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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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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找回自治: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自治和村民自治的内在价值,决定村民自治会不断在实践中为自己开辟道路。村民自治也需要通过有效的实现形式实现其价值。自19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实现形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自然村为基础自生自发的村民自治,主要贡献是"三个自我";第二阶段是以建制村为基础规范规制的村民自治,主要贡献是"四个民主";第三阶段是建制村以下内生外动的村民自治,主要贡献是有效实现形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建构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式的村民自治体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3.
公田制这种农田体系使农民形成一个个以村庄为地理单元的共同体.相对于庄园制,从村庄共同体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时期的乡村社会,可以看出,村民集体在农牧生产管理中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利.他们可以制定关乎村庄共同体利益的村法,这些村法涉及到耕作、放牧、拾穗以及整个村庄农田的调整等经济事务,这样的乡村基层呈现出很强的"自治"性.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村民自治实践过程中,一些地方不约而同以村民长期居住形成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然村是村民生活地域相近的村落。本文认为,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条件就是地域相近。地域相近是一个地理联系与社会联系互构的单位,具有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与传统。因此,在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过程中,不能否认以"地域相近"的自然村开展村民自治的价值。同时,由于地域单元具有多样性、多层次性的特征,不同类型和大小的地域具有不同的自治形式,因而也不能因地域相近的自然村自治而否定地域较大的行政村村民自治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主体"集体",其涵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面对现今的市场经济,集体所有作为成员个人享有民事权利的特殊形式,集体兼具所有者和成员利益维护者的双重身份。现实中,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则需通过集体意思自治的表达机制实现;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互补与完善共建形成的机制对现今意义的集体角色的扮演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6.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反映集体成员的共同意志。由集体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等自治机构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历史成因也有现实需求。需要的是对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民主程序进行细化和规范化,建立一种能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土地制度以及农民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的集体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二元悖论:村民自治面临的根本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二元悖论”现象,即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对农村基层具体事务的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着权力重叠,出现了强调党的领导就会弱化甚至放弃村民自治,而强调村民自治就会弱化党的领导的进退两难的问题,这一现象在内容上表现为现有法律存在着严重漏洞。形式上是村民自治在运行过程中的剧烈矛盾和冲突,根源在于党所强烈的“人民利益”是抽象的和原则性的,而村民利益则是具体的和多样性的,党所代表的“人民利益”与村民的具体利益存在着不一致性;“二元悖论”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是党群矛盾新的体现,决定着村民自治的成败,而目前各地为解决这一问题所采取的诸如“一肩挑”或“两票制”只是党的一元化领导新的翻版,并不能真正消除“二元悖论”现象。  相似文献   

8.
在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中国政治改革减缓之后,中国的政治改革阵地向基层转移,在广大农村发展起了村民自治的民主形式,但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中国的村民自治走向何方?村民自治为什么目前陷入低迷状态?这一系列的问题还有待解答。从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来看,一种观点认为其在衰落的同时走向农村社区自治;另一种观点认为村民自治并没有衰落,只是缺乏有效实现方式而已。但从最新的经验出发我们会发现,村民自治一直备受诟病而且举步不前的原因在于其治理的组织单元过大,而治理单元的细化和下沉,小社区自治是其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之一,其优势在于对现有村民自治条件下无法解决的公共服务、集体发展、社会秩序、社会关联和民主权利等方面的难题的化解提供了新的思路,其因为治理单元小、集体行动易于达成、利益关联密切和激励及时有效等特点,在农民组织化、农民公共利益和农民公共生活的创建等方面都大有作为。  相似文献   

