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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很多注家把句中“巴陵郡”注释为“岳州”或“岳州郡”,将修辞问题当作训诂问题来理解。宋代只有岳州,没有巴陵郡。《宋史.地理志》记“岳州,巴陵郡”,州下所附的郡名,与地理无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元史不谙地理》条:“《宋志》每州之下又有郡名,此沿《九域志》之文,不过为王公等封爵之用,大约袭唐之旧。”《宋志》州下郡名,与其说是地理问题,勿宁说是官制问题。地名与官名之间有着严格的对应关,《新唐书.地理志》:“唐兴,高祖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玄宗时又曾“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以古地名称代今地名,是古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格。“守”,用古官名称今官,接下来就必须用郡名与之搭配。行文既合文法,又合史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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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很多注家把句中“巴陵郡”注释为“岳州”或“岳州郡”,将修辞问题当作训诂问题来理解。宋代只有岳州,没有巴陵郡。《宋史.地理志》记“岳州,巴陵郡”,州下所附的郡名,与地理无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元史不谙地理》条:“《宋志》每州之下又有郡名,此沿《九域志》之文,不过为王公等封爵之用,大约袭唐之旧。”《宋志》州下郡名,与其说是地理问题,勿宁说是官制问题。地名与官名之间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新唐书.地理志》:“唐兴,高祖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玄宗时又曾“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以古地名称代今地名,是古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格。“守”,用古官名称今官,接下来就必须用郡名与之搭配。行文既合文法,又合史法。  相似文献   

3.
里耶秦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尹湾汉简、居延汉简,以及《金石萃编》与《隶释.隶续》等书中所搜集碑刻的有关材料表明,我国秦汉时期的乡村机构设置在某些方面比我们过去估计的要更完备、更繁复而且具有早熟性及严密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4.
巢湖放王岗一号汉墓主人吕柯何许人也?文献没有明确记载。综合墓葬级别、埋葬时间与墓内文物,可知他即是启奏海昏侯刘贺与地方官吏“交通”而使其削户三千、不久死去的扬州刺史柯,人名相同,时代接近,级别相当。扬州刺史治所东汉时在九江郡历阳县地,西汉时期扬州刺史治所当亦近于此,即今巢湖市所在。  相似文献   

5.
《汉书·地理志》及《后汉书·郡国志》都载荆州辖七郡,即南阳、江夏、南郡、长按、武陵、零陵、桂阳。然《后汉书·刘表传》载,刘表初为荆州刺史,延谋士激越为其画策,认为只要“兵集众附,南据江陵、北守襄阳”,“荆州八郡,可传激而定”。这说明东汉末年,荆州却辖有八郡。那么,荆州八郡又指哪八郡呢以汉官仪》载:“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陵、武陵、南郡、章陵”。其中,“江陵”当是“江夏”之误。前七郡都是西汉以来既已设置的旧郡,章陵郡当为新增置的郡。然章陵郡为何时所置呢?清代著名历史地理学家洪亮吉说:“案…  相似文献   

6.
赵修 《宜宾学院学报》2004,4(3):137-139
本文以《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中的《算数书》的数学用语为研究对象 ,主要参考了《九章算术》 ,对两部大型语文辞书的收词释义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增补 :增补词条 ;增加义项 ;提前始见书  相似文献   

7.
秦在建立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的过程中 ,形成了“网密于凝脂”的法制制度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大量珍贵法律资料记载了有关啬夫及其职权划分的内容。秦律对啬夫制度的建构已初具规模 ,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地方官僚机构 ,对巩固和加强封建国家的政权具有重要重义。  相似文献   

8.
《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课文将“以大中丞抚吴者”注为“以‘大中丞’职衔做江苏巡抚的人”。笔者以为,这里将“吴”译为“江苏”,值得商榷。首先,同课对第一自然段“郡之贤士大夫”中的“郡”注为:“郡,指苏州府,古为吴郡。”如果将“抚吴者”中的“吴”注为“江苏”,便  相似文献   

9.
《历史教学》1979年4、5期连载的赵希鼎先生的《中国历代监察制度的变迁》,对于我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源流与演变,作了较为系统的介绍.但是,以下几个问题的阐述,与当时的制度和史实不符.一是关于西汉十三刺史的驻地问题.该文说:"汉武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严格控制地方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各派常驻刺史一人".按:汉初,省监御史,系由丞相不定期地派遣到各郡国进行监察,并没有定员.到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才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区(长安附近的三辅、三河、弘农七郡除外),每区派刺史一人,这就是十三刺史.刺史的任务就是《汉官典职仪》所  相似文献   

10.
据《华阳国志·序志》载:“文学荆州刺史尹珍,字道真,毋敛人”;《南中志》载:“毋敛人尹珍,字道真,以生遐裔,未渐庠序,乃远从汝南许叔重授五经,又师事应世叔学图纬,通三才,还以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珍以经术选用,历尚书丞郎,荆州刺史,而世叔为司隶校尉,师生并显”;《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桓帝时,郡人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礼义,乃从汝南许慎、应奉受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珍官至荆州刺史”。  相似文献   

