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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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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柏青 《文教资料》2006,(28):27-28
我国首起辩诉交易案件中出现两种契约关系的混合状况,是将过去截然划分的两种刑事契约糅和起来,进行了一个连西方刑事诉讼也从未有过的司法实验,这个实验的内在目的就是要解决刑事契约的一体化发展问题。笔者为了更为深刻地认识这一理论问题,将在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探讨刑事契约一体化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2.
刑法学派的不同立场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综观我国的刑事立法现状和司法困境,当前的刑事立法应当坚持刑法理论上的主观主义,以解决“立法爆炸”和“刑罚威慑”问题,并且维护一个稳定的刑法典,促成人们对刑法规范的信仰和遵守;而当前的刑事司法则应该坚持刑法理论上的客观主义,以解决“保护人权”和“限制国家刑罚权”问题,使刑罚权在有限的空间内合理地运行。司法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应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分工在法定权限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与制约,对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事项不能越权,最终形成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从而更好地发挥刑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制度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但我国“轻罪”刑事和解制度的践行却遭遇到理论届和实务界的困惑。其实,刑事和解的内涵在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和解,并非“全盘和解”;刑事和解的法律定位应当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非“无罪”。因此,刑事和解的范围并不应当限于轻微刑事案件,而应适用于所有可能和解的刑事案件。我国应规范并推动“刑事和解普遍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4.
西方现代刑事和解制度将犯罪行为看作是对个人权益的侵害,以个人本位为出发点,体现对被害人、犯罪人和社会利益的人文关照。中国传统刑事调解制度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学”思想,追求的是社会秩序的稳定,维系的是国家本位的社会结构。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我们顺应传统,兼学西人,探寻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之道。  相似文献   

5.
国家.社会本位型刑事政策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现实国情,契合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是我国当前刑事政策改革和发展的理性选择。在国家.社会本位型刑事政策模式中,公民参与既是犯罪治理的客观必要,也是刑事政策科学化的需要,更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权利要求。我国目前刑事政策实践中的公民参与,无论在参与的范围还是参与的程度等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完善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需要在社会基础构建、意识培养、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6.
辩诉交易是一种代替法庭审理的简易程序,是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刑事和解也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代替法庭审理的一种简易程序;二者都是在正式审判程序之前插入的解决纠纷的简易程序,它们在理论基础、诉讼价值、制度模式上多有不同,但契约关系给二者提供了衔接的可能性;在刑事和解的制度框架内,引入辩诉交易,设立检察官、被告人、被害人在内的三方协调机制,可以发挥两个制度的优势,以完善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7.
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是当代刑事法中两种最主要的刑事合意解决纠纷机制。二者具有诉讼效率的一致性,但也有参与主体、内容、适用范围等诸多不同之处。任何制度都是具体语境的产物,辩诉交易虽在英美广泛适用,但难以适应中国司法实践的需要,而刑事和解则应是目前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优先选择。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制度是西方国家的一种刑事思潮。它起源于20世纪中叶,是西方“以犯罪人为本位”的传统观念到“强调被害人的人权”这一转变过程的产物,它旨在通过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平等对话,达到恢复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和睦关系,并使罪犯改过自新,复归社会的目的。目前,西方国家对刑事和解制度的研究方兴未艾,我国当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激增的犯罪率对传统诉讼模式和效率提出了挑战,因此,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刑事和解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刑事政策与刑法是保障社会安定的两块基石。宏观上,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指引作用;微观上,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现又要受刑法基本原则的制约,司法领域必须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刑事政策。做好刑事政策与刑罚的衔接,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稍加观察近几年关于刑事和解的制度化实践,就可以发现,刑事和解的实践最先始于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的尝试,随后开始向全国范围推进,并且与理论研究形成了紧密的呼应。这种制度化实践呈现出以下几种特征:刑事和解的制度化实践并非司法机关超越法律的全新创制,而是有其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它是一种由司法机关推进的制度实践;推动刑事和解的实际动因是社会需求,对其正当性评价的标准主要是依据社会效果;刑事和解模式呈多元化趋势;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类型和范围一般均有特定需求和条件,包括身份关系、纠纷特点、文化、习惯等等。  相似文献   

