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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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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古代除了有人所共知的法典式制定法之外.还有发达的判例法。自西周以来,在有据可查的法制史料中,我们可以不断地发现古代中国的判例法。特别是宋代以来,以皇家的名义编纂判例已蔚然成风。判例法的形成和发展,同封建社会其他法律形式一样,经历几千年的漫长历史发展和演变。  相似文献   

2.
判例作为英美法系国家法的主要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当今世界两大法系逐渐走向相互融合的历史条件下,大陆法系国家在坚持以成文法的主体地位时,允许判例占有一定的地位;而英美法系国家在恪守"遵循先例"的法律传统的同时,对于制定法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视。我国作为一个传统的成文法国家,在不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的同时,对于英美法系判例制度的灵活性和统一性的特点,也应当予以重视,并结合我国实际尝试建立有限判例制度作为成文法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3.
判例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主要表现方式,正以其独特魅力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在如今世界两大法系的沟通交融中,成文法和判例法两者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已成定势。如何在我国法制转型期间,以引进判例法为契机和平台,大力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提高法官司法素养,已成为一个众人关注的话题。在此拟从判例制度的实施对我国法制改革的进程产生的影响和意义入手。来阐述与评论中国建立判例制度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4.
当今世界,最原始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已不复存在。在司法活动中,大陆法系国家在成文法阵地的同时,已允许判例占一定的地盘;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仍恪守“遵循先例”的传统的共同趋势,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成文法历史的国家,判例曾经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但在当代,判例却仅仅起着参考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外国的判例制度进行了探讨,提出建立我国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针对我国尚未制定判例法的现状,论述了建立判例法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指出为适应司法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应建立判例法制度,形成以成文法为主体,判例法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6.
针对我国尚未制定判例法的现状,论述了建立判例法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指出为适应司法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应建立判例法制度,形成以成文法为主体,判例法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7.
判例制度的功能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判例制度与判例法有本质的区别,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即法律的起源,法的生长点,解释、说明制定法,解决当前司法标准的不统一,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法官正确地适用法律,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及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8.
从判例法的概念入手,分析其在法律制度中的优越性,通过梳理我国判例法制度历史发展的脉络,分析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总结出建立合理的判例法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构建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消除传统制定法模式下的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固有弊端,以适应我国不断发展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行政判例制度是连结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桥梁,可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的需要,在完善行政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构建自己的行政判例制度。建立行政判例制度,对于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推动行政法理论发展、规范执法、协调司法都有重要意义。要建立行政判例制度,我们应建立自己的行政法院系统,并且要完善法官遴选机制。提高法官素质。  相似文献   

10.
民商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在民商法律建设上比较薄弱。因此,加快民商法律建设,使其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作用,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立法模式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因而判例法不是法律渊源,但是成法因其具有不合目的性,滞后性和模糊性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而判例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成法的这些不足,同时,我国从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有判例法的经验基础,因此,应在我国建立起以成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立法模式。最后,本还从提高社会整体法律意识,加强法官职权和提高法官素质,正确认识成法和判例法的地位以及明确授权给创设判例法的机关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论述。  相似文献   

12.
本文试图在西方法律文化恰当的语境下,以判例制度的概念分析为起点、以判例制度运行条件和制度结构为铺垫、以中国判例制度环境为核心,试图对判例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初步探索,并借助语义分析、实证分析等理论工具对有关问题进行揭示,在此基础之上来论证判例制度在中国确立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张千帆 《红领巾》2004,(2):8-12
遵循先例是法治的普遍要求,因而建立某种形式的判例制度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但先例不应该由法院钦定,因为先例的效力主要不是靠命令产生的,而是来自于它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在判例制度从无到有的过程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可以采取一些积极引导措施,但同时要防止行政过度干预的倾向.最重要的是通过判例制度形成一种运用先例的思维方式,掌握比附、区分案例的司法技能,并进而从社会政策的角度体会、反思与评判先例的合理性.为了建立统一的判例体系,中国法院应该积极转变司法职能.上级法院的主要作用不是审理大案、要案,也不是作出抽象的司法解释,而是通过具体判例过程统一下级法院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应该尽快公布全部司法判决书,至少及时公布法院自己认为是“先例“的判决意见.为了保证先例判决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法院应该建构一个判例的互联网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古代悠久的判例法传统至少具有以下特征:创制主体从多元走向统一、经历了从主导地位走向辅助地位再走向主导地位的过程,强制力和说服力长期并存。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历史性的启示:一是判例的创制权应该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二是应该确定判例法的辅助地位,而不是主导地位,更不是并行地位;三是我国判例应包括强制性效力的判例和说服性效力的判例两种。  相似文献   

15.
判例法是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判例法传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变迁,到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影响,它是由制定法的超稳定性、儒家思想法律化和判例法本身固有的优点几方面原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和英美法系不同,中国的判例法从属于制定法,并通过国家立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实现向制定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16.
法律的融合已成为当今世界法学研究领域的共识,大陆法系英美化与英美法系大陆化,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法律的方法无体系、国界之分。在这种趋势推动下,我国要不要实行判例法在国内争论也由来已久。  相似文献   

17.
二战以来,世界两大法系的融合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而日益加强,遵循先例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的普遍要求和基本原则,判例法也应当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相似文献   

18.
宋庆永 《池州师专学报》2003,17(2):38-39,50
以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证了法律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可以彼此借鉴法律制度 ,取长补短。从总体上看 ,中国法属法典法 ,但中国也有着深厚的判例法传统。引进和借鉴判例法可以增强法律的民主性 ,保障司法的独立 ,使司法解释更具有确定性 ,从而维护法律的统一与权威。但引进与借鉴不是以判例法取代现实的中国法 ,而是在保存自己特色的同时 ,借鉴其合理性形式 ,当然这种借鉴也不可冒进 ,只能是渐进的。  相似文献   

19.
历史和经验表明,中国这样的制定法大国,需要注重制定法和判例法的结合。为使中国这个制定法大国在连接判例法的过程中走得较为成功和顺畅,需要正确理解和诠释中国需要将制定法和判例法两相结合的特定原因以及实现这种结合的特定方式。  相似文献   

20.
论汉代的判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是我国古代判例法的发展时期;成法的局限与不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遵守祖制、效法先王的化传统是判例法发展的主要原因;汉代判例法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对成法起了补充、延续、修改和完善的作用,使儒家道德法律化,同时也为儒家任意引经释法、司法官吏徇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研究判例法实施的得失在信天仍能给我们以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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