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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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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采编》2005,(3):48-48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月22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新闻职业道德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今年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相似文献   

4.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新闻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5.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的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月22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支持改革…  相似文献   

6.
3月下旬,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树立新闻媒体良好形象、促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规定》,全面贯彻《规定》,做执行《规定》的表率。  相似文献   

7.
一目了然     
中宣部等联合发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  相似文献   

8.
2005年3月,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一对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的管理详规,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在新闻业快速发展,新闻队伍不断壮大的背景下,规定的出台有其现实和长远两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陈洪 《新闻采编》2005,(3):45-46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为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对解决当前新闻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10.
《军事记者》2005,(5):1-1
由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近日正式公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我国新闻采编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全面、科学、严格的要求.对新闻采编人员从业应当和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思想性、政策性很强,针对性、可操作性也很强。这一《规定》的公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新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闻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是维护新闻工作良好形象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11.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规定>,是新闻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三项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2.
《新闻采编》2005,(4):1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制止虚假新闻座谈会和山西省新闻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党报集团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山西日报报业集团于6月28日出台了《关于杜绝虚假报道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规定》,从采访、编辑、审核把关等方面规范采编行为,坚决制止虚假新闻。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从事采访活动,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假记者的违法活动,新闻出版总署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确定的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新闻采编人员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结合2003年更换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更换新的新闻记者证之前,对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开展资格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新闻窗》2005,(6):1-1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已于今年3月公布。《规定》从新闻工作者的政府立场、思想观念、采编作风、工作要求、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对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有一系列规定、条例陆续出台,以加强对新闻队伍、新闻采编活动的监管。据了解,新闻出版部署在今年力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报刊采编人员的准入退出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东南传播》2013,(6):139-141
<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新闻单位重申了3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人员及证件管理。为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要加强人员日常培训;严禁持新闻单位制作的工作证等证件从事采访活动,严禁为非采编人员、兼职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二是进一步加强报刊记者站和网站管理。严禁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或网站负责人,严禁记者站自  相似文献   

18.
正6月30日,山西广播电视台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公共频道记者卫斗财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卫斗财作为我台新闻从业人员,未履行选题申报审批程序,私自以采访报道名义索要钱财,其行为违反了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的规定,其行为严重违反宣传纪律,违背新闻工作者职  相似文献   

19.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已于5月17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自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之日起,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严格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期限,最严重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相似文献   

20.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是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树立新闻媒体良好形象,促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规范性和操作性,为从根本上杜绝新闻报道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不良风气提供了严密的制度保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管理规定,对于确保广播影视新闻报道舆论导向正确,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播影视新闻队伍素质,增强广播影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新闻采编人员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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