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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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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嫖宿幼女罪,从理论上看,严重冲击中国传统文化,违背了国人的道德底线,侵害了幼女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刑法的基本原则.从立法上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客观要件存在着完全或部分重合,客观上赋予了幼女的性自由权,与民法规定相悖.从刑法上看,量刑与罪行相应的刑法原则相背离,司法实践中极易放纵犯罪分子.正确的做法是废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的行为以强奸罪论处,从而在刑法上给幼女身心健康以最大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嫖宿幼女罪,是指以支付报酬为代价,不违背幼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宿幼女罪是妨碍社会风尚的犯罪,是拟制的法定犯。嫖宿幼女罪之弊端:抛弃了对幼女身心健康的重点保护原则,赋予了幼女的性意思能力与意志能力,为对幼女的性犯罪提供了减免罪责的借口,致使猥亵幼女的犯罪形同虚设,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难以界定。刑罚适度化与轻刑化是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完善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嫖宿幼女之罪与罚探析——以贵州习水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起了舆论界和学界对嫖宿幼女罪的再度探讨.从解释论角度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构成法条竞合.对与幼女发生性交但无加重情形的嫖宿行为应定嫖宿幼女罪,对与幼女发生性交有加重情形的嫖宿行为应定强奸罪,以性交以外的其他性淫乱方式嫖宿幼女的应定嫖宿幼女罪.从立法论角度看,嫖宿幼女罪不当地赋予幼女以"性同意能力",与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相悖,且其在刑法分则罪名体系中的位置也不符合该罪应有之法的精神.应当取消嫖宿幼女罪,将与幼女发生性交的嫖宿行为与以性交以外的其他性淫乱方式嫖宿幼女的行为分别纳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中规制.  相似文献   

4.
嫖宿幼女罪应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将嫖宿幼女的行为从原先强奸罪下的一种行为方式独立成为嫖宿幼女罪,不利于保护幼女法益,导致刑法分则体系滋生矛盾,对刑法基本原则产生了冲击,司法实践中面临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形态不好把握的难题。应将嫖宿幼女罪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废除,将其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还原嫖宿幼女行为的本来面貌,维护刑事立法平等保护幼女的初衷。  相似文献   

5.
嫖宿幼女罪在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构成上来讲,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现为强奸罪)、猥裹儿童罪客观要件完全或部分重叠,客观上赋予了幼女的性自主权,与保护幼女权益的立法目的相背离;从犯罪的停止形态上来看,未遂和既遂难以区分;从罪数来讲,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处理原则相冲突;从刑罚上看,配刑不科学,违反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也易放纵犯罪分子.应该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废止嫖宿幼女罪,将其纳入奸淫幼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中.  相似文献   

6.
边麓 《教师博览》2014,(1):20-21
<正>中国元朝正律中,就有明文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凡称幼女,止十岁以下女。"将成年人与13或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视为法定强奸,这本是现代国际通例。中国1979年刑法典本也规定"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然而1997年修订刑法时,却背离这一国际惯例,设立了一个独特的"嫖宿幼女罪",规定"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相似文献   

7.
潘绥铭 《成长》2005,(10):2-3
最近,最高法院做出了一个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8.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态:完全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然而,应当看到的是,嫖宿幼女罪的存在不论是从立法论上考量,抑或与相关罪名的关系比较,还是从具体的法定刑设置上进行分析,嫖宿幼女罪的存在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和理论通说皆认为,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既遂标准为“接触说”,然而“接触说”既无法律依据,也无理论依据。“接触说”的存在不利于鼓励行为人中止犯罪,易导致受害幼女“污名化”,造成“客观归罪”的现象,且对行为人量刑畸重。该罪的保护客体并非幼女“身心健康”,而是幼女“不可侵犯的性交权利”。该罪的既遂标准应该采取“插入说”。区分奸淫幼女型强奸罪未遂与猥亵儿童罪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10.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的权益,应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教唆或针对高龄老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应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童工"的年龄上限提高至"未满18周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还应在《刑法》总则中界定"儿童"的年龄。为了加大对幼女的保护,应同时取消"嫖宿幼女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并修正"强奸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11.
年仅16岁的高某,正当金色年华,本该勤勤奋奋学习,欢欢乐乐生活。然而,一件遗恨终生的事,使他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他的人生轨也发生了扭曲。高某犯了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他要在铁窗中度过整整6个春秋!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幸亏高某本人的年龄未超过  相似文献   