9.
利益是大学学术自治与治理的基础和前提,利益相关度与学术自治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利益相关程度决定着学术共同体的紧密程度,也决定着学术组织治理水平的高低。扩大学术治理基础,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重塑学术文化,彰显学术权力,增强利益相关程度,才会有效提高学术治理成效。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制度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中的焦点。现行土地产权法律制度有成功也有不足。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不必在自己的所有权上创设他物权。农村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集体"虽然由特定的人组成,也对特定的土地拥有所有权,但一个具体、特定的农民没有所有权,而且组成集体的农民谁也不拥有某一块具体、明确的土地的所有权。在现行的政治制度和宪法的原则框架内,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制度可以建立"政府拥有所有权,农民享有永佃权"这种法律制度模式。在市场经济发展到比较成熟和高级阶段时,可以采取"政府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所有权"这种二元主义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建立在集体产权基础上的现代农村,是在国家建构下的生产共同体,其治理以村民委员会自治为特征。随着农村社会流动性增加,村委会的代表性日益不足,行政干预导致村委会自治性不足,其合法性基础受到削弱。重建农村社区,形成居民自治的生活共同体,需要农村治理的转型。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推行至今,给我国农村带来了深刻变化和巨大进步,推动了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的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最终必将严重影响其自治效果的实现。为了使村民自治摆脱异化困扰,可以采取透视步云、雅安现象、加强制度供给、注入经济活力等方法。  相似文献   

13.
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价值取向及其理论依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自治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规定了村民自治的内容,强调的是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定了村民自治的方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自治为价值取向的理论依据:人民自治是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村民自治纳入了依法治国的宏伟工作。  相似文献   

14.
宪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统一用"集体"这一名词,并且村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具有管理的权限。土地之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土地产权的合理自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国家对土地产权的干预是为了矫正市场调节不灵、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效的方式。本文主要针对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软法是近年来行政法学界研究的新兴理论,它是一种由共同体成员在尊重成员意志的基础上制定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规范,由成员间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来实现。而在村民自治中,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基于自我约束,共同协商制定的规则,它不同于传统的法律。因此,是典型的软法。  相似文献   

16.
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构建农村环境自治,不但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农村环境自治与村民自治的性质、目标和自治方式是统一的。农村环境自治与村民自治的结合,是农民环境权益实现的必然要求;二者的结合,也符合现代法治理念;通过强化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治理功能,使其成为农村环境自治的核心力量。  相似文献   

17.
自治组织在整个村民自治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它是村民间接参与行使村民自治权利的组织形式,也是村民会议决议的执行机构;同时又是村民自治与国家管理的连结点,代表村民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政府办理行政事务。但是,法律规定的粗放,制度安排的不足却往往使自治组织脱离了其应有的定位,在实践中陷入了各种困境之中。自治组织作为村民和政府的中介,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合理划分代表村民利益和协助政府之间的权限,从而真正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产权主体结构问题。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具有“国家—集体”、“集体—农民”同时并存的二元主体结构,这种结构是由国家权力的嵌入逻辑与法律体系的固化逻辑决定的,具有特定的政治法律特征。二元产权主体结构是导致各种土地利益矛盾、政府—农民紧张关系、农村治理复杂化以及农地管理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因此,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改变二元产权主体结构,国家从农地产权主体结构中退出,建立以农民为单一产权主体的新型农地集体所有制,其实践形式是“集体所有、农民永佃”。  相似文献   

19.
肇始于上世纪的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制度形态的存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已经深深嵌入到乡村社会之中。不过,从村民自治的产生来看,它是自生于乡村社会土壤,在上升为国家制度后推行全国,逐步脱离了原有的乡村社会。当村民自治以统一的制度形式遭遇多样的乡土社会时,全国各地为推进村民自治进行了地方性探索与机制性创新。显然,这些探索和创新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植根于乡土社会的自治文化,并将绵延的文化与现代的制度耦合于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逐步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治理结构之中,为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奠定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特殊时代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政治产物,创制之初就与法律逻辑没有多大关系,造成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权制度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改革是重新调整农村土地利益分配的诱致性与强制性并重的制度变迁过程,法律改革的核心在于在集体所有权的框架下理清农民集体的法律内涵、通过对征地制度和农村建设使用权制度进行调整以实现集体所有权在经济利益、平衡集体所有权与集体成员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及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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