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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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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玩忽职守罪主体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判断,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公务论与身份论的论争。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干部人事制度的变革,界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仅以身份论,而应以其是否从事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来衡量,并认为国家机关以合同、协议等形式聘用的临时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法律。有关立法、司法实践基本采纳的是以公务论为依据来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相似文献   

2.
根据刑法第9章渎职罪各条文规定,渎职罪主体,除个别犯罪外,都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渎职罪的主体,不能构成渎职罪。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扩大了渎职罪主体的范围。这违背了刑法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刑法分则体系的两个层次,都是以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为标准,按从重到轻的顺序进行排列的。各类犯罪在其中的定位,体现着刑法的立法精神、立法意图。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其政治危害、精神危害性,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均居于前列。  相似文献   

4.
刑法司法解释主体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实际上有诸多不具备刑法司法解释主体资格者参与刑法司法解释。理论上关于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不同的视角,以及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具有规范性等,将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分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实然主体与应然主体以及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主体与个案刑法司法解释主体。  相似文献   

5.
在西方哲学中,主体论经历了由"客体中心"到"主体中心",生命之"我"到生活之"我","无主体"到"主体回归"的流变。主体论思维方式的转向对哲学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极大的改变了哲学研究领域的面貌,哲学研究随着对"主体"不间断的"问"与"答"而持续解构。  相似文献   

6.
渎职罪是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犯罪意图的主观恶性比其他职务犯罪更加严重,目前,"徇私"类渎职犯罪的刑罚种类单一,缺乏对徇私犯罪内容的刑罚制裁手段,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刑罚态度前后矛盾,应当统一明确为从重处罚的量刑原则,刑法对渎职犯罪的刑罚态度前后混乱,实际采取轻重不一、总体从轻的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7.
任何法律在法律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问题,而解释存在的前提是解释的主体。在我国,目前对刑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很多,除有权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一些无权解释刑法的机关、部门和个人也纷纷参加到刑法的解释中。这种现状,与我国目前实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相违背,也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贪污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使贪污罪的主体范围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本试图通过对贪污罪主体身份认定的研究,使贪污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等这些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得以正确区分。  相似文献   

9.
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每个新课程的实施者对"主体"认识的深度与广度,将直接影响到课程改革的成效.作者通过对主体论的长期研究与实践,提出一个新的主体论--建立在人与人平等对话基础上的"无主体".  相似文献   

10.
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每个新课程的实施者对“主体”认识的深度与广度,将直接影响到课程改革的成效。作者通过对主体论的长期研究与实践,提出一个新的主体论——建立在人与人平等对话基础上的“无主体”。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条款,"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将其正名为食品监管渎职罪,但根据刑法基础理论,本条款应当表述为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和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两个罪名;从罪名设立的周延性、独立性角度看,食品监管渎职罪之增设明显与刑法类型化理论之要求相悖;同时,从食品监管渎职罪设置之动因上看,也存在着过分注重民意、欠缺对刑事立法理性充分考量的弊端。  相似文献   

12.
公共行政、服务行政的兴起,公共职能的社会化,公法主体也趋于多元化,但在公法理念由原来的权力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成为现代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的情况下,怎样在有限政府的前提下实现对多元公法主体的有效规制,则是随之而来的课题。本文试图从公务的角度来展开思考,对公法主体进行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13.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研究刑事法律关系必须从主体入手。本文以法律关系的构成为理论前提架构,分析了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主体和现实主体。认为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刑事法律规范对可能主体进行调整的结果,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包括国家、刑事自诉人和刑事犯罪人。  相似文献   

14.
本文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阐述了人的自身能力、素质发展的内在建构和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存在的外在建构及其相互关系;强调智力建构在人的内在建构中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揭示出实际上割裂人的双重建构、用外在建构压抑内在建构的危害性,以期有利于纠正和防止新形势下的主体失落和价值错位  相似文献   

15.
笔者对肖川的"主体性"道德人格建构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基础提出了不同见解,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新主体"人格培养模式,认为前者在科研方法上忽视了作为唯物辩证法的补充、深化与具体化的系统论的知识/信息综合集成方法,难以避免理论应用的单一化与理论间的割裂化倾向;前者定位为现时代理想人格却忽视了时代精神,忽视了中国伦理哲学--"有机论哲学"与当代后现代哲学家图尔明等人的"整体有机论"与现象哲学家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及其"交互主体论",其理论基础待夯实.  相似文献   

16.
偷税罪犯罪主体新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市场经济和刑法理论的发展,偷税罪的主体范围发生了变化;由纯粹自然人主体发展为自由人主体与单位主体皆可,并得到了刑事立法的认可。偷税罪主体应发展为一般主体,而不能再是学界通说所认为的特殊主体。而且,偷税罪主体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构成偷税罪主体。  相似文献   

17.
基于“双主体论”的互动式课堂教学模式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雅 《现代企业教育》2010,(12):178-179
随着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推进,作为评估高校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课堂教学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本文从20世纪80年代的教育理论“教育过程中教育主客体关系”入手,探讨了“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课堂教学模式的缺陷。进而分析了“双主体论”模式的优势,最后提出了进行互动式教学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孟庆华  王伟 《天中学刊》2011,26(1):31-34
刑法司法解释的应然主体不应为法官个人,而应为作为法官整体的最高审判组织。尽管法官解释刑法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是大量的,但不能由此推导出法官具有刑法司法解释权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系统中的集权,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垄断解释权"是完全有必要的。解释法律的集权胜于分权,如果地方法院都享有解释法律的职权,则统一适用法律就难以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具有刑法司法解释权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教育与人的主体性发展——新主体教育论纲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现代教育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二元论主体哲学和技术理性的基础之上的 ,这种教育造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完整的自我的三重支离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必然性。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技术理性的樊篱 ,需要运用整体有机论的视野重新建构人的主体价值 ,把主体性理解为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自主性的内在统一 ,由此确立起哲学和人类生活中的“新主体性原则”。指向于“新主体”的生成、内化了“新主体性原则”的教育即是“新主体教育” ,追求“新主体教育”是建构教育中之时代精神的一种尝试  相似文献   

20.
关于主体参与教学研究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参与是人们发展自己、表现自己的重要途径,是人的基本的精神需要之一。主体参与教学就是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学生进入教学活动,自主地、创造性地与教师一起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倾向性表现行为。随着我国教学从知识本位向主体本位的转变,主体教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发展性教学以其理论基础的厚重、指导思想的超前、价值取向的多元、方法策略的人文性而受到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的欢迎。主体参与是发展性教学的重要特点和策略,它对优化课堂教学,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主体教育研究从宏观层面的理论概括向中观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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