12.
嫖宿幼女与奸淫幼女之争,实为二者的“罪—刑”关系是否合理之争,“废除论”源于重刑的政策压力,“保留论”坚持论理考量却陷入技术困境.应从犯罪评价架构出发,以构成要件与违法、罪责的关系解释“罪—刑”关系:嫖宿幼女轻于奸淫幼女不是违法程度不同,而是责罪程度差异;对超出嫖宿幼女罪构成要件的部分,应以其他罪名作补充评价,以满足政策需求.犯罪评价架构是体系化的分析范式,可从方法论上对各具体学说之正误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3.
在政府公信力日益受到质疑的当下,有些官员很不争气地给政府丢脸——涉嫌嫖宿幼女.官场的腐败与底层生活的艰难,使得任何一起偶发的个案,都会转化成对现行法律的声讨.我们无法忍受听到官员,甚至是数名官员“嫖宿”一名幼女,这是社会的底线.只要这个社会的道德还有一息尚存,只要法律依旧被信仰,我们就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  相似文献   

14.
嫖宿幼女罪因仅量刑过短深深刺激着民众的道德神经,为此民众纷纷要求改革直至取消该罪的存在.与此同时,法律精英群体却与民众展开了“角力战”,认为嫖宿幼女的存在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二者的激烈碰撞让立法者与司法者似乎感到“无所适从”,陷入了一种选择困境.为此,在二者博弈的基础上,应将嫖幼罪修改为‘对儿童的性侵犯罪”,以使该罪能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又给予潜在的罪犯最大的震慑与规制。  相似文献   

15.
有部电影叫《泽西女孩》,讲述了一个父亲抚养幼女的故事。剧中的小主人公格蒂虽然出生不久就失去了妈妈,但并没有因此而缺失母爱,因为妈妈一直活在她和  相似文献   

16.
上半年,躲猫猫案、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邓玉娇案和杭州飙车案等相继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为街巷坊间和各种媒体争相热议的话题。对于  相似文献   

17.
秦汉以前,一个山洞里有一个酋长,当地人叫他吴洞主。他娶了两个妻子,一个妻子死后留下一个幼女,名叫叶限。叶限生得聪明伶俐,颇受父亲疼爱。父亲死后,后母常常强迫她去砍柴,让她去深潭边打水。  相似文献   

18.
域外镜鉴     
国外法律如何保护幼女 幼女保护在世界各个发达国家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女孩的健康成长,意味着民族的兴旺发达。美国:各州立法略不同美国著名的电视节目《昼夜新闻》曾经做过一个颇富争议的节目:在全美巡回撒网,请未成年少女在聊天室结识想跟她发生性关系的人,吸引他们到家里来,主持人埋伏在屋内,警察埋伏在屋外。那些人进屋后女孩佯装洗澡,和他隔墙攀谈。  相似文献   

19.
一、人的血友病和红绿色盲都是由X染色体上隐性基因所支配的,正常的女性和患有红绿色盲的男性所生育的四个子女中,长子、长女、幼女是正常的,幼子是血友病患者。长女与正常男性婚配后生出红绿色盲的男孩,幼女与正常男性婚配后生育出患有血友病和红绿色盲的男孩。问(一)这两种病的遗传形式叫什么? 问(二)长女是如何具有血友病和红绿色盲基因的?从下列1——6中选两个。  相似文献   

20.
价值的迷失     
近日,昔日的学生来看我,讲起了一件令人寒心的事情:有20多年教龄的教师涉嫌强暴未成年女生。这个教师我也认识,是我以前的同事,很斯文的一个人,课也讲得挺好,一点儿也看不出他会强暴幼女。所以我刚听说时吃了一惊,更吃惊的是该教师竟然承认强暴过十几名幼女。在老百姓的眼里,教师的地位是何等崇高,教师是社会良知最后的安全保障,如果连教师也腐化,整个社会也就暗淡无光了。行为有偏差的老师和学生,使我们深思,现行的教育体制就没有责任吗?一个学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读书,究竟在人生之路上能学习到什么?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重在考试,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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