11.
郡起源于春秋时代,到战国中期以后已普遍得到了推广,并初步建立起行政管理机构。郡的长官曰“守”,郡守有治民攻守赏罚之权,对君国负完全责任。秦并天下之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秦郡一律置“守、尉、监”三长官。郡守为一郡之长,主管一郡行政。郡尉掌佐郡守,典武职甲卒。郡守、尉均有丞,以协助处理日常事务。郡府设诸曹掾属,以理一郡民政事务。汉承秦制,但随着疆域的扩大,郡的建置乃有较大的发展。郡为汉代地方行政的骨干,故郡守的职权颇重,考察一个郡的政治、经济、军事状况,首先要了解其行政长官太守的情况。《汉官》说:“…  相似文献   

12.
竹简《老子》1993年10月出土于荆门市郭店1号楚墓,比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早100余年。文章通过与竹简《老子》共存的其他简文,竹简《老子》的分册分组及其具体内容与帛书《老子》、传世本《老子》所构成的演变关系,以及郭店1号墓的考古学年代几方面,对竹简《老子》的年代进行了分析。认为竹简《老子》抄定于公元前377年后,约入葬于公元前300年,与帛书传世本《老子》构成了由此及彼的演变关系,反映了《老子》诸版本形成的原始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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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社”     
《五人墓碑记》中言及“社”有两处:一为“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一为“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教材中对“社”的注释也有两处:“郡之贤士大夫”的注释为“郡,指苏州府,古为吴郡。贤士大夫,与复社有关系的上层人物”;“吾社之行为士先者”的注释为“我们社(指复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为读书人表率的人”.这里,首先应指出的是,教材的注释把《记》中所提及的“社”都认定为“复  相似文献   

14.
士燮(?一公元226),字威彦.苍梧郡广信(今梧州)人.汉灵帝光和年间交趾太守.士燮的祖先为鲁国汶阳人,在王莽作乱时,为躲避动乱移居交州.士燮年少时求学于京城,随颖川人刘子奇学习,研究《左氏春秋》,并为之注解.陈国名儒袁徽给尚书令荀彧的信称赞说:“官事小阕,辄玩习书传,《春秋左氏传》,尤简练精微,吾数以咨问传中诸疑,皆有师说,意思甚密.又《尚书》兼通古今,大义详备.”(《三国志.士燮传》)由于他学问广博,胸怀若谷,礼贤下士,“中国士人往依避难者以百数”(《三国志》),至使“处大乱之中,保全一郡,二十余年疆场无事,民不失业,羁旅之徒,皆蒙其庆”(《三国志》).因此,有很高声望,被称为“士王”原交州刺史朱符死后,汉室派张津为交州刺史,张津后又被部将所杀.汉闻张津死,便赐“今以燮为绥南中郎将,董督七郡,领交趾太守如故”(《三国志》).后来,士燮派官使张  相似文献   

15.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一部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献,也是秦代语言史的重要资料。该书整理小组的注释,对于启发读者,解除古文字的疑难,确实起了筚路蓝缕的作用。但是,对这批墨书隶体的秦简作“正句读审字义”的工作,是难免千虑一失的。近翻阅《睡虎地秦墓竹简》,每有疑问,便参考古籍,斟酌词义,加以考释,题为《秦简词语札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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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竹简》量词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墓发掘的1155支秦代竹简,写成时间大约是战国末到秦始皇时期,该简释文曾多次刊行,本文以1990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精装本《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下简称《睡简》)为依据,对其中的量词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一、物量词《睡简》中的量词绝大部分为表示人或事物单位的物量词.《睡简》表示人或事物的量除用物量词外,一般是数词和名词直接结合,可以是数词在名词前,也可以是数词在名词后.如:百姓有赀赎责(债)而有一臣若一妾,有一马若一牛,而欲居者,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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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2001年1月18日发表题为《夜郎古国“沉睡”沅陵》的文章,认为湖南沅陵县城南古城址西山墓区中的大型西汉墓为古夜郎国,值得商榷。实事是,楚之黔中郡城非秦代同郡之城,更非古夜郎国王城。上述沅陵西汉墓当为汉景帝之子,长沙国土刘发之后裔墓。  相似文献   

18.
《尹湾汉墓简牍》所载《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完整而具体地反映了西汉东海郡长吏升迁的途径及原因等,是探讨当时地方行政制度中长史升迁问题的珍贵资料。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一,它体现了汉代官僚制度的流动性和机动性,表明汉代官僚制度已成熟与发达;其二,汉代官僚制度有着一套完整的迁除管理方式而并非察举制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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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2 0 0 1年 1月 1 8日发表题为《夜郎古国“沉睡”沅陵》的文章 ,认为湖南沅陵县城南古城址西山墓区中的大型西汉墓为古夜郎国 ,值得商榷。实事是 ,楚之黔中郡城非秦代同郡之城 ,更非古夜郎国王城。上述沅陵西汉墓当为汉景帝之子、长沙国王刘发之后裔墓。  相似文献   

20.
秦汉时期,伴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各种涉及财产、婚姻、人身侵权等民事案件出现。国家不仅制定了严苛的民事法规,并相应建立一整套民事诉讼制度,确保对各类民事案件的预防和控制,维护封建道德和社会秩序。从已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居延新简》等简文资料,可窥探秦汉发达和精细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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