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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行人"、"寡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锦蓓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24(1):54-54
“行人驻足听 ,寡妇起彷徨”见于《孔雀东南飞》 ,句中的“行人”、“寡妇”经常被误解。“行人”被理解为“一般的过路人” ;“寡妇”被理解为“丧偶的女子”。比如《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 ,中华书局出版 )将其释为“一般过路的人往往为鸟声感动而停步倾听 ;一些丧偶的女子听到这种声音就起来彷徨 ,无法熟睡”。其他如《古诗源·白话乐府》(哈尔滨出版社 )注为“行人停了脚步听 ,寡妇听了心难平。”《中国古代乐府诗精品赏析》(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 )注为“行人每到这里停足而听 ,寡妇听了更是彷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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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山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24(1):99-99
《周易》“鼎”卦初爻爻辞为 :“鼎颠趾 ,利出否 ,得妾以其子 ,无咎。”王弼注 :“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 ,下实而上虚。而今阴在下 ,则是覆鼎也 ,鼎覆则趾倒矣。否 ,谓不善之物也。取妾以为室主 ,亦颠趾之义也。处鼎之初 ,将在纳新 ,施鼎以出秽 ,得妾以为子 ,故无咎也。”孔颖达疏 :“妾者 ,侧媵 ,非正室也。施之于人 ,正室虽亡 ,妾犹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 ,亦犹鼎之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 ,则母以子贵 ,以之继室 ,则得无咎 ,故曰‘得妾以其子 ,无咎’也。”朱熹《周易本义》 :“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也 ,因其颠而出之 ,则为利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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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方言特色虚词"给"书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志忠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5,26(5):36-38
新疆北疆方言虚词“给”虽已有学者研究,但一向缺少书证。书面材料证明:特色用法“给给”不是动词的重叠,后一个“给”是助词,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单音节动词+给”这种组合格式中单音节动词几乎没有限制。不能把“单音节动词+给+数量短语”这种格式中的数量短语都看作是补语,这里面实际有补语和宾语两种情况。对“‘把’字句末用‘给’,起第二人称祈使式作用”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句子的语气类型与“把”字句中用“给”这种语法结构无关。以语序来进行“给”的词性认定简单易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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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6):94-95
从当代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立足于教育管理的视角,将家长和孩子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将教育活动视为管理活动,将家庭教育视为组织的管理,运用教育学和管理学的相关原理及具体理论,寻求真正诠释"爱"的正确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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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雪 《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7,23(2):79-81,94
组合体的投影作图,一直是学生在学习画法几何和工程制图当中的一大问题,本文通过切割、组合等方式,并结合立体图使学生可形象、直观地掌握组合体的解读和绘制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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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在政治共同体中一个人应该"像以往一样地自由".但卢梭自己在<社会契约论>中却并没有对这个概念做出解释.因此,有学者就从霍布斯-洛克式自由的角度理解卢梭的这个概念.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第一,卢梭在他早期的<政治经济学>中实际上已经反驳了这种理解;第二,卢梭的自由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不能有意志上的相互奴役,这根本不同于霍布斯-洛克式的自由.但应该如何在政治共同体中实现这种自由呢?卢梭认为必须到"自然自由"中去寻找,因为"自然自由"的两个特征可以保障在政治共同体中一个人的意志不会受到另一个人的意志奴役.因此,卢梭的"像以往一样地自由"指的是"自然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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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是中国中小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对概率的学习往往存在诸多困难,这也使得教师面临许多挑战.教师要学会诊断和利用学生在不同情境中出现的错误,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概率.通过设计一个有关概率的情境问题,对48名职前数学教师的数学教学知识进行了测试,结果表明:(1)尽管职前教师都能求出情境中的概率,但是仅有少数能真正解释学生的错误;(2)职前教师对学生错误的解释,会直接影响他们教学设计的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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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冬冬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8,10(5)
在人类社会里,大家每时每刻都在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事物,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语言是描述各种经验的必要方式,而且语言使用者对事物的描写不仅局限于客观的描写,还会对它们的意义提供更丰富、更自然的主观描写。诸多语言学理论都关注经验的诠释和如何诠释,如系统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语用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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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滕王阁序》的写作背景,作品本身的内容、主题和众多有关的献资料等方面看,古序体有三种,而非两种。《滕王阁序》的“序”应为“记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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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体""用"结合的理念,提出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理论上互释、实践中互构的观点,以期消除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概念上的模糊与分歧,促使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完善社会救助模式的同时,并推动公民社会权各权项的协调。这种互释、互构不仅使社会救助有效地发挥其保障公民社会权的作用,还促成公民社会权对社会救助的导航和标引,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