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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1):95
2007年10月23日,广电总局,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完善电影、电视剧类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所有国产影片必须在取得广电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能以音像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所有国产电视剧,都必须由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局进行内容审查,在取得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才能以音像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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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7日举办的“2015全国电视剧年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主题报告中强调,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并对网络剧审查做出一系列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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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了2005年第三批获准立项拍摄的电视剧剧目。由于此前广电总局曾明确提出今年电视剧发展方向是严格控制脱离人性、胡编乱造的电视剧,所以在本批中报立项的电视剧中,“价值取向含混”的电视剧,如:《后宫三千》《灭绝师太》《观音故事》《风流皇帝宋徽宗》《后宫大明奇情录》《乱世大神人》等不批准拍摄,都被拿下。笔者为之叫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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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内电视剧市场的第二次“地震”。2000年,广电总局一道“关于在各电视台黄金时段禁播境外(包括港、台)剧”禁令,给内地一直低迷的电视剧市场带来异常的繁荣,也改变了几乎每一个电视剧从业人员的命运:4年后,又是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却激起电视剧市场几乎相反的反应……这回,市场和业者又会去向何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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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君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7)
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电视剧生产、播出大国。2007年1月,广电总局发布公告,全国各卫视频道黄金时段只能播主旋律电视剧。主旋律电视剧的播出成为电视剧的主角,这样,创作出优秀主旋律电视剧就成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主旋律电视剧是类型电视剧,类型电视剧有一定的常规,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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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期)8月2日,新华社报道,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规定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广播电视节目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须由广电总局指定或许可的国有文化单位经营;境外电视剧、影视动画片及电视节目的引进,报广电总局审批,实行项目申报制,由具备资格的单位按规定申报;合拍电影片在境内发行放映,合拍电视剧、动画片在境内发行和电视台播出,须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办法还规定,近期不再新批文化产品进口单位,原则上不再批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未经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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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5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广电总局的这个补充规定,引发了业界和理论界的诸多思考。一、影视广告限时立法历程的回顾总体而言,广电总局在2年时间内,连续三次修改了影视广告播出的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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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07年国产电视剧,数量上无疑是重塑了历史的光辉,质量上更是在广电总局大力倡导的"黄金档唱响主旋律"之下,铭刻上了"电视剧质量年"的印记,走上了数量与质量双赢的轨道。一、原创剧目:现实与历史的对话、灵魂与欲望的博弈2007年,广电总局提出的"电视剧质量年"口号,对电视荧屏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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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份,广电总局下了个通知,叫做《关于认真对待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目前在红色经典电影改编电视剧的过程中存在着误导观众、误解市场”的问题,影响了原著的完整性、严肃性和经典性。在广电总局的规定中,多部已经完成或正在摄制和筹备之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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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思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9)
加强广播影视文化产品进口管理中宣部、广电总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办法》规定,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广播电视节目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须广电总局指定或许可的国有文化单位经营。境外电视剧、影视动画片及电视节目的引进,报广电总局审批,实行项目申报制,由具备资格的单位按规定申报。合拍电影片在境内发行放映,合拍电视剧、动画片在境内发行和电视台播出,须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办法》规定,原则上不再批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未经批准,个人和单位不得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严禁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电信网络等各种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严禁擅自在境内开展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和有关接收设备的推广介绍活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