吴振亚 《大观周刊》2012,(50):15-15,14
道教内丹学主张.内丹修炼的三个要件为药物、鼎器和火候。王道渊是元末明初全真南宗道士,亦是明初道教界较有影响的一代内丹大师。王道渊对鼎器、药物、火候的阐述,既继承前人,又作了新的诠释。王道渊内丹三要件论在明代内丹学史上占有教重要地位,并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明代传统科考制度是我国科举史的巅峰时代。其完善的考试制度,值得今天的我们去探讨和分析,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用以为我国现代教育事业服务。本文以我国明代教育模式为例加以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死刑的存废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是一个社会大众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目前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根本条件,还不宜废除死刑,但必须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13.
明代旅游活动是中国旅游发展史上的一大高峰,其中的宗教旅游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大量参与,丰富了宗教旅游的文化内涵,有其独特的魅力,本文力图勾勒明代宗教旅游的全貌,从一个侧面展现明人闲暇生活的多彩图景。  相似文献   

14.
文职捐纳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状况下产生,财政体系中赋役制度无法适应社会情况的变化、救灾体系的废弛、防御力量的下降等.明中后期频繁开捐,致使捐纳渗入社会各个方面,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相似文献   

15.
王海妍 《兰台世界》2011,(10):78-79
文职捐纳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状况下产生,财政体系中赋役制度无法适应社会情况的变化、救灾体系的废弛、防御力量的下降等。明中后期频繁开捐,致使捐纳渗入社会各个方面,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相似文献   

16.
甘颖 《兰台世界》2014,(5):158-159
明代旅游活动是中国旅游发展史上的一大高峰,其中的宗教旅游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大量参与,丰富了宗教旅游的文化内涵,有其独特的魅力,本文力图勾勒明代宗教旅游的全貌,从一个侧面展现明人闲暇生活的多彩图景。  相似文献   

17.
不论是邮驿组织管理的严密,公文传递各项制度的规定逐步完善,还是公文律法的规定更加科学,都表明明代公文邮驿制度已经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高度,本文就将对明代公文邮驿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相似文献   

18.
张弘  李生贵 《兰台世界》2015,(6):105-106
明初,朱元璋以复兴三朝礼乐为己任,先后设立了太常寺、教坊司以及钟鼓司等机构。明中后期,以宦官为首的钟鼓司成为礼乐制度的核心。由此,以雅乐为代表的礼乐开始走向衰落,而以戏曲为代表的俗乐在明宫廷中盛行。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论述了明代统治者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相似文献   

20.
明代武官系统中的镇抚司与镇抚官名目均袭自元代,但明初的镇抚司与元代一样管军而不司法。洪武十五年,镇抚司依卫所建制隶于锦衣卫,同时被赋予鞫讯卫外重案的职能。洪武后期,明太祖曾两次申禁镇抚司理刑,对以后的制度规定产生了“祖制”影响。靖难以后,锦衣卫参与卫外刑事得以最终确认,至成化时门达掌镇抚司事,北镇抚司在规制上仍只可视为原(南)镇抚司的分支机构。晚至正德以后,南、北镇抚司的名目始并见于(万历)《明会典》,北镇抚司具备独立于南司的办公体系,诏狱指称和镇抚司的治狱范围逐渐明晰,北镇抚司专理诏狱成为定制。北镇抚司在锦衣卫官署内,镇抚司狱附于其地;南司则位居其南。所谓诏狱、卫狱(南司狱)、镇抚司狱,实均指这一所监狱,这是因锦衣卫、镇抚司司法职能分化而导致的区分。明后期,镇抚司的治狱范围超越制度规定的“妖言大逆”,乃至全以皇帝意愿委治刑事,导致明末诏狱之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