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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愈的《马说》被选编于初中语文课本第四册中,编者对“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一句是这样解释的:“它叫,却不能通晓它的意思。之,无意义。”对于这一解释,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从修辞上来看。“鸣之而不能通其意”的前后文是这样的:“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很显然,作者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排比的特点是用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的一连串词语,把相似和相关的内容表达出来。这也就是说,这一排比句中的三个分句,应该表达的是相同或相似的意思,前两句都是…  相似文献   

2.
韩愈的《马说》在批评有些人不能够善待千里马时,用了这样一组排比句“策之不能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能通其意。”  相似文献   

3.
1从传统的授课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领头雁、创造性思维的培育者在学生学习过程中,传统的教育者是牧羊人的形象,结果是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相似文献   

4.
马说 韩愈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相似文献   

5.
韩愈的《马说》中“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一句,通常的解释是“千里马叫起来却不能明白它的意思”,认为“鸣”的主语是千里马(省略了),“鸣”后面的“之”是语气助词,“其”是代千里马的“鸣”(见广西民族出版社《中学古诗文对照注释》)我认为这样解释是不确切的。从上下文来看,这一句与前面的“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组成排比句式,主语都是省略了的“一般养马人”(即前文的“奴隶人”),从“驱赶”、“喂养”、“使唤”三个方面指责养马人用对待普通马的方法来对待千里马。且下文“执  相似文献   

6.
不少的古代汉语著作涉及到古音通假时,都举“倍”字为例,认为“倍”字的“违背”、“违反”、“背叛”等义,是“背”字的假借。请看: 《荀子·天论》:“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章诗同《荀子简注》:“倍,通‘背’,违背。”甄尚灵《汉字假借义试探》说:“《荀子·天论》一文,全文不到两千字,假借就有二十多处。如:‘倍(背)道而妄行,则(按:漏一“天”字)不能使之吉。’……这些通假是今天大家都承认的。”接着下文重提“‘倍’通‘背’”。贾谊《治安策》:“下无倍畔之心。”张世禄《古代汉  相似文献   

7.
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师说》一课后,有这么一道练习:“‘之’在古汉语中作为结构助词……但它还有两种特殊的用法:一种是用在主谓关系中,表示这里的主谓结构并不构成独立的句子,而只是句中的一个词组或分句;(这种用法通称为“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以下简称“取独”,——作者)另一种是用在前置宾语和动词之间,表示动词和宾语的倒置。这两种情况下,‘之’仍是结构助词,但不能译为‘的’……”这两种特殊用法的“之”是不是如上所说“不能译为‘的’”呢?我看大可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8.
1979年第一期《文物》载《平山中山王墓铜鼎铭文释文》云;“鸣呼!语不废哉!寡人闻之,其汋于人也,宁汋于渊。”朱德熙、裘钖圭两先生考证诠释说:“语,谓谚语,即指‘其汋于人也,宁汋于渊’一句,句中‘人’‘渊’二字叶韵。‘汋’当读为‘溺’,‘勺’与‘弱’古音相近可通。……‘’ 疑指‘尺蠖’。《尔雅·释虫》:‘蠖,蚇蠖’。这个谚语字面上的意思是:(树上悬丝自缒的)青虫与其掉在人身上,还不如掉在水里。一说‘’ 当读为‘获’。……”  相似文献   

9.
《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有这样一句话 :“臣乃市井鼓刀屠者 ,而公子亲数存之。”对“鼓刀”一词 ,教材解释为 :“动刀宰杀。”如此作注 ,实似是而非。翻开古籍 ,不难发现 ,古时屠者多鼓刀。如屈原《离骚》载 :“吕望之鼓刀兮 ,遭周文而得举。”又《战国策·韩策》载 :“聂政曰 :‘嗟乎 !政乃市井之人 ,鼓刀以屠……’”凡此等等。其中的“鼓刀” ,王逸的《离骚章注》作 :“鼓 ,鸣也。”姜亮夫先生在《楚辞通故》中注 :“‘吕望之鼓刀兮’ ,此鼓字 ,王叔师训鸣 ,释其义也。以训诂言当训击 ,即击鼓之引申义 ,专言则指击鼓 ,通言则凡击皆可曰鼓。…  相似文献   

