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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执法作为贯彻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个部分,是法治实现的最主要途径。然而,我国行政执法还不够完善,需要重构行政执法理念:革除管理本位的思想,树立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执法的公平;加快执法程序性建设步伐,实现执法的公正;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建设,提高执法的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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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为公民的内在信仰。为此,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伦理建设;在法律伦理价值观中要吸纳其他民族的先进法治理念,更要彰显中华民族固有的法律文化;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伦理价值观,真正做到立法为民、司法为民和执法为民;最后,要加强社会成员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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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我市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当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于民、为民谋利的工作态度,认真实施“12345”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率先”、 相似文献
4.
张安平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0(3):37-44
"执法为民"一词的恰当理解应是"执法为人";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权;执法为民理念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权力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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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英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19(2):37-39
“为民作主”与“人民自己作主”所蕴涵的法治理念基础有本质的不同。法制理念的确立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当前,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实现“为民作主”向依法行政转化;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和权利意识,由“为民作主”向“人民自己作主”过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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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执政文化的二元价值取向--对"官本位"与"民本位"执政理念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中国传统执政文化中,“官本位”与“民本位”相伴而行,彼此消长,但“民本位”终究没有冲破“官本位”的樊篱。在新的历史时期,“官本位”意识依然是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障碍。要彻底跳出传统“官本位”意识的怪圈,全面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8.
闫丽丽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11):61-64
荀子的民本思想吸收了孔孟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糅合了诸子学说。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君舟民水、立君为民、礼生为民说和富民富国、节用裕民、通商安民方面。学习借鉴荀子民本思想的合理成分,对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现代价值。 相似文献
9.
张晓君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4,(2):80-83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新时代塑造良好执法环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理论遵循和方向指引。全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立场和实践要求,从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效能入手助推执法工作优化升级,促使人民群众成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最大的受益者、积极的参与者和最终的评判者:强化执法为民理念,确保执法的目标在于实现人民权益;完善参与机制,保障执法的过程注重人民参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实现执法的效果由人民评判。 相似文献
10.
《清史稿》中记述的最后一位清官王仁堪,是一位知行合一的爱国志士.其任职京城及地方期间,时刻践行着儒家的“忠于国”“忠于民”的爱国、民本思想,其公正廉明、为民谋福祉的行为,是对儒家精神的最佳诠释.王仁堪忠于国、民的儒家理念,可溯源自其儒家“孝义”思想.王仁堪在家庭生活中践行的“孝义”理念,亦是对儒家“百善孝为先”的典范诠释.正是王仁堪在言行中对儒家“忠”“孝”思想的良好实践,才使其能够成为青史流名、百姓传颂的晚清名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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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理念教育对检察机关而言,是通过改变和更新执法观念,指导和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实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主体作用。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兼顾效率;无罪推定以及宽严相济等。 相似文献
12.
自21世纪以来,我国新一届政府采用了更加务实、自信、灵活与成熟的外交政策,不仅在国际上积极塑造“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而且在国内积极树立“外交为民”的新形象。自本世纪初,我国外交理念的为民意识日渐增强,政府在不断推出新举措使外交工作走进人民大众、贴近平民百姓的同时,尤其建立起了有效机制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利益,从而使我国“外交为民”这一宗旨得到更为具体的体现和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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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也是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对司法的功能、性质和应然模式的系统思考。“司法为民”的提出不仅仅只是一个口号,而是整个中国司法理念的转变,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文以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为出发点,通过对现代司法理念的解析,结合法的运行理论和司法实践,详细阐述了当代审判人员应当具有怎样的司法理念,对人民法官应当以怎样的方式去诠释“司法为民”以及“司法为民”的底线进行了粗浅的再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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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奇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8(2):125-136
中国古代的民意,是指王朝国家所统治的普通民众的意愿与志向。民意主要表现为民之所“欲”与民之所“恶”。基本的生存条件、有序而安稳的生活环境、财富以及权势,是民之所“欲”的四个主要方面;贪暴、苛政、不信,则是民之所“恶”的三个主要方面。民意主要通过民众的态度与行为表现出来,包括“趋从”“畏服”与“敬服”“不从”乃至“亡匿”“怨恨”及“起为盗贼”等。民意的力量既可以表现为攻城略地,或以民谣等形式影响国是朝政、官吏任免,也可以以怠工、逃亡等形式逃避、拒绝纳赋服役,甚或起为盗贼,给国家与社会造成破坏。民意具有力量的基础,是民众的人力与物力。中国古代民意的基本内涵是求生存,追求美好的生活,它本质上是一种求生意志;中国古代民意所展示出来的力量,是一种求生的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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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李贽的民本位政治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漆绪邦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6):70-74
本文从李贽任姚安知府时期辨析“君子之治”与“至人之治”到暂居山西沁水坪上村著《明灯道古录》阐发“以人治人”说的思想发展过程 ,论析李贽的政治思想 ,将其定位为“民本位”。民本位政治思想 ,要求施政从民之欲 ,顺民之性 ;认为施政者只是“为民”而立 ,其职责只在察民之所欲 ,从民之所好 ,施政者与庶民之间 ,并无尊卑贵贱之分。由民本位政治思想出发 ,李贽对封建社会的礼乐刑政进行了严正的批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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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为民”的口号。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整个中国司法理念的转变,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以现代司法理念、司法为民为中心,通过对现代司法理念的解释,详细阐述了当代审判人员应该具有的司法理念,审判机关应该怎样去诠释“司法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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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三代领导人的执政理念与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党的三代领导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宗旨。这是一脉相承而又各具特色、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牢牢把握三代领导人执政理念,就是要与时俱进地落实“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即要立民、想民、知民、育民、学民、富民,进一步强化执政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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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春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5(6):38-4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必须有效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良法体系的构建、执法主体的自律、司法权威的树立、利益诉求的理性。塑造我国公民程序法律意识,应当在立法方面树立“程序优位”意识、执法方面树立“程序优先”意识、司法方面树立“程序至上”意识、守法方面树立“程序信仰”意识,最终形成公民对程序法的信赖、尊重、爱戴、推崇、敬慕的稳定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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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性、多民族和广地域决定当代中国乡规民约仍需存在.乡规和民约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简单地将乡规民约理解为单一的乡规或民约.历史上乡规民约经历了“乡规→民约→乡规”的变迁过程,社会形态变更期重乡规、稳固期重民约,当代中国乡规民约建设应以民约为主,当下学界盛行的“当代乡规民约建设就是村民自治章程建设”的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当代乡规民约的存在并不是基于制度性的目的,而是为了实现伦理性的规范,必须摒弃道德思想树立伦理理念、淡化道德的功利目的彰显其本源性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