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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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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刑法定原则的现实与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描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现实与冲突的两个方面:罪刑法定的立法均衡问题与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障碍问题,并进一步探讨了如何更好地运用罪刑法定原则的指导作用来解决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2.
本文就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罪刑法定原则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论述了罪刑法定的概念、思想渊源、基本要求、范围和意义。指出我国新刑法在罪刑法定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3.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4.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由于我国的立法尚不完善、司法实践的灵活性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司法解释就应运而生.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起着弥补立法不足、统一规范和指导定罪量刑实务、填补立法漏洞的作用。作为罪刑法定的补充。司法解释也有其自身的缺陷,需要加以修正及完善。  相似文献   

5.
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法定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理论。罪刑法定原则首先在法国被用于刑法典。1997年,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写入刑法典。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不仅铲除了封建主义的罪刑擅断,也为现代司法确定了适用准则,正确地进行司法解释,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定程序执法。  相似文献   

6.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罪刑法定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最完整的体现,同时它也是我国1997年刑法修订中确立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它废除了沿用18年之久的类推制度。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的人权,完善民主与法制,开辟刑法发展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它对于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打击和预防犯罪等都将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沈家本将西方的法治思想与原有中学互相融合,确立了具有中国近现代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改良了中国几千年的旧刑法体制。他的罪刑法定思想以保护人身权利、废除封建专制为宗旨,以反对比附援引、排斥律外科刑、平等适用为思想核心,以罪刑相适应、废除酷刑、明刑弼教为司法主张。这一思想不仅对中国近现代刑法制度起到了理论推动作用,而且对我国现行刑法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于清末修律时从西方引入中国的。虽然中国古代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萌芽却古以有之,并相沿数千年之久。明清处在封建社会的末期,此时罪刑法定原则的萌芽又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制度上和思想上。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典化,表明我国刑法由偏重于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向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并重转变的价值取向,标志着我国刑事与法的一个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11.
论"民愤"在量刑中的角色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愤可否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之一的争议,其内在根源在于对民愤与量刑关系认识的理性与情感冲突.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两种互相对立的看法--或支持或否定民愤作为量刑依据之一.我们是否可以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在法律术语的承载下,将"民愤"作为量刑的一种酌定情节,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前提下,正确分析与鉴别民愤,兼顾法与情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民愤对刑事司法审判领域的影响愈演愈烈,有时会严重影响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实现,成为困扰法官审判的难题之一.实际上,一方面民愤对司法公正产生积极作用,监督司法;另一方面民愤还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消极作用,绑架司法.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合理对待民愤,尊重民愤,但不应完全顺应民愤,不为民愤所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罪刑规范法定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中国古代法是否存在罪刑法定原则问题,在学界是百年聚讼,迄难定论。综罗各家,大致可归为三种观点:肯定说、否定说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说。但是三种观点对中国古代法中罪刑关系的法定化都是认可的。的确,中国古代罪刑关系在立法上是表现为法定化的,即罪刑规范法定化,但在司法上罪刑之法定与非法定长期并存,形成了一个法吏实行严格的罪刑"法定"、大臣实行罪刑"非法定"、人主实行罪刑擅断三者互补互济的司法体制。即法吏、中下级官员守文据法,据此罪刑是"法定"的;大臣、高级官员据经传原情定罪,"议事以制",据此罪刑是"非法定"的;君主可以"权道制物",任意裁断,据此罪刑是擅断的。中华法系之罪刑法定与非法定和合一体的特点突出,其罪刑规范的法定化与源于西方的罪刑法定原则形似神异。  相似文献   

14.
我国1997年刑法典规定了单位犯罪之后,基本上确立了公司犯罪的双罚制原则。文章在分析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理论根据的基础上,对双罚制原则本身利弊进行了客观评价。结合我国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的现状,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独立完整的公司犯罪刑罚体系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5.
对罪刑均衡的历史性考察实际上是对罪刑关系的解读,作为一种思想观念的确立,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同态复 仇,但是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罪刑均衡又依托于广博的理论学说,由理论观点的差异必然导致罪刑均衡价值观的流变。通过对罪刑 均衡的历史性考察,分析罪刑均衡的兴与衰以及不同学派所蕴含的不同的价值观。  相似文献   

16.
作为刑法的古老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从一开始出现,人们对它的理解就有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之争。形式主义的罪行法定原别因追求法律的尽善尽美而在现实中成为永远无法实现的神话;实质主义的罪刑法定原则因过分批判法律的内容的确定性而形成以司法为中心的畸形的法律制度。有批判地创造性接受这是我们应有的做法。我们不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应跳出实质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窠臼,真正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  相似文献   

17.
罪责刑相适应与罪刑相适应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我国刑法中的基本原则,后者是两百年前西方刑事古典学派所提出的刑法基本原则,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刑事古典学派所倡导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暴露出自身的局限性,因而受到新派刑法学者的挑战,然而争论仍在继续。鉴于新派和旧派一样,其理论既有合理的因素又有其负面作用,所以各国在刑事立法时都有所取舍,我国刑法顺应这种历史发展趋势,本着批判与借鉴的科学态度,将罪刑相适应原则发展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表现了我们试图调和新派与旧派所做的努力,但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却发现我国刑法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下面笔者把这些问题拿出来与大家共同讨论,  相似文献   

18.
传统的刑法学是以犯罪为中心展开的理论体系:犯罪被认为是整个刑法学的基石.也是刑法学的逻辑起点和理论重心;罪刑关系被认为是刑法学的“主轴”,犯罪在罪刑关系中处于基础的、主导的地位,刑罚是犯罪的后果,处于被动的地位。这种体系在当代已陷于“危机”:犯罪概念的实质内涵迄今不能有效确定.意味着整个刑法学建立在“沙滩”之上;罪刑关系也难以担当整个刑法学的理论框架,无法统摄与支撑整个理论体系内容:犯罪在罪刑关系中的主导地位也被动摇,刑罚的主导性凸显。刑罚(或刑罚权)才是刑法学的逻辑起点和理论中心。“犯罪中心论”体系应当向“刑罚中心论”体系演变。  相似文献   

19.
我国1997年虽已将罪刑法定原则法定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刑事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与这一原则相悖的现象。要实现中国社会的法治化,必需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加大立法力度,减少司法解释的越权行为;加强对侦查程序合法性审查,减少并杜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实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确保审判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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