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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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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生态服务价值横向补偿分摊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奕淇  李国平  延步青 《资源科学》2019,41(6):1013-1023
横向生态补偿作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流域上下游间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可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本文基于福利经济学与环境经济学原理,构建了能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的流域生态服务价值横向补偿的理论模型,发现只有下游各地方政府给予上游公平合理的补偿,才能弥补上游由于实施生态保护而导致的效用的减少。然后通过层次分析法与结构熵权法相结合,测算下游各地方政府应分摊的横向补偿的权重。并以渭河流域为例,测算得到渭河流域下游的宝鸡市政府、咸阳市政府、西安市政府与渭南市政府对流域上游横向补偿的分摊比例分别为27.11%、22.24%、29.82%、20.83%,该分摊方案定量划分了下游各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而且分摊比例与上述4市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匹配,兼顾效率与公平,也利于强化下游各地方政府保护与建设流域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相似文献   

2.
处理好流域流经各地政府间的利益均衡问题,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从博弈论的角度探讨了流域生态补偿中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间的行为和利益问题,建立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府际间三方博弈模型.分析表明: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需要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的共同参与,并以确保上游地方政府收益为手段推动流域生态补偿全局;上级政府通过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的准市场机制,使流域上游地方政府的保护行为和下游地方政府的补偿行为成为府际间三方博弈的长期稳定均衡.最后,还对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的准市场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基于最小数据方法的滦河流域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吕明权  王继军  周伟 《资源科学》2012,34(1):166-172
为探讨在京津上游水源区实施有效生态补偿机制,减少上下游水资源矛盾,以潘家口水库水源区隆化县、平泉县为例,利用最小数据法推导了在不同补偿标准下土地利用方式变化的比例,明确了水资源供给量与补偿标准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实施生态补偿可以促使农户土地利用行为发生变化,减少上游用水,有助于为下游提供更多的水资源,缓解上下游用水矛盾实现上下游协调发展;按潮河流域退稻还旱的补偿标准对隆化县水稻种植农户提供补偿,有74.12%的稻田农民愿改种玉米,能提供水资源服务量是1.41亿m3;根据水资源供给量目标不同,可以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可根据下游用水需求建立差别化、动态化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4.
由于气候变化、上游拦蓄等原因,永定河流域于1980年后出现了水资源匮乏、水质恶化、河道断流等生态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为提升永定河生态功能,复苏永定河生态环境,共同制定了永定河生态调度计划。文章以永定河流域桑干河段为研究对象,分析冬季生态补水水量损失成因,计算桑干河天然河道生态输水损失系数,初步掌握生态补水水量损失规律,为永定河冬季生态补水水量调度计划制定和水库调水系统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基于PSR模型的东阳江流域生态安全评价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以与乡镇结合的小流域为评价单元,将遥感影像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相结合,利用"压力-状态-响应"模型、生态安全度模型和RS与GIS技术,结合流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选取18项评价指标,建立流域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揭示流域生态安全的空间分布规律。研究结果表明:1东阳江流域生态安全状态优秀区域面积占8%,良好区域面积占81%,一般区域面积占11%,流域整体上处于良好状态;2流域上游部分评价单元设有自然保护区(东阳江),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生态安全处于优秀状态;流域中游评价单元(马宅,画水等)河流流经丘陵低山地带,主要流域环境处于自然-半自然状态,整体生态安全状态良好;流域下游评价单元,河流干流流经东阳和义乌主城区地带,由于建设用地比例过大,人类干扰活动强烈,生态结构和功能遭受破坏,生态安全状态一般;3东阳江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城区人为干扰剧烈,非环境压力较大;干流水质状况较差,部分流域单元生态组织和服务功能较差;湿地退化较快,消落带受损较重。  相似文献   

6.
