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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实质入手,主要从政策法规、实施过程、行为效果三个方面阐述了惩戒是一种正当的教育策略,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一种违法行为。本文呼吁我们教育工作者,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坚决杜绝,对正当的惩戒要有理有力的实施,做到当惩必惩,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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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虚假宣传行为有以下要件:行为的主体是实施产品或服务宣传的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进行了违背事实真相的宣传;行为客观方面的结果表现为所作的宣传引人误解。其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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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军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1997,(5)
对学生体罚现象的归因分析李树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42条又规定,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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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体罚主要指向学生的身体、肉体,那么心理伤害则直指学生的精神,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侮辱学生的人格。与体罚相比,心理伤害具有隐敝性,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危害性较之体罚更大。在日常教学中,许多教师有意或无意、或隐或现地通过言语或其他行为暗示来打击、摧残学生的精神(心灵),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当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的时候,可称之为心理伤害。因此,对教育行为中的这些心理伤害进行调查、剖析并指明其危害,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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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04,20(4):82-82
主体性教学是以激活学生主体意识为前提,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标志,以促进学生主体发展为目标的教学行为。主体意识则是利用某种条件方法,引起主观的冲动和欲望产生自觉的行为。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何种方法才能激活学生的主体意识呢?笔者从五个方面对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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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学生管理中的惩罚行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惩罚的历史及其产生的根源为规范学生行为而对学生施以惩罚的历史源远流长。《学记》中被称为“教之大论”的七条管理措施之一就是教师要备好教鞭和戒尺,以维持严肃的教学秩序。明清国子监设有绳衍厅,内置集衍册,记录学生所犯过错,绳愆厅有权对学生施以惩处。中国过去的私塾的体罚之酷是有名的。在古代各民族的儿童教育中,体罚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古代埃及、古希腊罗马、西欧中世纪及其以后都有关于体罚的格言流传下来。中国的“教”字则是由表示教育目的和内容的“孝”与表示教育方法的“攴”(扑打)组成的,说明无体罚即无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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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罚:一个急需关注的教育问题——兼论人性化教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心罚与体罚,是教师教育行为的两个“毒瘤”,是反人性化的错误教育行为,严重地伤害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心罚主要以精神虐待的方式伤害学生人格尊严和做人的权利,其危害性不在体罚之下。所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教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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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划清体罚与惩罚的界限。体罚一般指教师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是封建教育的产物。“惩罚是通过使受罚者感到某种不快而改变其行为和发展的有计划的活动。”可见,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从李老师的教育行为看,她对明明实施的是惩罚而不是体罚。当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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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早就发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禁令。在课程改革的今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仍在个别教师教育行为中时有发生。他们觉得这样可以提高教师威信,而事实上,在学生面前发怒、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但提高不了教师的威信,反而使威信大减,还会带来很多不利:1.对教师身体健康不利。心理学研究表明:怒是一种强烈的、短暂的、爆发式的情绪状态,它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发怒时,会使内脏功能活动受阻,影响正常运转。古人说,怒则伤肝。如果经常发怒,还会引起疾病,损伤教师的身心健康。2.对教师的形象不利。向学生发怒,从表面上看,学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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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反教育行为”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教育行为,是指学校教育中不含教育性、不具备教育价值、对学生不可能起到教育作用的行为。它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教育活动”进行却没有设教育目标、不含教育内容、没有起到教育作用的行为;另一种是在学校教育中出现却对教育活动起相反作用的行为。在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体罚学生致死、学生不堪负重自杀、反科学、对学生进行心理虐待等反教育行为不绝于耳。这些反教育行为与我国目前进行的素质教育背道而驰,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和对基础教育的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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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教师非理性言语行为的内涵
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是指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做出的不合理的、不冷静的并影响了自己或学生的学习生活,干扰了教学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的行为。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表现在体罚方面,另一个表现在言语方面。有关于体罚方面的研究非常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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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教育方面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实施。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实施,以及教师素质的提高,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虽然没有完全杜绝,但确实比以前少多了。可是,学校中另一种行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注意,那就是教师对学生的心罚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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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和肌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做法,如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禁止侮辱、殴打老师,禁止体罚学生。”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学生有权参加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而不得任意剥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仅因学生违纪就采取停学、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