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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司法解释主体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马松建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1(1):74-77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实际上有诸多不具备刑法司法解释主体资格者参与刑法司法解释。理论上关于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不同的视角,以及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具有规范性等,将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分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实然主体与应然主体以及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主体与个案刑法司法解释主体。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权限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司法解释是一种有效解释。文章提出了解释主体权限问题,并对高检的解释权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刑法司法解释不得突破刑法规定,尤其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在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还必须受到刑法立法解释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刑法司法解释是指享有解释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刑事实体法的适用过程中,对各级司法机关均应遵照执行的刑事法律规范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所作的一种直接阐释,从而揭示刑事法律规范所体现的立法者的意图和要求,保证刑法得到准确的适用。就性质而言,它虽是一种创制规则的活动,但须以不违背刑事法律立法本意为原则。尽管如此,由于刑事司法解释是刑法在实际适用中的具体化,也是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过程中加以引用的重要依据,并为公众所熟知,因而能否全面准确的适用事关行为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刑法司法解释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环境刑法司法解释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学良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2(4):56-63
环境刑法的司法解释是处理环境犯罪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环境刑法的司法解释却没有重视环境要素的生态功能,并且轻视环境犯罪的追诉程序构建和环境犯罪预防,在司法解释技术的运用上也过度倾向于采用司法克制主义。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犯罪,充分发挥环境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环境刑法司法解释必须强化环境刑法的生态保护功能,重视环境犯罪追诉程序设计和环境犯罪预防。进一步改进环境刑法司法解释技术,从而达到完善环境刑法司法解释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是一种重要的审判依据,是审判实践或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由于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扮演类似法律渊源的角色,同时其地位在部分规定中得到肯定.因此,它具备列入我国法律渊源的条件,应该用法律的形式肯定其地位.同时,还要注意到它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只有这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才能更加合法合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6.
王伟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5):63-68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解释宪法,作为宪法的司法适用或司法实施的前提和核心,也是相关问题的认识及解决的焦点和突破口,其争议性很大程度上在于自身概念界定不清、理论定位不明。通过对其内涵、外延的深入剖析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和监督体系中,宪法司法解释因其司法特质而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地位。 相似文献
7.
王祖书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2):28-30
现行刑法实施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制定了大量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阐述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背离明确性原则要求的具体表现、刑法司法解释明确性的判断依据以及我国实现刑法司法解释明确性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8.
赵培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8):122-123
任何法律在法律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问题,而解释存在的前提是解释的主体。在我国,目前对刑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很多,除有权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一些无权解释刑法的机关、部门和个人也纷纷参加到刑法的解释中。这种现状,与我国目前实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相违背,也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王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9(3):79-80
本文首先归纳了我国司法解释的特点,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并且强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司法解释权,同时还需加强对其解释权的监督。 相似文献
10.
柯常国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4):170-171
在我国二元一级的司法解释体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抽象性司法解释以及所表征的准立法特征已成为当前的普遍趋势。但是,因其脱离具体的条文及关联个案而不符合《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及《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一解释对象的要求。同时,从历史、体系解释、法理层面分析可知,做出抽象性法律解释案是《宪法》和《立法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属权力。因此,尽管抽象性司法解释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及相当的工具理性,但在合法性评价上还需高榷。 相似文献
11.
贾佳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1):43-46
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离不开刑法的解释。目前,刑法解释主体的多样化带来了诸多矛盾: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存在失谐,司法解释内部存在冲突。本文在考察我国刑法解释权的现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刑法解释权进行尝试性的重构,以期促进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协调,实现刑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2.
法国最高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受理被告人不服各级法院终审判决而提起的撤销之诉和特定情况下的再审之诉,以维护法律的统一适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包括:受理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受理重大的一审案件,发动审判监督程序,并以发布司法解释的形式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两国最高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相比,后者有若干不能有效维护法律统一适用的地方,进而影响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相似文献
13.
倪业群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2(2):1-6
刑法文义解释在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具有严格的优先性。文义解释的规则包括普通含义解释规则、语法解释规则、语言解释规则、同一用语解释规则、普通含义与专业含义解释规则和制定时含义与适用时含义解释规则。文义解释在出现多个解释结论或出现矛盾的解释结论时,其他解释方法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研究刑事法律关系必须从主体入手。本文以法律关系的构成为理论前提架构,分析了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主体和现实主体。认为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刑事法律规范对可能主体进行调整的结果,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包括国家、刑事自诉人和刑事犯罪人。 相似文献
15.
郭莉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42-46
刑法的适用过程其实就是刑法的解释过程。刑法有各种解释方法,在处理个案时究竟该如何选择适用才能合乎法理达成正义,这就涉及到刑法解释的规则问题。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的争论。事实上,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旨趣和存在使命正是刑法解释生成和规则设计的基点。刑法的适用解释应当以文义解释为原则,同时辅之以论理解释,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并最终诉诸于合宪性解释的方法与顺序依次展开。 相似文献
16.
也论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及主体--与吴丙新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有主观说、客观说、折衷说之分。主观说主张刑法解释应揭示刑法的立法原意,客观说反对揭示立法原意,折衷说在二者之间调和。吴丙新同志反对主观说,并讲了许多理由。笔者认为,刑法解释只能揭示刑法的立法原意,不允许在法律之外寻找什么“活生生的法律”。关于刑法解释的主体,吴丙新同志认为立法机关、理论工作者和检察机关都不是刑法解释的主体,但法官是解释的主体。笔者与丙新的观点相左,并提出了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17.
魏汉涛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774-778
刑法不是一元的,除了国家刑法之外还存在着民间刑法。从"活法"观念中可以找到民间刑法的根基。民间刑法具有起源上的自发性、罪与非罪标准的伦理道德性、演变过程的潜移默化性、内容上的民族个性等特征。既然刑法是多元的,对国家刑法规范及其用语的解释应坚持多元刑法解释原理。唯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的出台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但《解释》中的部分规定也不尽合理。如补办登记后,婚姻关系的效力应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而非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对“不能独立生活”,应做广义解释,只要因客观原因确无独立生活能力,而致生活困难的都应包括在内,在校大学生也不例外;以住房提供帮助的形式应只包括居住权,不包括所有权。 相似文献
19.
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发挥其特有的社会调节作用。但在刑法视域下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排斥习惯法以及成为理论共识,造成习惯法处于被压制地位。本文通过构建习惯法的理论基础来探讨习惯法在刑法视域下司法适用性相关的问题以及应有的司法态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