国家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科学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黑河是我国西北地区第二大内陆河,2001年国家实施了该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文章基于近10年来对黑河流域自然-经济系统水循环、水过程和生态与环境变化研究成果和阶段认识,对生态治理效果及其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科学评估。整体上,黑河流域水资源主要受西风带影响,主要产流区为中高山区。近10年和百年是流域器测记录以来和千年尺度上的丰水期,这为流域分水和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保障,而持续增长的社会经济系统水资源需求压力是导致流域中下游和经济发展-生态用水之间矛盾的主要根源。在中游地表水利用量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中游地区社会经济系统用水结构产生显著变化,但地表水资源限制和中游耕地面积持续增加导致局地地下水水位及储量呈减少趋势,且面临枯水期水资源严重超载问题。进入下游的水量接近规划要求,下游水系统和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未全面恢复,并存在较大空间异质性;持续增加的由河岸林地开垦而来的耕地,对下游生态与生产用水分配带来更大的压力,下游需要更为精细的水资源时空管理和调控措施。在未来可能面临的枯水期,流域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水资源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7.
耿翔燕  李文轩 《资源科学》2022,44(10):2153-2163
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升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是新时代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本文采用归纳法和文献计量法,运用CiteSpace软件对2004—2022年的614篇中国流域生态补偿相关的中英文文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①从时间维度看,依据关键词共现强度和实践政策变化,中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可划分为初步探索(2004—2011年)、快速发展(2012—2016年)和拓展深化(2017—2022年)3个演变阶段;从空间特征看,研究主体呈现出由流域局部到整体、从省内到跨省流域研究的趋势;从研究机构看,文章发表单位类型和数量逐年增多,主要集中在农林水利类院校,各机构间的合作研究较少。②从研究内容看,内涵与功能、补偿意愿、补偿机制、补偿标准、补偿模式与实践先后成为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热点。未来研究应加强各机构间的合作交流,在多功能协同的补偿机制建设、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形式探索、科学化差异化补偿标准测算、综合成效评估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研究,以不断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体系,促进流域生态补偿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8.
白洋淀流域水文条件变化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高彦春  王晗  龙笛 《资源科学》2009,31(9):1506-1513
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平原湖泊,具有缓洪滞沥、蓄水兴利、保护生态平衡等诸多生态功能.近几十年来,气候向暖干方向发展,流域气温逐年升高,降水和径流呈现明显的减少趋势.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双重影响下,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上游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平原区地下水水位快速下降,下游水质恶化、湿地锐减.尤其是下游的白洋淀.正面临水体污染,湖面萎缩,湿地锐减,千淀频繁,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环境问题.本文分析了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白洋淀流域水文条件的变化情况,讨论了白洋淀流域当前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并指出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统筹分配流域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立节水型社会是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白洋淀流域湿地生态水权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湿地生态水权是分配给湿地生态系统使用水资源的权利。明确湿地生态水权对于建立湿地补水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进行湿地生态水权分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原则;②生产与生态、上游与下游统筹协调原则;③尊重现状用水原则;④合理用水原则。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湿地生态水权的计算方法,并选取白洋淀湿地进行了实例分析。结果显示,白洋淀湿地50%保证率的年生态水权量为13130×104m3,大于湿地适宜生态需水量;75%保证率的年生态水权量为8585×104m3,大于湿地最小生态需水量;而95%保证率的年生态水权量只有3891×104m3,远小于其最小生态需水量。在50%和75%保证率下,用白洋淀湿地自身的水权量为白洋淀补水,可分别满足其适宜和最小生态需水量要求;而95%保证率下,按照最小生态需水量为白洋淀补水,也需占用其他地区(白洋淀上游或外流域)的水权,需要对此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10.
