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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皓芬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4,(5):427+430
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由此引起的弊端众多,因此,确立、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防止控制权之滥用成为各国公司法上的重大课题之一。它关乎到广大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维护和大众对资本市场信心的维系。本文就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作了剖析,针对我国新《公司法》的不足,提出了以强化控股股东诚信义务为重心的制度构建设想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陈兆彬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3):45-48
控股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其在行使控制权时,有着只注重自身利益,而忽视公司利益、少数股东利益的天然倾向,因而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控制股东科以诚信义务是西方国家保护公司和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手段。笔者论述了控制股东履行诚信义务的内容、理论基础与救济制度,并探讨了我国制度构建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婧婧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20(11):127-130
控制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控制股东滥用其控制权、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实例。确立控制股东诚信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股份公司中控股股东滥权现象十分严重,公司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控股股东义务与责任机制的缺位是其根本原因。刚刚修订公布的《公司法》增加了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控股股东科以对公司和弱势股东诚信义务,存在着广泛的理论支撑,并富有制度价值,也是完善公司立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公司法必须规定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规定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不仅有其坚实的公司法理论基础,而且有着夯实的法哲学和民法学理论基础。深入研究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对于我国及时规定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限制和纠正资本多数决的滥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的法律人格,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张夏薇 《Journal of Zhangzhou Technical Institute》2009,11(3):33-35
传统公司法认为,股东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不同于公司董事,对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等人不负义务,股东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股东权.然而,控制股东转让控制权时导致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受损事件日益增多,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越来越受到质疑.本文从控制股东的强大支配力入手,着重分析了控制权转让中控制股东承担的诚信义务. 相似文献
7.
一般来说,控制股东出于资本多数决而对公司享有控制权,因而在公司决策中处于特殊的优势地位。控制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行使控制权时侵犯公司利益以及少数股东的利益,控制股东滥权现象在我国股份公司中十分严重。对控制股东科以法律上的义务,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不仅具备着广泛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立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李昌玉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29(3):60-63
控制股东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第三人权益。为防止控制股东控制权之滥用,须对控制股东课以法律义务。控制股东之注意义务即为其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谨慎义务。控制股东违反注意义务,给公司和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英美法系运用信托法原理,通过判例确立了控制股东的义务;大陆法系运用私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法解释确立了控制股东的义务。建构我国控制股东义务体系,应当以大陆法系的概念逻辑体系为前提,吸收英美法系先进的理念。控制股东基于表决权或影响力,而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负有义务。应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的救济,并提供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0.
孙崇凯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3(2):20-24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大量控股股东通过截流、挪用等行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和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操纵公司重大决定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本文从控股股东控制权私有收益理论出发,对控股股东侵权行为的法理进行分析并对我国控股股东侵权行为进行简要列举,在借鉴两大法系对控股股东义务和责任规制的基础上,对我国在加强控股股东义务和责任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中,受让人为善意是必不可少的要件,我国物权法对此作了规定,但受让人的善意标准问题,物权法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本文分析了主观善意和客观善意标准的不足,认为主观善意与客观善意相结合的善意判断标准才是科学的善意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2.
臧凤艳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7(1):66-68
我国传统诚信观与当代诚信道德的研究,是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诚信道德问题探讨的热点之一。本文着重阐述了我国传统诚信观的形成和发展、我国传统诚信观的基本特点及当代诚信道德的培育途径。 相似文献
13.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但现行多数人身保险合同中普遍存在重投保人的诚信义务,以格式文本的形式为投保人设置不利障碍,保险人自身却没有很好地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本文拟通过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并从保险法制、经济等方面探究人身保险中诚信危机的根源,以期有效克服人身保险中的诚信危机。 相似文献
14.
何维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28(3):128-130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在人类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均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它是个体道德的基石,是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基础,是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诚信的缺失将是一种社会灾难,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进行诚信建设要从多方面着手,最重要的是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查询的公民个体、单位集体和公司法人的信用记录档案,并附之以相应的配套奖励措施,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机制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王连合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4,26(2):95-97
盗赃的善意占有问题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它与善意取得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从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入手,通过对盗赃善意占有性质分析,通过与国外对同一问题规定的比较,可以揭示我国关于盗赃善意占有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16.
17.
宁清同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9,(3):101-109
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功能,它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可以产生多方面的经济影响。诚实信用原则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维持交易公平。 相似文献
18.
王凤玲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6):8-10
诚信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之一。然而,传统诚信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已不能解决当今社会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本文提出了中国传统诚信特点、现代诚信特点及由传统到现代的整合的途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19.
20.
林国荣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01,(1):11-15
善意取得作为一项制度,为大多数国家民法所承认,并作为物权追及力的一种例外。我国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如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