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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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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关于违法性错误的解释,有值得反思之处。违法性认识属于故意的要件。行为欠缺违法性认识,在有违法性可能且法律有关于处罚该过失犯罪的规定时,应作过失犯罪论处;在法律无处罚此项过失犯罪规定以及行为人无认识违法性之可能时,应作无罪处理。  相似文献   

2.
违法性认识这一概念是舶来品,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与中国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相似,而另一种理解是与法律错误相似。违法性认识认识的内容也存在五种不同的观点。违法性认识在犯罪阶层体系的地位也有故意说责任说的对立。违法性认识是对规则的认识。违法性认识在犯罪体系中是责任而不是故意。  相似文献   

3.
1997年刑法典中没有规定违法性认识,而是采用“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适应当时打击犯罪的刑罚理念。随着人权保障条款入宪及刑事司法观念的转变,使我们不得不面临违法性认识要与不要的理论争议及司法处理难题。重新对违法性认识的概念、内涵进行厘定,并对两大法系的不同处理方式进行梳理,借鉴其立法上予以规定、司法上符合情理的解释方法。客观分析我国刑法适用中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故意间的理论混乱、司法界定模糊的情况,提出有限度地引入违法性认识理论,将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认定要素之一,并进一步提出推定的认定方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违法性认识作为刑法学的基本问题,西方两大法系对其认识均经历了由坚持"不知法律不免责"到近代以来的逐渐松动。我国则主要停留在理论讨论的层面,刑法并未对其进行规定。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其认识的含义应是违反法律规范或者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在司法实践中重视违法性认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梳理是该理论进入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前提。  相似文献   

5.
由于新的枪支鉴定标准大幅度降低了枪支的入刑门槛,导致许多被告人所持的是“玩具枪”“仿真枪”都被鉴定为枪支,进而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这些案件引起了民众的同情,甚至对我国刑事审判产生了失望.被告人因不知相关枪支鉴定前置性法规的存在,因而误以为自己持有的不是枪支,应当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违法性认识错误与事实错误不同,其针对的不是故意的成立,而是责任的有无以及程度的大小.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其持有的是枪支.如果被告人对枪支的法律性质产生错误认识,并且该认识错误不可避免时可以阻却责任.认定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应当站在行为人当时的情况,以社会一般人的认识水平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6.
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情形,直接影响主观罪过的成立与否、成立形态,并最终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与犯罪故意的关系上,对违法性认识错误与过失的关系研究相对缺少。违法性认识是轻信过失的必备要素之一,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轻信过失的成立;违法性认识不是疏忽过失的构成要素,违法性认识错误不阻却疏忽过失的成立。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只可能存在疏忽过失一种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7.
违法性认识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规范的认识。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故意中应占据何种地位,中外刑法学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违法性认识和社会危害性认识都反映了行为人的反规范意识,体现了犯罪故意的本质特征,行为人只要具有其一,就应认为具有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8.
周洁 《华章》2012,(32)
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长期聚讼不休的一个重大的基础理论问题,而故意与违法性认识的关系则是这场论争的焦点.我国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各种观点的交锋已日趋白热化.本文犯罪成立的角度论证了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成立的必要要件;在一般情况下,缺乏违法性认识不阻却故意的成立;当行为人因缺乏违法性认识而致使其无法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则阻却故意的成立.  相似文献   

9.
就违法性认识及其可能性在犯罪成立中的地位问题,尤其违法性认识是否是故意的构成要素,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从刑法域外学科视角,以经济犯罪为分析的类罪基点进行研究,以期建构经济犯罪中违法性认识的二元分野模型。  相似文献   

10.
探讨了共同过失犯罪的定罪与量刑问题。认为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误解了犯罪共同说的原意,共同过失犯罪在符合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也构成共同犯罪,也应当适用共同犯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处罚原则。共同过失犯罪的核心是共同注意义务,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是刑法规定和先行行为。  相似文献   

11.
刑事违法性是我国刑法学中的基石范畴,但是与大陆法系的违法性理论相比,国内对其明显缺乏深入的研究。在合理构建的刑事违法性理论中,刑事违法性主要是形式的,但同时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既注重行为本身的意义,又注重行为所导致的结果的意义,是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统一;刑事违法不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性的程度即可罚与不可罚问题,具有刑事违法性就成立犯罪,犯罪构成只是对刑事违法性内容的具体化和展开;与构成要件符合性相比,刑事违法性的范围更为合理,而且作为犯罪的同义语,它当然地包含有责性这一要素在内。  相似文献   

12.
违法性意识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犯罪论体系中是否需要违法性意识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而违法性意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也与一国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体系和刑事政策息息相关,它反映了一国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谦抑性和人道主义的程度。文章通过分析违法性意识的相关理论,得出适合于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违法性意识理论。  相似文献   

13.
持有型犯罪行为具有静态性特征,对其主观方面,刑法学界存有诸多争议。根据社会一般人通常应有的经验与常识,对特定物品或财产的持有当然应当出于故意,而且一般通过证明持有事实就可以证明持有故意。对于持有型犯罪来说,持有的核心意思是主体对特定物有意识的控制,而过失谈不上控制。加之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过失可以构成持有犯罪,因而过失不能构成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刑法中不存在“不问主观过错”的犯罪,由此决定了持有型犯罪不能适用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14.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并在刑法立法和司法中得以承认和采纳。目前,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没有明确提出期待可能性理论,但在刑法典的具体规定中却包含了丰富的期待可能性思想。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对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刑法应当引进。  相似文献   

15.
存款一指存款债权,二指存款债权指向的现金。在我国,财产性利益在解释论上作为占有的对象不存在障碍。存款债权的占有归属于储户,而存款现金的占有归属于银行。民法中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理理应得到刑法的认可和尊重,同时应该严格坚守刑法中占有概念的同一性。错误汇款如同错误投递的邮件,应视为“遗忘物”,而领受行为则可认定为“拒不返还”的事实,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16.
石晶晶 《唐山学院学报》2007,20(5):89-91,101
违法性意识是错误论中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在英美刑法中,法律的不知与法律认识错误是在相同意义上使用的概念,是作为一般辩护理由在责任论中予以讨论的;我国对错误的评析则是在故意论中展开的,然而二者实质上是一致的,即研究法律错误是否影响罪过进而影响其刑事责任的问题。法律错误与故意是什么关系,这实质上是从反面提出了违法性意识问题,即违法性是否属于故意的成立要件。对此,中外刑法理论上观点林立,众说纷纭,本文试图从基本范畴着手,以英美刑法及我国刑法为视角,分析违法性意识与故意关系的实质,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金融互联网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时代和观念变化的产物,互联网因素并没有改变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本质,这决定了金融领域仍是监管和规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网络融资的合法性问题和风险性评估,更在于其中前置性法规和刑事性法律的脱节和滞后.网络融资的基本方式决定了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与网络融资行为密切相关的刑法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非法经营罪,是否构成各罪取决于网络融资平台本身的运营模式和事实行为.刑法应该坚守“二次违法性”理论的底线,在行政犯问题上保持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监管法律法规,而非轻言刑事法律的介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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