详细考察了石洋河流域现行的与土地退化相关的水资源管理现状:①区域水资源利用形成了优先权,工业供水优先于农业用水、中游地区用水优先于上游和下游地区;②农业生产极大超用地下水;③解决水资源问题过分强调水利工程建设;④调配水资源大多依据经验和估算等.分析和评价了区域水资源政策,认为工业用水优先权虽然符合经济增长需要和资源利用效率原则但缺乏社会公平性和生态保护的合理性,土地退化进而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与缺乏有效运行的补偿机制直接相关.最后提出了区域政策完善建议:①经济增长速度要受自然承载能力制衡;②调整农业灌溉用水比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③建立统一的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④建立和实施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补偿机制;⑤加强科技能力建设等.  相似文献   

11.
李国平  王奕淇  张文彬 《资源科学》2015,37(10):1902-1911
本文对区域分工与合作的比较优势理论进行新的诠释,构建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上下游的生态产品与物质产品分工与合作的理论模型,以利用区域资源禀赋提高效率,但由于外部性的存在,生态产品很难转化为经济价值,造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上下游间的发展失衡和不公平问题突出。本文认为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区域发展失衡和不公平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明确生态补偿标准是核心问题之一。随后,基于区域发展失衡视角,构建了一个将机会成本法与水资源价值法相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计量模型。最后,测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陕西水源区为保护水源损失的排污权价值,得到2012年陕南三市应获得176.3亿元的生态补偿金额,并根据受水区的调水量分配,得到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应分别支付陕西水源区22.28亿元、18.57亿元、64.94亿元、70.51亿元,这个测算结果既能够弥补上游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又充分考虑了下游地区的补偿能力,为其他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2.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俞海  任勇 《资源科学》2007,29(2):28-33
本文针对处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陕西省旬阳县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生态补偿的若干理论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谁来补偿和向谁补偿、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笔者认为,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或权利的初始分配不同,造成了流域上下游事实上发展权利的不平等,需要一种补偿来弥补这种权利的失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下游沿线享受生态服务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当是提供补偿的主体,而上游水源涵养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与社区居民等是接受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分为两部分,包括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在当前环境资源产权关系界定尚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应强化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干预力度;在产权界定比较明确,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情况,可逐步侧重于利益主体间自愿协商的解决途径。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要关注为地方创造发展的机会、空间和政策;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13.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能为确立生态环境保护激励机制和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与数据支撑。本文基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2002-2010年的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全面评估了水源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据此确立了生态补偿的上限标准和分摊机制,并尝试根据生态服务功能和动态价值变化确立生态补偿支付标准。结果表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2010年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2 724.56亿元,比2002年减少了125.38亿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生态补偿上限标准为46.12亿元/a,其中中央政府为18.45亿元/a,受水区地方政府为27.67亿元/a;生态补偿支付标准中央政府为7.1亿元/a,河南、河北、天津和北京分别为4.26亿元/a、3.93亿元/a、1.12亿元/a和1.34亿元/a。本文最后建议改革现有南水北调工程水价机制,继续加大生态补偿中央纵向转移支付,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  相似文献   

14.
油建盛  董会忠  蒋兵  朱悦  陶建格 《资源科学》2022,44(11):2207-2221
加快绿色转型已成为长江经济带实现经济发展量质齐升的关键锚点。本文运用超效率SBM模型、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ESDA)和时空地理加权回归模型(GTWR),深入探讨长江经济带108座城市2011—2020年能源生态效率演化特征、空间纹理和时空非平稳性。研究表明:①长江经济带能源生态效率发展趋势整体向好,先后经历“振荡期”与“提升期”两个阶段,并呈现自下游到上游再到中游依次递减的“梯度发展”特征;②研究区能源生态效率具有显著的空间非均衡特征,存在明显的高低分区,高值区主要沿江分布,低值区由西部向中部地区“扩散”;③研究区能源生态效率空间关联性明显,集聚效应从研究期初的H-H和L-L集聚向H-H和L-H集聚转变;④GTWR检验结果表明,政府干预在研究初期表现为促进,后期抑制能源生态效率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和科技投入对能源生态效率的驱动效果较好;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抑制作用较严重;城镇化水平和环境规制主要表现为正向促进。提升长江经济带能源生态效率,应针上中下游地区特点分级分类施策,注重发挥不同驱动因子的作用特点,构建绿色可持续的发展体系。  相似文献   

15.
