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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俊英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37-138
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竭尽全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履行抚育义务;二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时给付抚育费:三是抚育子女的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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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年前和前夫离婚,当时是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前夫抚养。但是一年前,前夫患精神病(已被确诊)后,孩子就一直随我生活。我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富阳何晴惠何女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相似文献
3.
我与丈夫5年前离了婚,儿子判给丈夫抚养。我经常去看望儿子,与儿子感情比较好。现在儿子已经11岁了,丈夫要再婚,请问我可不可以把儿子带过来自己抚养?广西孙碧孙女士: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 相似文献
4.
谷景志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90-93
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要求在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包括子女的意愿、年龄、实际需要等在内的诸多因素,但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以及相关规定表明子女本位的立法理念并未得到真正确立,子女的意愿未得到充分体现.有些表述也亟需规范。为真正保护子女利益,在我国相关立法中明确子女最大利益的指导思想.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并进行具体制度规则的设计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陈红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4):32-34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协助义务人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该条款对探望权主体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这既违背了探望权的立法宗旨,又不符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6.
江敏丹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17-19
教师家庭化理具有多重性有示范性。教师作为子女,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作为父母,须抚养、教育子女,关心子女健康成长;作为夫妻,须在人格上相互尊重,情感上相互信任,生活上相互关心,事业上相互支持。 相似文献
7.
阎雯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2):80-83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探望权的规定,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必须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这是一条很有人文意义的规定,对离婚双方及其子女的亲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是我国婚姻立法不断完善、进步的标志:但这项规定尚存在许多不足,需今后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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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责任、权利在法律上日益确定,我们有必要清楚地了解和掌握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即未成年人应承担起哪些权利和义务。我国现行法律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1款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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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生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23(9):23-25
我国婚姻法虽增补了探望权的内容,但立法规定过于简单,制约了这一制度功能的发挥。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及我国的司法实践,以构建探望权的立论基础和设立探望权的宗旨为立足点,应明确如下几个关系:探望权制度应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负有探望的义务,未成年子女享有探望权,明确探望权与抚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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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生育政策不断调整的现实背景下,基于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探究了未成年子女数量与家庭风险性金融资产投资的关系。研究发现,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与家庭风险性金融资产投资呈正相关关系,剔除无未成年子女家庭样本以及解决内生性问题后,实证结果仍具有稳健性。进一步异质性分析发现,未成年子女数量对低学历户主家庭、农村家庭及无老人抚养负担家庭风险资产配置的影响效应更高。最后,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储蓄率是未成年子女数量影响家庭风险资产投资的作用机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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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婷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26(8):95-100
“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id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简称AFDC)是20世纪由美国政府主导实施的一项公共援助计划,旨在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贫困家庭提供现金补助。20世纪后期AFDC福利计划备受争议,并最终于1996年为贫困家庭临时补助计划所替代。批评者认为,AFDC福利计划的长期实行不仅使联邦政府的财政不堪重负,而且造就了大批依赖福利的懒汉;并导致单亲家庭的增加。这些论调虽不是凭空捏造,但未免有夸大之嫌。文章试图就这些争议的内容进行探讨,同时简要论述AFDC福利计划在美国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一句“笨得像猪”的话,居然压在儿子心头长达7年……家长和子女之间究竟有多少种关系?这个问题似乎不难回答。首先当然会是血缘关系,还有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也许有人会说也应该是朋友的关系。可我要说,这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关系应该是互相尊重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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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庭刚 《青岛教育学院学报》2001,14(2):24-26
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特定的原因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二者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储存,不能发生阻却。但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并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考虑二者的割断问题,迷样可以警示为人之父母:可期等的赡养扶助的权利的实现,必须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为先决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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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的文化传统中,几代同堂的扩展家庭构成了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价值传递的基本框架。在扩展家庭里,儿童同父母、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抚养子女的责任主要由长者承担。长者也从中受益,他们不断接受各种新异刺激,不断学习,对生活重新燃起热情。如今,扩展家庭已被核心家庭所代替。大多数新婚夫妇希望和父母分开住,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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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少年(简快作文 )》2019,(8)
分析了农村单亲家庭隔代抚养的问题,指出隔代抚养产生的孩子健康问题、家庭问题、学校教育问题、社会风气问题等。最后提出了借助现代技术与学校沟通、家长注意个人情感管理、利用政府政策等发展策略。这对农村单亲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