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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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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兼与江平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财产处于信托关系的核心地位,没有独立可辨识的信托财产,便无信托。本文在对信托财产制度发展的历史进行了简略的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信托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价和评判,最后对《信托法》的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由于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对于这种舶来品,大陆法系国家在建立制度时需考虑法域习惯等诸多因素,因此制定信托法规时出现大量留白。以我国《信托法》第10条所规定的信托登记制度为例,这一制度造成人们在信托登记操作时有法可依却无法操作,如由谁申请登记、向何机关申请、登记范围为何以及登记程序如何等问题均无完善规定。无疑,这为信托内部权利保障以及信托外部交易安全都增加了巨大风险。因此,利用法学方法论对我国《信托法》第10条进行解释,基于信托财产独立性之特征,结合信托登记域外经验,阐述我国现行信托登记制度现状,找出一种既符合《信托法》立法要求又符合实务要求的信托登记方式,是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  相似文献   

3.
美国《统一信托法典》(UTC)制订的原因是信托在社会经济中特别是商事交易中的广泛运用所产生的制度需求。《统一信托法典》是美国信托法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它初步完成了美国信托法律的系统化,为法律实务界提供了统一和详细的基本法文本;另一方面,还结合信托领域的最新发展与各州的传统,在默认规则、受托人义务和受益人权益保护等具体规则上进行了审慎的创新。  相似文献   

4.
张洁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24(10):113-115,132
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限制,我国现行的《信托法》在制度规范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比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其他国家信托立法规定,我们应从委托人权利义务、受托人义务及受益人权利几个方面加以分析,探讨我国信托立法存在的缺陷,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托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台湾信托法》第五章对信托监察人制度作了较为详细地专门规定,同大陆信托法相比,在维护受益人利益、保障信托本旨之实现上意义重大,诚值肯定。尽管如此,其中也不乏有不完善之处,主要是:信托监察人的资格限制不够充分,信托监察人的义务设置不够全面,信托监察人的责任设置不够科学。  相似文献   

6.
2006年日本《信托法》的修改使得前后两部《信托法》在立法价值取向上出现了重大差异。日本旧《信托法》出于防弊的需要,对信托制度做了相当大的改造,使得委托人的权力畸大,这一立法模式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所继受,在理论和实务上造成了困扰。日本新《信托法》放弃了此前的这种不成功的改造,转向兴利。其理性的立法态度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7.
信托利益平衡机制决定着信托制度的命运。信托外部关系的利益冲突无法通过内部的信托契约得以化解,必须依靠信托法加以调节。通过分析信托外部关系利益冲突的根源及特征,将其中的债权性利益冲突类型化,试图构建平衡信托外部关系利益冲突的专门机制。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既借鉴了国际立法的积极成果 ,又结合我国国情 ,在信托概念界定、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与义务等方面 ,作出了有别于其他国家信托法的独特性规定  相似文献   

9.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着多级委托代理成本昂贵,管理效率不高,易造成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责任承担的无限性等弊端.运用商事信托来构建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间的法律关系,通过商事信托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矛盾,是必要且可行的选择.国有资产商事信托的信托财产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国资委作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可作为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国有资产商事信托应当以全体人民作为终极受益人.结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商事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界限规定,并参考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对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商事信托的各方进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界定.  相似文献   

10.
资产证券化和信托都是一种舶来品,但是信托登记却是大陆法系所特有的一项制度.我国《信托法》仅对信托登记做了原则性规定,并未深入涉及信托登记的具体制度,使得在实践中有关登记机关只能以没有具体措施而拒绝办理信托.而且在实践中我国的登记生效主义已经不适应信托的发展,文章在指出不足的同时,也对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经过多次整顿,当前我国信托业正处于机构重塑、业务重设、制度重建的历史转折点。加上政策环境的逐步完善,市场上信托需求不断增长,《信托法》对信托制度的正确定位,使我国信托业重现生机。随着我国加入WTO步伐的加快,我国信托业正步入崛起的有利时机。要把握好新的发展机遇,就必须在恪守信托经营内涵与信托本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同时,广泛吸收各国所长,积极研究现阶段我国信托业的定位和发展,为信托业的崛起寻求出路。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亚洲第五部信托法,其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但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该法关于受托人这一重要的信托当事人的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在信托事务中难免会造成一些操作上的不便.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国的信托行为,应当对信托受托人单独予以立法,从而更为全面的对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3.
裁判文书数据显示,《信托法》不仅在被援引总量和单独被援引数量上少于《合同法》,且在被援引位置上也放在《合同法》后面,呈现出信义义务条款被《合同法》诚信条款取代、信义义务被视为合同义务、合同法免责条款用于规避信义责任等现象,导致信托纠纷司法路径“合同法化”倾向、信义义务被弱化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理论概念模糊、信托立法粗疏的因素,又有裁判思维惯性以及缺乏文化内生动力的影响。改变《信托法》信义义务规则的司法“弱势”处境,尚需落实信义义务的立法确认,完善信义责任和免责规则,对司法识别进行多维强化并将信义观念内化于心。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信托法》刚刚颁布实施之际,文章从比较法的角度,就受托人的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及其例外展开研究,阐述了受托人将信托事务委托代理人的合理性和限制条件,并分析了在此情况下受托人与代理人的责任分配和对于其同受托人的特殊规则。最后结合我国的信托立法,分析了我国相关法条的特色和不足。  相似文献   

15.
慈善公益信托因在解决慈善捐赠组织合法化与慈善捐赠行为非营利性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慈善事业信托化发展中的创新组织.在慈善法即将出台、信托法亟需修订之时,建议加强慈善法与信托法的相互协调,使慈善公益信托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16.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设立者,是重要的信托当事人之一。关于委托人的概念及其在信托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学者也有不同主张。笔者认为,在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是指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形成信托财产,并要求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自己仍然对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享有约定或法定权利的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居于信托关系当事人地位,同时也是信托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7.
信托财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财产,与其他财产相比,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我国<信托法>若干条文构建了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地位.该文从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出发,结合信托制度相对较为发达的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情况,试图在阐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对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维护加以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18.
信托受托人义务是信托法研究的重要内容,早期受托人义务主要是一种道德义务,当受托人不履行自己交付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的义务时,受益人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现代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在信托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了预防道德风险,使受托人权利义务处于一种均衡的状态,为信托当事人的行为提供可靠的预期,必须对受托人义务予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9.
表决权信托制度肇端于美国,并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表决权信托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其也引起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虽然,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表决权信托制度,但《信托法》的颁布和实施,在我国借鉴和引进该制度已有了相应的制度基础,因此,许多学者主张,我国亦应尽快建立表决权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对目前国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按信托原理来设计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结构的模式入手,评析了各模式的优势和缺陷,进而考虑到我国在制定投资基金法时,一定要结合国情正确处理好投资基金法与信托法的关系,做到既自圆其说,相互衔接,又切合我国实际。建议可以建立起一个由投资人作为信托人和受益人,基金发起人在基金成立前先行处理作为信托人的一些事务,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作为受托人的自益信托的法律结构来支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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