11.
人性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由此决定了犯罪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的必然。从人性出发治理犯罪的刑事政策,必须富于人性化的色彩。刑事和解所特有的人文情怀,契合了当代人性化刑事政策的价值诉求。但作为一种全新的舶来品,对刑事和解在我国的构建,应进行慎重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2.
刑事违法性是我国刑法学中的基石范畴,但是与大陆法系的违法性理论相比,国内对其明显缺乏深入的研究。在合理构建的刑事违法性理论中,刑事违法性主要是形式的,但同时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既注重行为本身的意义,又注重行为所导致的结果的意义,是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统一;刑事违法不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性的程度即可罚与不可罚问题,具有刑事违法性就成立犯罪,犯罪构成只是对刑事违法性内容的具体化和展开;与构成要件符合性相比,刑事违法性的范围更为合理,而且作为犯罪的同义语,它当然地包含有责性这一要素在内。  相似文献   

13.
恢复性司法的制度和理念具有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目的,也是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由“国家本位观”转向“国家——社会双本位观’’以及刑事政策的指导理念由“报应性正义”转向“恢复性正义”的结果。恢复性司法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进入立法阶段,对于它的内容的探讨仍然只是理论上的探讨。如果要在我国实施恢复性司法制度,虽然有一些有利条件,也有不少的障碍。因此,在具体实施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时候,应当进行一些刑事政策_上的引导和刑事诉讼程序上的限制。  相似文献   

14.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宽严相互协调、配合、平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为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对其性质、内容、地位加以明确界定。和谐是其逻辑起点和归宿,是其首要的、核心的、最本位的价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坚持人道主义、罪行法定、注重效果原则。  相似文献   

15.
在被害人学理论研究推动下,刑事和解制度成了保护被害人利益的应因之策;这种制度为被害人提供了保护与补偿的环境,使得被害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与传统刑事司法相比,其最鲜明特征即被害人主体地位的回归;其两大价值蕴涵在于被害人的正义与宽容.  相似文献   

16.
刑事技术实验教学改革探索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为“懂理论、会操作、会分析、能鉴定、能办案、能发展”的适应公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的现代刑事技术应用型人才。刑事技术实验教学是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为了实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就刑事技术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考核、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验教学质量得到了明显地提高。  相似文献   

17.
刑事归责要素配置范围的确定,应当紧紧围绕刑事归责的价值目标而展开。尽可能地配置类型丰富且内容详尽的归责要素,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关键。在坚持中国刑法学体系下找寻刑事归责要素原则的前提下,刑事归责要素应在"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各种主客观事实"和"与犯罪行为无关而与犯罪人有关的各种主客观事实"两大范围内找寻与确立。  相似文献   

18.
恢复性司法的制度和理念具有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目的,也是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由“国家本位观”转向“国家——社会双本位观’’以及刑事政策的指导理念由“报应性正义”转向“恢复性正义”的结果。恢复性司法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进入立法阶段,对于它的内容的探讨仍然只是理论上的探讨。如果要在我国实施恢复性司法制度,虽然有一些有利条件,也有不少的障碍。因此,在具体实施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时候,应当进行一些刑事政策_上的引导和刑事诉讼程序上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刑事司法理论模式同任何理论体系一样,本质上都是一种思维范式.传统刑事司法模式建立在报应主义、功利主义或两者结合的刑罚理论模式基础之上,希冀通过时已然犯罪的均衡责罚或有效预防未然犯罪来实现正义,但20世纪以来,传统刑事司法的实践在控制犯罪、矫治罪犯行为以及对被害人赔偿等方面均陷入困境.近年来,西方国家在对传统刑事司法模式质疑和批判的基础上兴起了恢复性司法运动.恢复性司法在满足被害人需要、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减少犯罪、控制成本等方面较传统刑事司法体现了一定的优势,但其在克服传统刑事司法缺陷的同时却也暗含着付出更大制度性代价的风险.传统的简单思维模式已经很难为现代刑事司法找到出路,刑事司法的理论和实践唯有采取一种有能力承认对话、循环性和多维性的复杂性范式,运用两重性逻辑,深刻理解刑事司法理论模式合理性与局限性的交织,建构国家权力与社会自治的互补.创设网络化的刑事争端解决机制,才能在新的平台上实现超越.  相似文献   

20.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这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支撑。基于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可将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分为检察机关参与模式和主导模式。从这两种模式的理论分析以及我国检察机关的定位审视,未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应当以能动监督模式作为发展方向,从而实现检察权在刑事和解程序中的科学回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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