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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林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0(2):54-59
合同解释制度是民法的重要制度。充分发挥法官和仲裁员在合同解释中的作用,是我国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解释合同必须遵循一些具体规划,正确运用合理解释规则有助于及时,准确地处理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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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晓东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1(3)
我国合同法第一次确认了合同解释制度,这不仅填补了我国合同立法在合同解释方面的空白,而且也为法院和仲裁机构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处理大量的纠纷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依据。本文从比较法的视野,对不同法系的国家的合同解释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我国的合同解释立法制度作了适当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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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咸美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0,4(4):6-9
本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关于合同解释的理论,规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对合同解释规则给予了全面且较为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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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6):58-62
由于各国实体法上对于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的定位及制度设置有所差异,而二者的产生原因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会产生对案件民事关系的定性错误及准据法适用矛盾的逻辑困境。以案例为起点,结合对案件所涉的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的释析,探讨我国合同之债与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存在的瑕疵,提出以增设关于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冲突规范竞合适用的司法解释、扩大解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的连结点等措施来弥补瑕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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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婷婷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458-462
冲突规则的确定性和判决结果的可预见性以及冲突规则的灵活性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一直以来都是冲突法价值理论研究中的焦点。在合同之债冲突法领域,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擅于运用自由裁量权,为追求冲突规范的灵活运用及个案公正更青睐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成文法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们认为特征性履行原则更能实现法律选择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针对两大法系的分歧和国际私法统一化的趋势,《罗马规则Ⅰ》很好地协调了判例法和成文法在合同之债冲突法领域的矛盾,它的立法原则对中国刚刚颁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司法适用,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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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合同在签订以后开始履行的过程中,有时候可能因为当事双方就合同语句含义的理解不一致而导致争端,或者有些条款在语言表达上意思不清楚、模糊或者不确定而产生歧义,这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或当事方通过协商方式对其通常的意义进行解释。本文从语言规则的角度阐述了用于解释英文合同的几种重要规则的含义以及这些规则的特殊意义。在此过程中用实例分析了这些语言规则在英文合同解释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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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生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8,28(5):33-34
合同相对性规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传统规则,是合同规则和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但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实证研究、分析,阐述其合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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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466条修正了《合同法》第125条之合同解释规则,但法律适用者并没有充分关注到这一重大立法变更,加上规范性规则约束的缺乏,共同限制了合同体系解释的司法适用。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解释目标与立场认识不清、解释过程无序混乱、解释效果不明显等诸多问题,裁判者应及时修正失范之处,提升合同体系解释认识的准确性、适用的规范性、说理的充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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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纠纷频发,但由于缺乏对教育机构与受教育者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科学认定。缺失处理教育纠纷的规则和依据,导致纠纷处理结果千差万别。美国建立在教育市场化基础之上的教育合同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还可以在合同法规则的统筹下,建立完备的教育合同制度以规范教育活动。因此,我国应尽快进行专门的教育合同立法,以规范教育机构与受教育者的关系,统一教育纠纷司法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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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恒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1):53-60
审视我国司法实践,违约方司法解除请求权历经了从个案到类案再到规范的本土蜕变,属于司法先行的典范,《民法典》对该规则几易增删,于第580条第2款设置了特定条件下违约方申请司法解除合同制度,有效回应了合同僵局的实践难题。原有规范中的排除履行规则、情事变更制度、减损规则等规范的设立目的、适用范围、法律后果无法涵盖合同僵局情形,违约方司法解除请求权与被学者诟病的英美效率违约理论截然不同,具有独立的制度功能与价值,在防范行为人策略性选择和道德风险上具有明显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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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芳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4,(1):62-66
在合同相对性原则下,履行辅助人就货损承担赔偿责任时面临不确定的风险,不利于国际航运的发展,有必要引入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理论。《鹿特丹规则》创设的"海运履约方"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但与《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应顺应国际航运的总体发展趋势,在未来修改《海商法》时借鉴《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的合理规定,完善实际承运人的概念及其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张钦润 《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2001,(4)
从合同解释的由来入手,系统介绍了表示主义理论和意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情况,从其对比分析中得出对于我国合同解释的看法:以表示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坚持以探求假定的当事人意思为目的,采用表示主义理论中由阐释到推定的合同解释规则(包括其本身存在的价值和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生存发展的适应性)。最后探讨了《合同法》规定的经验与不足。 相似文献
17.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4)
冲突规则的确定性和判决结果的可预见性以及冲突规则的灵活性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一直以来都是冲突法价值理论研究中的焦点。在合同之债冲突法领域,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擅于运用自由裁量权,为追求)中突规范的灵活运用及个案公正更青睐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成文法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们认为特征性履行原则更能实现法律选择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针对两大法系的分歧和国际私法统一化的趋势,《罗马规则I》很好地协调了判例法和成文法在合同之债冲突法领域的矛盾,它的立法原则对中国刚刚颁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司法适用,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王俊 《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2004,(4)
合同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奠基石,自古至今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无不坚持着这一原则,而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只是特例。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单行法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