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某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另一个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再次将有偿家教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有偿家教,是“堵”还是“放”?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这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为有偿家教亮出“红灯”。  相似文献   

2.
今年秋季开学时,南京大学附属中学虞晔如、第十三中学曹勇军、长江路小学刘军等59名特级教师联名发出倡议,呼吁广大教师倾情奉献,拒绝有偿家教。特级教师们在倡议中提出,少数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不仅有损教师的人格形象,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尽管“有偿家教”只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是它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特级教师们希望每一位教师都有这样的认识: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  相似文献   

3.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4.
“老师一律不准做家教,也不允许在外面授课。”(XX学校教学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的校纪之一)“家教”是当今社会非常熟悉的一个词,不少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都有过请家教的经历。特别是现在,学习成绩差的要请家教,学习成绩好的也同样有可能请家教。可见,在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家教是社会需求量非常大的一个市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当然基层学校也不乏有此规定者。对此,有的一线教师认为,既然有需求市场,我们就可以投入其中,至于收费那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有的一线教师认为,做有偿家教有损教师的“德高为范”的师德形象。作为一线教师,你怎么看待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呢?  相似文献   

5.
《浙江教育科学》2005,(5):11-17
一、前言 所谓家教,是指教师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对学生补习学科知识获得经济回报的一种赢利性教学,因而又称“有偿家教”。家教受“应试教育”的催生而“茁壮成长”,是一种有社会需求的客观存在,请家教已成为当前社会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家教已经不是家庭教育的简称或别名。  相似文献   

6.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偿家教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有偿家教该禁还是该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7.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8.
陈英凤 《湖北教育》2009,(12):51-5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在极少数教师身上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2009年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例行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  相似文献   

10.
马季  申玉宝 《文教资料》2014,(5):153-155
近年来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某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此持抵制态度,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若从有偿家教的“效用”视角分析,它满足了教师、家长、学生的需要,因此是合理的。作者认为不应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予以全盘否定,而应对其自身存在的散乱性进行合理规约,对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活动提出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11.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宁夏教育》2008,(11):42-42
山东省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各中小学校要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相似文献   

13.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家教"成为有偿服务的行为,其负面影响很明显,不仅给教育涂上了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也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一、有偿家教的危害(一)严重亵渎师德"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辅导学生都是教师分内的工作。一旦这种课外辅导变成收费行为,纯洁的师生关系就变成  相似文献   

14.
变味的家教     
王李 《教育》2011,(9):5-5
一次,笔者在出租车上与司机交流中说到自己的教师身份时,司机立刻询问:“你做不做家教?”好像教师就应该做家教的。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不仅有损人民教师的形象,更在败坏社会风气。教师的教学都变成了交易:教师把自己堕落到受雇用的地位,过早地让孩子认识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现象。表面上,学生额外得到教育,教师付出课余时间得到补偿,双方实现了互惠共赢:有偿家教是教师与学生、家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合作关系。但事实上它给师德培养蒙上阴影。  相似文献   

15.
教师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教育的一大顽疾,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形象。一段时间以来,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有偿家教问题,荆州市石首市教育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78人,取缔违规补习班58个,查处了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所,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收到了良好效果。近年来,石首市城区少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均有参与,尤以初中教师最为突出。清理中发现,有的在自己家里,有的租用空…  相似文献   

16.
“老师一律不准做家教。也不允许在外面授课。”(××学校教学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的校纪之一)“家教”是当今社会非常熟悉的一个词,不少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都有过请家教的经历。特别是现在,学习成绩差的要请家教,学习成绩好的也同样有可能请家教。可见,在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家教是社会需求量非常大的一个市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当然基层学校也不乏有此规定者。对此,有的一线教师认为,既然有需求市场,我们就可以投入其中,至于收费那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有的一线教师认为,做有偿家教有损教师的“德高为范”的师德形象。作为一线教师,你怎么看待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呢?  相似文献   

17.
从辞源上看,“有偿家教”是从“家教”这个词发展而来,且“家教”的古今词义迥异:古代的家教,是指家庭(父母)对孩子在家庭中所实施的教育,主要内容以品德教育为主;今天的“家教”则主要指教师在课外以“有偿”形式来对学生进行各科补习教育,  相似文献   

18.
“有偿家教”现象的存在并不完全是教育本身“问题”所致,“家教”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能够因材施教提供比较优质的教育。教师在日常工作之外从事“有偿”服务是无可厚非的,需理性看待“有偿家教”的现象。处理“有偿家教”问题的方式,不能无条件侵犯公民的私生活领域,需理性实施对“有偿家教”的管理。  相似文献   

19.
教师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教育的一大顽疾,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形象。一段时间以来,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有偿家教问题,荆州市石首市教育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78人,取缔违规补习班58个,查处了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所,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20.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然而,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开始忘记身为教师的“责任”,为了金钱,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而逐渐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所以,中小学在职教师应不应该利用办补习班的方式来向学生收取额外的费用,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就意味着合理,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讨论和商榷,文章主要是通过对产生“有偿家教”这一现象的原因的分析。试图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并期望以此来唤醒当代教师的师德意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