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白慧林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8(3):89-94
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有关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规定散见于单行法,为司法实践带来很大困难。笔者借鉴国外立法、判例和学说的最新成果,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论述,认为确认第三人合同权利要考察:当事人是否有使第三人受益的意图;此种意图是否以适当的方式表示出来;第三人合同权利取得的时间。最后,从兼顾传统与创新的角度为今后处理相关问题提出了若干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王娟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2):61-64
我国《合同法》第64条对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规定的过于简约,尤其是对于第三人的相关权利没有做出规定。从学理解释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合同法》实际上给予了第三人向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第三人也应该拥有对违约的债务人的独立的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合同法》应当参酌相关立法例,对这两点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3.
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胡文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4):20-25
作为涉他合同的一种,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和第三人间产生特殊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为受益人可依合同向约定人请求履行义务,受约人也可请求约定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但约定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向谁承担违 约责任存在不同意见。约定人应依约履行合同,地由于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抗辩,均可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闫长静 《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10)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生活日趋繁杂,恪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因此.各国合同法逐渐承认第三人利益合同,允许合同外的第三人作为受益人向缔约人主张权利、追究违约责任.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意义在于其打破了"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神话,为受益第三人的权利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因此,研究这一课题有着很深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5.
柯健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9,17(4):54-58
传统观点认为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其效力只能及于当事人双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相对性规则本身的缺陷也不断地暴露出来,各国法律均开始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然而何种情况属于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为此笔者尝试为这一例外提出合理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6.
传统观点认为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其效力只能及于当事人双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相对性规则本身的缺陷也不断的暴露出来,各国法律均开始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然而何种情况属于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为此笔者尝试为这一例外提出合理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7.
周世江 《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2009,(4):4-5
提出少年儿童读者与图书馆在法制社会中的关系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新概念。通过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定义和法律特征在图书馆应用上的进一步阐述,希望达到探索少年儿童读者与图书馆的特定的关系的法律本质的目的。寻求为少年儿童读者服务理念的新认识和达到更合理的服务效果。 相似文献
8.
吴文嫔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3):40-45
本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受益第三人从静态与动态两方面进行考察,提出受益第三人虽不是合同当事人,但其对被赋予的利益有拒绝权、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同时,依特定情形,第三人也可负担一定义务,因此,受益第三人应享有独立提起诉讼的权利,而不仅仅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相似文献
9.
仲裁第三人制度一直是理论争议的热点和实践操作的难题.反对者多是从仲裁意思自治和契约相对性出发否定仲裁第三人制度,而赞成者仅从第三人制度的某些外在优点论证其合理性.有鉴于此,本文从意思自治和契约相对性这两个仲裁特点出发分析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理论根基,认为应在法定的合同相对性例外情形中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并对相关实务操作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10.
佟桂玲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2):43-45,101
合同相对性原则削足适履的做法,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契约法的封闭化。经过新自然法学和法律现实主义的历次法哲学运动的洗礼,第三人利益合同得到承认并构成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强烈冲击。资本主义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都承认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而我国民法和合同法均不承认其效力。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经验,建立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蔡欣欣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1-5,32
利他合同第三人权利保护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较为成熟,但我国《合同法》并未确立第三人权利制度。通过历史法学派法律进化的法史研究方法可发现,该制度在崇尚契约自由、保护信赖利益和节约交易成本等方面有特殊的价值。因此,建议在该制度建构方面可通过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给付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强制履行请求权和解除合同的参与权等方式完善对第三人之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王利玲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14):93-96
依传统契约相对性原则,第三人不得对当事人主张契约责任。然而在特定契约类型中,依诚信原则,债务人对债权人之保护义务亦应延及与债权人有特别关系之第三人,易言之,特定范围之第三人遭受不良履行之损害时,亦得向债务人主张契约责任。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即为表率。我国民事立法应吸取其中之合理因素,构建完善的契约上第三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陈来宏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2,(5):59-62
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指责任保险的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保险人直接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机动车"交强险"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在现有立法现状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借鉴世界主要立法国家的立法例,对受害第三人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赋予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论利他合同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 ,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近现代合同法的演变使利他合同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与世界各国十分重视通过立法确立利他合同相反 ,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利他合同。本文旨在把握利他合同的真正内涵 ,提出了我国利他合同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5.
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指责任保险的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保险人直接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文章探讨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概念和发展概况,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以及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17.
本文以国外公司法法理为依据,从公司机关理论、董事信义义务角度论述了我国应建立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并对责任的性质、第三人及第三人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8.
权利有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之分,义务亦有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之别,赡养义务属于专属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赡养义务人之间只能达成赡养义务履行承担协议,不能达成赡养义务转让协议。赡养义务履行承担与赡养义务转让是不同的,其根源在于债务履行承担不同于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19.
王俊英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6):52-57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近年来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主要原因在于该制度跨越了合同法和侵权法两大领域,对传统的民法理论提出重大挑战。传统理论认为债权系一种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赁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得向债的关系以外的人主张任何权利。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案例,迫切需要立法予以明确规定。19世纪末以来.各国均逐步突破债的相对性.通过立法、学说和判例逐渐对第三人侵害债权予以承认。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承认这一特殊侵权类型.但是在具体构成要件上尚缺乏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