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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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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波     
2004年高校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和“专升本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学费标准。这是教育部部长周济3月初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对教育收费问  相似文献   

2.
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现象出现反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屡禁不止,且名目繁多,如:素质教育费、补课费、复习资料费、代课费。由学校出面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进行教育集资,向学生摊派钱物等现象,越演越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上级三令五申,明令禁止或已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所谓素质教育费、补课费、复习资料费、代课费以及勤工俭学费。  相似文献   

3.
八面来风     
《教育》2007,(4)
兰州:1个月查出243万元教育乱收费●在2006年11月10日到12月10日之间,兰州市7部门联合对兰州市教育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教育乱收费243.51万元,主要集中在个别学校自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等方面,高校的乱收费主要是一些学校违规收取书证费、学生证费、毕业证工本费、保险费等。  相似文献   

4.
近日,邢台市教育局出台新规,严查教育违规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存车、热饭、饮水不得收费。根据该市新出台的规定,严禁学校及教师统一向学生收取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各项代收费;严禁学校收取存车费、热饭费(搭膳费)、饮水费等各种服务性收费,相应的合理开支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相似文献   

5.
中小学乱收费是社会反映较大的问题之一。近两年来,经各级政府和教育、财税、物价等部门的大力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农村和民族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乱收费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代收费不规范。常见的有报刊费、校服费、保健费、电影费、保险费、资料费、毕业证学生证费等,项目多,且收费标准不统一。有些应由学生自愿缴纳的也强行收取,收费行为和票据也不规范。二是自设收费项目乱收费。如勤工俭学  相似文献   

6.
中牟县教体局加大治理乱收费力度,严格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到“五严格”: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教育收费政策及规定,全面清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中小学都要实行亮证收费票据。三是严格加强收费管理。学校收取  相似文献   

7.
赣江浪花     
○新干县紧紧围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这一纠 风重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当作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实际行动来落实。今年以来,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3起,处理校长9人,处理责任教师8人,有11名责任人受到了通报批评,全县共清退鞋款、报刊税费、资料费、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集资款等不合理收费110万元。(干风)○崇义县教育局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并严禁搭车收费、保险费等代收费实行自愿原则,杜绝强行收取。此外,…  相似文献   

8.
政策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治理高等学校乱收费,5月9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通知》指出,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  相似文献   

9.
数字     
《华章》2006,(3)
108名重庆中小学校“阳光收费”实施一年以来,有关部门共查处乱收费案件215起,处理责任人 108名,其中1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免职、7名校长被撤职或免职,已查出教育乱收费达680万元。“阳光收费”是指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教  相似文献   

10.
数据     
教育乱收费居价格举报6大热点第1位 国家发改委9月26日公布上半年价格举报六大热点,教育乱收费居首位。主要问题是乱收费的手法更加隐蔽;捐资助学费与入学挂钩,变相强制学生家长缴费;部分高校擅自设立补考费等收费项目;民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收费标准高、随意性大;一些考试机构在学生查询中考、高考成绩时,通过信息台收取高额话费。  相似文献   

11.
一、中小学收费存在的问题,海东地区从2002年开始实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努力合作,每年把教育收费列为检查的重点。经过连续几年的检查、宣传和处理,纠正了一些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取消了卫生费、试卷费、财产押金等不合理收费项目。随着“一费制”的推行,中小学收费行为规范了,教育乱收费案件减少了,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在有的县,学校执行“一费制”政策的同时,以资料费、服装费、语音教育费等的名义多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校不具备微机教学条件而收取上机费;有的学校向家长“借钱”搞基础设施;有的学校滥用“择校费”标准变相收费等的现象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12.
●治理“三乱”出重招———《关于坚决遏制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住宿费和借读费,书本费属代收,其他收费项目均属违规收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的收取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无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杂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国贫、区贫旗县农村牧区中小学…  相似文献   

13.
国家人事部日前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不得收取毕业生的出系统和出地区费。《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增加学生负担。对于本地区或本部门接收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和鼓励他们到外地或其他系统就业,不得收取出地区和出系统费。对违反规定收费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摘自《山西劳动与保障》20004)“出系统”“出地区”毕业生不出这些钱  相似文献   

14.
教育文摘     
从今年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今年高校收费标准也将不再提高。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要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各个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周济同时指出,2003年全国高校…  相似文献   

15.
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是近期治理整顿的一个重点。基础教育在我国属于义务教育范围,各地政府对中小学教育的收费制度早已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例如各学校对收取学生的户口所在地要求,分数录取标准,书费、学杂费等各项收费标准,对择校生(即不够录取分数线或户口不在本校附近的学生)的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16.
“中小学乱收费”是指中小学在收取杂费的过程中,巧立名目,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一费制”将在今秋新学年开始执行。日前,记者就推行“一费制”收费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负责人。问:什么是“一费制”?为什么要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答:“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按学期一次性由学校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近几年来,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省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自…  相似文献   

18.
基础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思考沙麟郑立新一基础教育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只收取书本等杂费。当前,基础教育乱收费名目繁多,主要有三类:一是向学生收取集资款、转学费、借读费等;二是学校举办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班,如补习辅导...  相似文献   

19.
南京市区公办幼儿园将统一按类定级收费新标准,现行赞助费、支教费、管理费、杂费和兴趣班费等收费项目将被全部取消,改为按月或学期只收取保育教育费。今秋起,南京市的所有幼儿园将统一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由南京市物价、教育、财政等3部门共同出台的《关于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等级和不同情况分别提出新的政府指导价,各类幼儿园可根据办园实际成本作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并须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20.
为加速发展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培养适应四个现代化所需要的人才,积极支持各市、地兴办高等学校,发挥老校特别是基础好的中央各部、委属院校在我省的作用,应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新办学校以大力支持,以保证新办学校教学质量。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决定委托代培人材的收费标准统一规定如下,望各市地各高等学校认真执行。一、高等学校接受有关部门委托代培人才,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外,委托部门须向接受委托学校交纳代培费,每生每年收费标准为:文科700元,理、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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