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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是欧盟负责管理欧共体商标和外观设计的行政机构,其注册商标数量远远大于注册外观设计数量,相应的,商标异议和无效案件数量也大于外观设计无效案件数量。OHIM的商标和外观设计无效案件均有两个审级,第二审级均在申诉委员会。OHIM申诉委员会的地位相当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后者相比,OHIM申诉委员会对于外观设计无效案件的审查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很多不同。  相似文献   

2.
在最近审结的厂-513/09案中,欧洲法院运用“具有一定认知的使用者”(informed user)标准,推翻了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及其上诉委员会撤销一项共同体外观设计的两审决定。  相似文献   

3.
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正在建立一个全新的在线执法数据库,以便更有效地打击仿冒盗版行为。新的网站计划在2014年4月14日上线。届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在纲上请求执法当局对仿冒、盗版产品采取执法行动。在线执法数据库链接了其他知识产权数据库,包括商标数据库、地理标志数据库、外观设计数据库等。新的数据库将采取保密措施,保护权利人的信息。权利人可以更新自己上传的信息,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通过三星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的"专利大战",介绍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价值,然后通过数据,对比国内外智能手机生产厂商在美国、欧洲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情况,发现国内手机行业在专利布局、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布局上面的不足,针对国内智能手机厂商的市场与专利需求,提出针对外观设计专利布局和具体的专利挖掘点。  相似文献   

5.
2020年3月6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欧盟外观设计发展情况(2010—2019)》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就2010年至2019年间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the 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以下简称RCD)的申请、审查、注册、无效及续展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汇总说明。《报告》显示,中国RCD申请增长迅速但缺少全球领导企业,外观设计延期公告制度愈发受到申请人的青睐,EUIPO授权的外观设计的质量普遍较高。本文就《报告》所反映出的EUIPO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势以及中国外观设计申请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继续深化我国与欧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二是鼓励外观设计域外申请,提升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三是探索建立外观设计延期公告制度;四是持续注重提升外观设计专利质量。  相似文献   

6.
欧共体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于2002年实施,包括非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UCD)和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两种保护形式。  相似文献   

7.
三种外观设计保护模式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观设计,又称工业品外观设计,就是艺术性,技术性和实用性在工业产品上的结合,是针对工业品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进行设计,使其富有美感.  相似文献   

8.
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将"部分外观设计"纳入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这将有助于在专利审查及专利侵权诉讼中能更加方便和准确地判断外观设计的相似性。通过对美国部分外观设计审查实践的分析和借鉴,建议中国部分外观设计制度应当把"部分外观设计"从产品不可分割的局部设计,扩展至产品可以分割的局部设计;部分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应当采用虚实线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并以完整产品的名称结合部分外观设计的部位命名。  相似文献   

9.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外观设计保护概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前,外观设计要在香港获得保护,必须在英国注册。《联合王国设计(保障)条例》(香港法例第44章)在一九二八年生效。根据该条例,外观设计一经在英国注册,该外观设计拥有人便可以在香港享有同样权利,就像有关英国的注册证明书的效力己延伸至香港一样。因此,凡在英国注册的外观设计,均自动在香港受到保护,在香港无需办理任何注册即可自动生效。  相似文献   

10.
随着近年来电子科技的浪潮式发展,对于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用户图形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的呼声愈发高涨。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第六十八号令》中纳入GUI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之后,2017年12月,被誉为国内用户图形界面第一案的"360公司诉江民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尘埃落定。在法律实践中,体现着对GUI外观设计的思考。面对GUI外观设计保护,从用户图形的起源说起,对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不同保护制度进行归纳,并结合学界对于GUI外观设计的不同看法,探析未来我国在用户图形界面外观设计中的方向选择。  相似文献   

11.
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之一,简要说明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具有解释作用,使用状态参考图在特定情形下亦可用于表示除用途、使用方法和场所之外的其他内容。若不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影响,将会与简要说明的记载发生明显抵触,则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时应当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世界发明》2009,(1):24-24
上海刘纯先生问:我设计了一款漂亮的吹风机,在一个专业杂志上作为产品新颖的外观设计发表了,投稿公布后的第二天,我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在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后有朋友和我说,你设计的那款吹风机在市场上有卖的了。我不知道我可以以外观侵权要求厂家赔偿吗?  相似文献   

13.
韩国外观设计有独特特点,我国创新设计主体想要进入韩国市场,参与经济活动,如果不了解韩国外观设计的特色制度,难免会遇到问题,甚至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本文通过介绍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制度,为我国创新主体在韩国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后续确权、保护等方面提供建议,以便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工业品外观设计在世界英语国家一般被称为“industrial design”,直译就是“工业设计”。英国作为欧洲四大专利法系国家之一其工业设计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占有一席重要之地。顾名思义工业品外观设计与工业是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工业品外观设计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到上世纪80年代的后现代设计,英国相继诞生了诸多与工业品外观设计相关的法律,它的历程是较为复杂的。我们暂且用以下几个字来概括:辉煌、徘徊、  相似文献   

15.
欧洲冷柜巨头在中国超市发现某品牌产品涉嫌侵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判决近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了一起冷柜产品外观设计权的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合议组做出审查决定,认定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的3款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因此,宣告其无效。此举体现了中国官方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对待中外企业一视同仁的  相似文献   

16.
目前,检索印度专利信息主要通过印度国家信息中心网站和欧洲专利局的esp@cenet系统,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网站尚未提供免费检索印度专利的途径。本文主要介绍印度国家信息中心网站的专利检索系统。系统特点印度国家信息中心网站专利检索系统是以欧洲专利局出  相似文献   

17.
《中国专利与商标》2007,(1):102-103
2006年中国商标年会于2006年11月27日至29日在海南三亚市举行。此次年会共有包括中外知识产权官员和专家、国内外商标从业人员、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企业界代表等共三百多人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厄内斯托·鲁比奥、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局长伍博·博尔、国际商标协会董事会董事盖哈德·勃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顾问王景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侯丽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助理巡视员杨叶璇、中华商标协会会长李建中等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演讲。  相似文献   

18.
从消费者消费心理入手,探讨网上商店外观设计、内部环境设计、商品价格定位等经营策略。  相似文献   

19.
一、引言欧洲地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向来是世界各国企业的重要市场。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专利无疑是一种有力的市场竞争武器。因此,通常科技型企业在经过评估后认为其市场会延伸到欧洲时,多会积极在欧洲进行专利布局。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以及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欲在欧洲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我国很多科技企业开始在欧洲进行专利布局。欧洲专利局(EPO)  相似文献   

20.
关于计算机图像(Icons)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在世界各国都可以说是刚刚开始。为此,本刊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规划发展处谢小勇处长,从当前各国在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对国内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建议等角度,谈谈计算机图像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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