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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论公立高校与教育职员的关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高校行政人员实行职员制是高校人事分类管理的需要,旨在促进高校内部管理的专业化。国外公立高校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的共同特点是:受公法调整,且大多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公立高校与职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内部行政关系,但当职员身份丧失时,这种内部行政关系就转化为外部行政关系,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职员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职员所代表的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教师聘任改革是目前我国公立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教师与公立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不仅关系到教师职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聘任制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公立高校公法人地位的培育还需要一个过程,教师专业自由权利的取得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实现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从行政法律关系到劳动法律关系的转换,必须建立并完善维护教师权益的制度环境,在利用并完善现有的行政救济途径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渠道来维护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彭俊 《高教探索》2012,(4):23-28
明确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可以界定公立高校与其他社会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且可以厘清公立高校自主权的界限。我国公立高校法人地位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国公立高校是特殊的公法人,内外部关系和普通的公法人有所不同。在我国,公立高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4.
高校的法律地位决定了高校的管理权限及其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度。大陆法系国家公立高校属于公务法人,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属特别权力关系。特别权力人有一定的管理与命令的权力,是高校内部规章制度合法性的来源。我国的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其根本性质也可视为公务法人,应该赋予高校适当的权力,根据自身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特点制定规章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5.
公立高校产权的"去行政化"和创新,应依据其特有的教育组织属性,着力理顺政府、公立高校、校长(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产权关系,促进我国公立高校产权的社会化、法人化、多样化,探索股份制改造等。  相似文献   

6.
法人治理背景下公立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我国公立高校的法人地位是公立高校获得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各种民事活动的前提,也是重新厘定公立高校与政府间关系的基础。与私立高校相比较,公立高校与政府联系更加紧密。在法人治理背景下,要重新界定公立高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就要排除行政干预对办学自主权的过度干预,充分保障公立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应从改革对公立高校的拨款制度和评估制度入手,将政府拨款与办学质量挂钩,实现评估制度的规范化,充分发挥这两项制度对公立高校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7.
教师教育权与学生学习权是师生法律关系的核心体现.高校收费体制下,师生法律关系趋于复杂化,传统师生关系面临严峻挑战.大学生身份如何定位,是界定高校师生法律关系的关键.当下我国公立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呈现出多重性和综合性.  相似文献   

8.
重构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传统的政治法律体系下 ,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是一种内部行政性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 ,政府全面掌握着国家教育权 ,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 ,而公立高校则只是政府的附属机构 ,只能服从政府的安排和指令 ,少有自主权。这种关系容易导致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等问题。公立高校成为独立法人之后 ,政府与高校之间可能建构一种外部行政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市场精神及新公共管理理念 ,重新配置国家教育权与社会教育权 ,并在高校主办者之间、高校之间、办学者之间形成竞争性的关系 ,这种新型法律关系 ,能约束政府、高校以及办学者 ,确保公立高校独立自主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立高校治理结构的改革--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把我国公立高校视为经济组织,明晰其产权,进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必然产生对高校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在外部治理结构方面,应重新认识和建立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使公立高校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享有更大的独立自主办学的权力;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应体现高校内部各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权利配置以及他们之间的作用关系。在产权结构多元化的高校,可采用类企业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校长构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相似文献   

10.
本文构建了美国公立高校分层管理的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分别反映了政府、市场和公立高校三个作用力在不同阶段的相互关系.在公立高校分层管理模式中,政府、市场及公立高校三者之间既共生共荣,又彼此独立.政府扶持、调控公立高校分层定位的走势,同时,政府也依赖市场调节和市场竞争制约着公立高校分层定位格局的形成,政府、市场及公立高校三者之间体现的是利益博弈和角色互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高校与教师之间因聘任、管理引起的纠纷问题,通过对高校与教师之间法律关系的分析,提出学校与教师之间法律关系的特征及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2.
试论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的任命制转换为现在的聘任与被聘任关系,这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法律关系,具有法定性、管理性、平等性、自主性和程序性等特征。针对高校教师聘任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加强教育立法,使高校教师聘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教师任用制度改革步伐,使高等学校教师任用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13.
公办高校管理中存在着产权、教师、学生与高校的法律关系问题,以及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分析,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明确高校地位、规范高校制度、构建高校依法治校相关机构等各项对策,切实保障高校及其师生权益。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人事制度从传统的任命制向聘任制转变,高校与教师之间的纠纷呈日益增多的态势.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决定了双方发生纠纷时,教师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教师权利被侵犯的事件屡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教师积极性的发挥.因此需要引入一种具有专业性、中立性和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机制--教育仲裁.  相似文献   

15.
在高校与教师之间法律争议案件持续增多且日趋复杂的背景下,如何明晰学术聘用法律治理的框架和原则,开始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学术聘用的法律治理均旨在厘清高校与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分别形成了以公法框架与合同框架为基础的法律规制体系。为回应两种规制传统的局限性,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学人事法制变革中的公私法交融趋势日趋明显。由此,公法干预与私人自治两种规制理念,均在学术聘用的法律治理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展望未来,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捍卫学术自由权利在大学人事法制中的基础性地位,重申学术聘用有别于其他领域雇佣的特殊性,以更好地保障高校教师的职业安全与创新自由,是学术聘用迈向良法善治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化为我国公立高校治理的基本特征。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行政化主要表现为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主导化,学术权力边缘化与师生权力形式化,由政策治理向法治的跨越是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推进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去行政化向法治化推进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为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我国应针对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行政化的表现及法律障碍而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7.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我国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多采用民事手段,域外国家多建立国家赔偿责任。从法学理论上看,高校为公务法人、教师为公务雇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了行政管理关系。在此理论基础上,我国应建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国家赔偿制度,主要包括由教师行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和高校设施管理不当引起的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 ,公立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渐被打破 ,教师通过与高等学校签订聘任合同 ,与之构成受法律保护的人事关系。这一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公立学校教师虽然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但仍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教师聘任合同既不是受《合同法》调整的民事合同 ,也不是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 ,而更多地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19.
浅析高等学校与高校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与高校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正确识别高等学校与高校学生之间的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从总体上而言,二者间的法律关系是由包括教育宪法关系或者宪法性教育法律关系、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等在内的一系列常态的、典型的法律关系和仅在特定情况下才会产生的非典型的、非常态的法律关系共同组成的多重结构性的法律关系体系。  相似文献   

20.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师已经从原来的"国家干部"队伍中剥离出来而成为了一种专门职业,但教师的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教师法律地位的缺失,将涉及教师属性的法律定位,以及教师与政府、教师与学校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师为例,对其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保障教师的法律权益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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