中国生态补偿的实践及其政策取向   总被引:37,自引:5,他引:37  
生态补偿是当前生态经济学界的热点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广泛采用的政策措施。我国的生态补偿措施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其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后期的起始阶段和90年代末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在起始阶段,我国主要是针对矿产开发所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森林的公益性进行探索性补偿;在快速发展阶段,补偿范围拓展到大型生态建设工程、农村新能源、农田保护、水资源利用等方面,政府投入力度也明显加大。从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补偿范围过窄,融资渠道单一,补偿标准不合理和基础性支撑制度缺乏等。基于这些问题并参考相关的国际经验,本文提出了逐步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即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优先序,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因地制宜确定补偿标准,使监管与评估社会化,以及逐步完善生态补偿的基础支撑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李青  薛珍  陈红梅  徐崇志 《资源科学》2016,38(6):1075-1087
作为新疆南疆的核心区域,塔里木河流域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参与意愿关系到当地环境演变态势。本文调查流域12个典型样本区,运用条件价值法、环境外部性与准公共物品理论分析1962户居民生态认知及支付行为。研究表明:①流域样本区60.30%的居民认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67.30%的居民认为防护林的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保持土壤、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与增加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认知程度影响居民的最大支付意愿;②家庭禀赋、对环境价值的认知、对环境变化的心理感知的差异导致居民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存在异质性。下游居民有支付意愿的比重平均比上游高29.99%;且收入水平不影响居民对生态价值的理性、客观认知;③样本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呈现“零意愿”的比重平均为11.90%,其中“搭便车”心理与“对政府环境治理缺乏信任”的占比达到61.90%;流域下游居民作为环境改善的最直接受益者,对生态环境保护呈现“零意愿”的仅为5.30%;④考虑居民的异质性,并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环境演变趋势、资源配置方式,是提高CVM理论评估环境价值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契约设计及效率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国平  张文彬 《资源科学》2014,36(8):1670-1678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一般通过政府和农户签订委托——代理契约的形式实施,设计最优的激励契约成为后退耕还林时期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的重点。本文主要研究信息对称和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不同类型农户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契约的设计问题,探讨政府与高技术农户和低技术农户之间生态补偿契约的效率问题。研究显示,政府和农户经济收益信息的不对称会使高技术农户低报自己的收益以获得信息租金,获得高于标准支付的生态补偿支付,增加契约的激励成本;而低技术农户获得低于标准支付的生态补偿支付,影响农户退耕还林的意愿,增加契约的摩擦成本。最后讨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如何减少生态补偿契约效率损失的对策,提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契约的设计应根据当地高技术农户和低技术农户的比例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关注度进行权衡和选择,以减少契约效率的损失。  相似文献   

18.
泾河流域退耕还林(草)综合效益与生态补偿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新章  谢高地  甄霖 《资源科学》2007,29(2):194-200
采用典型农户调查和地方政府访谈等方法,对泾河流域上游地区的固原市原州区退耕还林(草)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估,并基于退耕还林的效益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后续生态补偿趋势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原州区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显著,其价值量平均为1 674.1元/(hm2·年),按2000年~2004年完成的退耕面积,总效益高达8 408.2×104元/年,退耕使当地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得到了控制。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对当地农牧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退耕促进了作物生产结构优化和基本农田生产力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另一方面,草食性牧业生产受到了一定影响,农民收入也比预计值偏低。从后续生态补偿的趋势看,延长补偿期限是大势所趋,但补偿标准可适当降低。在补偿方式上,应改为单一现金补偿,并通过流域补偿方式多源筹集资金,同时要加大对替代产业的扶持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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