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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礼忠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并非鉴定结论、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章惠萍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2):25-27
论述了公安交通警察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的性质,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鉴定。当事人对之不服的话,应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程翠萍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3,19(3):82-83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明,行政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各地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执行的也不一致。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4.
王海聪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14(2):54-55,5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典型的侵权责任。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行为主体的广泛性、主体主观方面的过失性和责任形式的多样性,使得事故责任的定性具有了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界定罪与非罪,辨析侵害责任时,仍然存在法律适用不当,责任认定不清等问题。所以,正确认识和区分道路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5.
蒋亚非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21(1):37-39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购买机动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运输变得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本文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其赔偿责任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7.
曹锋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21(4):61-63
法律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及其可诉性问题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定论,造成了一定的司法混乱应尽快予以统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其性质是属于鉴定结论种类的一种证据,且已被《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论受案范围之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万尚庆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1(2)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很大争议。目前的司法实践,法院对这一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这使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履行处理交通事故职责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为此,应当允许当事人对这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行为的司法监督,还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9.
倪业群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7(2):15-18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992年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1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作了规定,但该规定过于简单,无法理清复杂的责任主体应负的责任。立法应确定车辆所有人负赔偿责任,再规定车主的除外责任。垫付责任有悖法理。应制定一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现象和后果影响已经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原则作为切入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和实践中的赔偿情形进行探讨,并从实践角度对《侵权行为法》提出了立法和司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郭凯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5,25(6):40-43
学校事故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学校事故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共同过错中共同侵权行为人应负连带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对其赔偿范围有一定的影响;行为人只对自己的行为过错负责,而不对第三人过错所致的损害负责。 相似文献
12.
赵德安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0(2):28-34
本文剖析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探讨了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析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地位与适用性,探讨了学生伤害事故中授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何德辉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1):70-73
交通肇事逃逸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但在事故责任认定上现行较为通行的推定全责原则,存在只保护被害人利益而忽视逃逸方权益、不符合证据三性、降低司法效率等问题。形成上述弊端的原因在于责任认定功能的多样化、监督机制的缺乏及司法"重打击轻保护"的错误观念。应强化责任认定监督、强化司法对责任认定的审查及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4.
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归结问题研究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劳凯声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3-23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对有关学校事故的处理如何认定事实 ,如何归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歧见。学校事故的法律调节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的法律性质。“特殊关系说”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界定为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称之为教育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标准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公法特征的法律关系。学校或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如果由于过错伤害了学生的身体 ,因而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 ,所承担的是一种基于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过错责任。解决学校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 ,使学校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 相似文献
15.
李建文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3):34-36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要抓源头管理,加强驾驶员培训工作;注重驾驶员的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交通事故抑制作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进行监控.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大学校园内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也考验着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我国法制的健全程度.对大学校园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的研究需要考虑学校责任、监护人责任、受害人过错及公平原则的适用等诸多因素.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大学校园交通事故是创建和谐安宁的大学校园环境的前提,这一方面需要重视法律体系的完善,加强民法规范的规制效力.另一方面,需要学校更积极地开展综合治理,合理规划校园建设,科学管理校内秩序.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诉讼证明理论中的核心部分,本文认为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应明确划分为举证责任和结果责任,以理清刑事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及转移问题. 相似文献
18.
血中乙醇浓度与交通肇事的相关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书华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医学版)》2005,22(2):48-49
目的:探讨驾驶员醉酒与交通肇事的关系.方法:酒精定量检测仪、1:1硫酸、1%重铬酸钾、50ml/dl乙酸液、特制滤纸.结果:306例肇事人员中,血中乙醇浓度80~90mg/dl占64%,乙醇浓度100~110mg/dl占23%.结论:酒后驾车是引起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占交通肇事的97%.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