10.
一、《“策勒”不是“记功”》之商榷初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往《木兰诗》“策勋十二转”句为:“记功很多次。滚动,记功。转,次的意思。”《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5年第4期所载蒋自然《“策勋”不是“记功”》一文,对此提出异议。蒋文在叙述了北田军阶和唐朝用阶之后得出结论:“这种军人升迁制度叫‘策勋’”。“策勋,不能“从‘策’和‘勋’两个字的字面意义上去理解”,““策动’不是‘记功’”,“‘策动十二转’应为‘提升很多级’,而不能解释为‘记功很多次’”。用以为军阶与动阶应届军制,各朝军制有异,而军阶与动阶也随之而变…  相似文献   

11.
雄鸠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离骚》) 雄鸠,朱熹释为鹘鸠,今人有指为即《诗·关睢》之“睢鸠”,按《方言》:“其大者谓之鳻鸠(即今之班鸠)…其小者或谓之鹘鸠”;而《尔雅·舍人注》则以为“鶌鸠,一名鹘鸠,今之班鸠”,无论其为大为小,均不见比兴之义。说为“睢鸠”者,意谓“睢”为“且”字之讹,即雄鸠。但就《诗》言之如此,则“关关”两字无着;且“古以鸠为匹鸟”,屈原亦不应“恶”之,故亦难通。按《释文》“雄”作“鸠”,《集注》又云:“黄云:‘呼故反’,然则‘鸬’字  相似文献   

12.
初中语文第五册《公输》一课有这样一句话:“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对这句话中的“所以”,各种资料的解释不尽相同。课本是这样注释的:“[所以]用什么(方法)。和现代汉语里用来表示因果关系的连词‘所以’的用法不同。”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学古诗文对照注释》认为:“‘所以’:所[助词],以[介词,用]。‘所以距子’中的助词‘所’,先与介词‘以’相结合,然后再与动宾词组‘距子’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这里表示公输盘将用来对墨子的方法,可译为‘……的方法’。”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学文言文语言分析》:“‘所以距子’,用来抗拒您的方法,‘所’字词组,作‘知’的宾语。‘所以……’表示‘用来……的方法’。‘所’,特殊指示代词,加上介词‘以’,同后面的动宾词组‘距子’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所’字指代介词‘以’所介绍的对象。‘所以……’,表示用来‘距子’的方法。古代汉语里的‘所以’,跟现代汉语的‘所以’用法不同。现代汉语里的‘所以’是一个因果连词。”  相似文献   

13.
新课标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第175页选了韩愈《马说》一文,因为文章比较浅显易懂,没有多少生僻字词,故其文下注释并不冗繁,多标注字音、通假字及字词句活用等。及“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一句,只释“通其意”三字为“通晓它的意思”。依文意,那么“鸣”就自然该释为“呜叫”,其动作主体是马无疑了。整句意即为:千里马嘶鸣,而食马者却不能通晓它的意思。笔者不以为然。  相似文献   

