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有不同的应用要求,即在立法实践中要求主要体现出罪刑相适应而在司法实践中要求主要体现出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2.
《太原大学学报》2015,(3):47-50
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不仅仅指向量刑,更指向刑法的解释论,对刑法立法、司法和罪名判定都有重要影响。马乐案中法院和检察院对罪刑理解的不同凸显了两机关对刑法理解和解释上的困境,正确理解刑法、合理量刑方可使刑法的立法目的得到实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中"情节严重"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认定上既是构成要件,同时又起到量刑要件的作用,如何解释,必须进行法体系和罪刑相适应的解释论。  相似文献   

3.
王加男 《华章》2007,(8):51
罪刑均衡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又称为罪刑平等原则、罪刑相当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它的确立对我国刑事立法以及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影响,但这一原则的实现却面临着现实的重重阻力.  相似文献   

4.
罪责刑相适应与罪刑相适应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我国刑法中的基本原则,后者是两百年前西方刑事古典学派所提出的刑法基本原则,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刑事古典学派所倡导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暴露出自身的局限性,因而受到新派刑法学者的挑战,然而争论仍在继续。鉴于新派和旧派一样,其理论既有合理的因素又有其负面作用,所以各国在刑事立法时都有所取舍,我国刑法顺应这种历史发展趋势,本着批判与借鉴的科学态度,将罪刑相适应原则发展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表现了我们试图调和新派与旧派所做的努力,但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却发现我国刑法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下面笔者把这些问题拿出来与大家共同讨论,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根基。它是对罪刑擅断主义的彻底否定。这一原则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至今,已成为不同社会制度的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遍、最重要的一项原则,甚至成为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成为一种国际化趋势。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是在摈弃了类推制度之后于1997年新刑法中正式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的。其价值内涵和内在要求,在新刑法中得到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6.
重刑主义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它破坏了罪刑内在的比例关系,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仅不利于罪犯的改造以及人心归顺,浪费了不必要的司法资源,而且还不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我国刑法的国际化进程,不符合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刑罚轻缓化的必要性表现在它是刑法谦抑性、刑法人道性、刑罚功能有效性和有限性、刑罚效益性以及刑法国际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目前刑法理论界关于刑罚个别化的定位问题有“肯定论”、“否定论”、“并行论”及“包容论”的观点。对于刑罚个别化与罪刑相适应的关系,应将两者统一起来,以罪刑相适应为基础。刑罚个别化是罪刑相适应在刑罚阶段的具体体现,它又有独立存在的意义,罪刑相适应不能完全取代刑罚个别化。只有达到两者结合的“并合论”的观点才是对于刑罚个别化的准确定位。这样既可实现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双重目的,也可以兼顾报应论与功利论的结合,在强调公正价值的基础之上实现刑罚的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8.
本文作者就新刑法修订的“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这三大基本原则作了较全面阐述。结合司法实践着重从具体涵义和表现形式两方面分析了“罪刑法定”原则,对健全我国刑事立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理论及刑法实践中根本性的问题,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确定为基本原则。我国最终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并将其作为刑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都还存在着不符合甚至背离罪刑法定原则之处,因而认真地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法理蕴涵、调整价值取向,研究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具体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0.
田宏杰 《红领巾》2004,(5):45-49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不仅有统一的根据存在,而且在统一的正当化原理的范畴内,仍有多元论的个别正当化原理的存在,使得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仍然可以发挥重点各异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元论的主张对于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本质的阐明和体系的建立更为合理.而法益衡量说因其所具有的客观性、明确性和概括性等特性,既能对法益保护这一刑法终极历史使命给以有力的说明,又能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立法制度安排和司法实践操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还能为形形色色、结构各异的具体的正当化行为的正当性根据提供充分的理论论证.所以,法益衡量说能够成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正当性的统一根据,为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体系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