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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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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既然是法定共同共有制,夫妻作为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都享有处分权,这在<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均有专门规定.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在共有人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又常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加之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处分权规定的不完善,对共同共有人的财产利益保护往往顾此失彼.文章拟从"联名登记权"这一命题出发,对隐名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之保护予以法理分析并在立法上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本文对国有企业享有法人所有权的观点提出了质疑。本文认为,国有企业对财产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的总和并不等于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并不是国有企业成为法人的必备条件。国有企业只要拥有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同样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  相似文献   

3.
无论是从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的立法规定来看,还是从法学理论自身完善的的需要来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其有效性并不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出卖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承认此类处分合同有效对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具有积极意义,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世界各国立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在无权处分行为中,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就真正权利人之财产所建立的契约关系是否成立,即二者在无权处分行为基础上所签订的合同效力的确认,对于保护现代社会中商品交易的安全与效率意义重大。理论上存在对此问题的争议,认为无权处分行为基础之上订立的合同应为有效、无效或效力待定。结合我国《合同法》第51条及实践中具体情形,我认为,权利人对无处分权的人所订立的合同进行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否则,无效。但是,这种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文中将对此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5.
家庭本位强调血缘关系与身份以及亲属之间亲情,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对遗产拥有法定的特留份继承权。个人本位以意思自治为其基础,财产最终处分权归属于财产所有者。学界目前提出的家庭本位特留份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立法应当坚持个人本位,坚持遗产"扶养"的立法精神与理念,保留原有的必留份制度模式,明确法院在决定必留份份额时应当考量的相关因素。  相似文献   

6.
在<合同法>中规定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即效力待定.要求只有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而后合同有效.但如果未能得到追认或无处分权人未取得处分权时,其效力又如何?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章正璋 《滁州学院学报》2011,(6):114-115,118
无处分权而对他人财产为处分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存在着相似性,二者都是未经合法授权的行为,都属于效力未定行为。无权处分与无因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无权处分行为处分的标的为他人财产,而无因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为他人事务,二者均具有涉他因素。尽管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显然属于不同的民法制度,它们之间的区别非常明显。  相似文献   

8.
从理论层面看,应将事实处分权能与使用权能加以区分。用益物权的处分权能仅包括法律处分权能而不包括事实处分权能。我国《物权法》肯定了用益物权人享有法律处分权能而对其事实处分权能的享有采取了否认的态度。  相似文献   

9.
世界各国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因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合同法第51条等条款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不妥当且充满矛盾和歧义,有待改进。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表明,承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有利于对无权处分相对人的保护,而无害于处分权人的利益,并能因此使无权处分引起的纠纷得到很好地解决。合同当事人处分权的欠缺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效力。承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这是国际趋势。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承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10.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占有动产或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若第三人在交易时出于善意即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追索的法律制度。文章从善意取得的要件,善意取得制度中略存争议的几个问题及善意取得在制度与法律上与其他善意保护制度的区别几方面加以论述。关于赃物是否善意取得,文章赞同有条件地对赃物实行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1.
身份的差异性不仅表现为主体间刑罚适用上的差异性,也表现为主体间民事权利的等差性。宋代妇女在法律中虽然拥有财产占有权,但在对外交易中,其财产处分权能仍受到限制,不具有独立的缔约资格。尽管宋代妇女在法律上是受限的民事主体,然而当时的立法和司法中仍肯定其对从娘家取得的财产以及夫亡家庭的财产处分具有一定的干预权,并对买卖契约的效力产生决定性影响,体现了宋代妇女民事权利的发展和进步。  相似文献   

1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要内容之一是确立法人财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出资者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表现为出资者拥有股权。即以股东的身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以及转让股权等权力。法人财产权表现为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以独立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第三人因善意无过失而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需要;而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不同理解,必然影响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制,本文通过进一步讨论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解析,使基于法律行为的善意取得成为可能。物权行为理论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合理解释,体现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14.
个人破产的条件、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破产行为能力的限制等三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法应分别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并就仅有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或破产中连带之债的处理等特殊情况作明确规定;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是其所有的,除人身权益以外的积极财产,包括在共有中的份额及暂无处分权的财产;破产法应在破产中及破产后对破产的财产及人身权利加以限制,最终利用“复权制度”恢复。  相似文献   

15.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当前我国民办高校产权的界定还不清晰,影响和制约着民办高校的发展.为此,政府需要在明确界定民办高校类型的基础上,明晰民办高校各类产权主体的收益权、均衡配置控制权,合理界定剩余财产的分配和加快推进处分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16.
在经济学中,产权一般地被理解为社会财产权力的集束,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利的总和,它是人们围绕或通过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从表现上看,产权是人对物的权利,体现人对物的关系,实质上是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产权内在地具有排他性,即对特定财产的特定权利只能有一个主体,且他总要阻止别的主体进入特定财产权利的领域,保持特定的财产权利,其他主体要获得特定财产的特定权利,必须给予一定的价值补偿。特定财产的各项权利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的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就形成了产权市场。农地产权市场也就是以农地为客体的各项权利在市场上流动和转让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大力培育我国农地产权市场,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的引导相结合,促进农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又是我国农地产权改革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17.
善意取得制度符合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波斯纳定理的要求,善意取得规则下交易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小于原所有权人规则下的交易成本。在善意取得规则下,存在特定的受让人、原所有权人的注意水平,使得无权处分事故的社会成本最小。当法定善意标准是最优注意水平时,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对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双方提供有效激励,预防无权处分事故的发生。对于善意标准的确定,当原财产所有人主张受让人为恶意时,必须举证证明以受让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在交易当时的具体条件下不能排除对处分人是否具有处分权的合理怀疑。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处分权和其他权利一样,应该受到必要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的公法属性要求对民事诉讼处分权的限制超过一般的民事权利,社会本位观念要求对民事诉讼处分权进行不同于个人本位时期的权利限制。传统的无讼法律文化影响仍然存在和国人缺乏法律意识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法律对处分权限制与西方不同。我国应建立审判权引导处分权、处分权约束审判权的处分权运行体制。  相似文献   

19.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中国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只散见于司法解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的理论探讨,提出善意取得制度由6个要件构成:善意取得制度的客体要件;第三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具有善意;受让人须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受让人须实际占有由让与人转移占有的动产;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产权是指以农村土地产权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一切关于农村土地财产的权利的总和。它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它是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分割、界定及归属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体。文章谈论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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