14.
梁代萧统《陶渊明传》称陶渊明“颖脱不群,任真自得,尝《五柳先生传》以自况,时人谓之实录”。“自况”“实录”之说诚可信。然知世方可论,观照“真风告逝,大伪斯兴”之晋宋社会,《五柳先生传》不仅应视为安贫乐道的述怀之作,也应视为刺世嫉邪的针砭之。钱钟书先生评日:“‘不’字为一篇眼目,……重言积字,即示狷之有所不为”,“‘不’之言,若无得而称,而其意,则有为而发”。钱先生之论,是解读《五柳先生传》的一把钥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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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阅《辞源》的过程中,发现它有些不确和可议之处,兹提出若干条讨论于下: 一.[祥刑](2278.2)解:“用刑详审谨慎,《书·吕刑》:‘有邦有土,告尔祥刑’《传》有国土诸侯,告汝以善用刑之道。”按:这条义例不误,引《传》则误。“祥刑”解“用刑样审谨慎”,是因“祥”通“详”,这是正确的。《说文通训定声》解“祥”云:“假借为‘详’,《书吕刑》:‘告尔祥刑’《墨子·尚贤》怍‘讼’,‘讼’者,详之误字。《易》‘履视履考祥’。虞本作‘详’,训‘善也’,失之。《广雅·释诂三》:‘祥,諟也。’”“諟”是详审之义。《广雅·释诂》(卷三上):“祥,审,諟也”《疏证》:“祥与详通。”《辞源》:“祥通‘详’,《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六家要旨:‘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汉书》六二《司马迁传》作‘大详’。”  相似文献   

16.
当今介绍训诂学的一些著作,在解释“训诂”这一名称的由来和意义时,往往把它和《毛诗故训传》书名中的“故训”二字完全等同起来.因为“故”与“诂”古字通用,汉人著述中“训诂”一语多作“训故”,而《毛诗故训传》书名的“故训传”三字又或作“诂训传”,于是便把“训诂”或“训故”看成是“故训”或“诂训”的同义倒文,认为二者是一回事;又因为《尔雅》篇名有《释诂》、《释训》,孔颖达曾解释说:“‘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然则‘诂训’者,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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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啮人,无御之者”其中“以”字,有的当作介词,有的看成承接连词,而一般视为假设连词,廖序东《文言语法分析》(1980年)主张“解作假设连词‘若’”的同时又附带提到:“‘以’通‘已’,解作‘已啮人’也通。”于此,廖先生失之眉睫:贯通上下文来研究,此“以”字只应解作表已然之“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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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秦始将连横》是《战国策》中的名篇。文中有这么一段话:“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是皆秦之罪也。”学术界对这句话中的“秦”字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指的是秦国,如刘忆苎在《战国策选讲》里解释道;“他(指苏秦)既不满意家人的态度,但又不敢怨恨他们,而把造成这种情况的罪过归于秦国不采用他的建议,以致不能‘衣锦还乡’,博得家人青眼。”另一种说法则认为这个“秦”字指的是苏秦自己,如杨公骥在其《中国文学》第一分册里译为:“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这都是我的过错呀。”此两种意见,孰是孰非?我认为当以后者为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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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介绍训诂学的一些著作,在解释“训诂”这一名称的由来和意义时,往往把它和《毛诗故训传》书名中的“故训”二字完全等同起来,因为“故”与“诂”古字通用,汉人著述中“训诂”一语多作“训故”,而《毛诗故训传》书名的“故训传”三字又或作“诂训传”,于是便把“训诂”或“训故”看成是“故训”或“诂训”的同义倒文,认为二者是一回事;又因为《尔雅》篇名有《释诂》、《释训》,孔颖达曾解释说:“‘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然则‘诂训’者,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则‘解释’之义尽归于此。”于是又认为,“训”与“诂”(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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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中有“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之句。高中语文课本注释为:“誓,似应作‘諐’。諐,古‘愆’字。諐违,过失”。究查课本注释的依据,不外如下:纪荣舒《玉台新咏考异》:“誓违二字,不可通,疑諐违之讹。諐尤‘愆’字”。闻一多《诗选与校笺》:“纪说是也,今握正。”余冠英《乐府诗选》、“誓或疑是‘諐,字之误,是古‘愆,字,过失也。‘违’也是过失。”林庚、冯沅君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上编(一):“‘誓’可能是‘諐’的误字。‘諐,音同qian,同‘愆’。‘愆违’,过失。”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也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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